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11-2010(2016年版) 建标库

E.2  筒体结构转换层抗震设计要求

E.2.1  转换层上下的结构质量中心宜接近重合(不包括裙房),转换层上下层的侧向刚度比不宜大于2。

E.2.2  转换层上部的竖向抗侧力构件(墙、柱)宜直接落在转换层的主结构上。

E.2.3  厚板转换层结构不宜用于7度及7度以上的高层建筑。

E.2.4  转换层楼盖不应有大洞口,在平面内宜接近刚性。

E.2.5  转换层楼盖与筒体、抗震墙应有可靠的连接,转换层楼板的抗震验算和构造宜符合本附录第E.1节对框支层楼板的有关规定。

E.2.6  8度时转换层结构应考虑竖向地震作用。

E.2.7  9度时不应采用转换层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