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1【0  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 ? : ? ,3.10《.1  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应根据】其抗:震设防?类别、设《防,烈,度、场?地条件、结构类【。型和不规《则性:建筑和附属设—施,的功:能要求、投资规模】、震后的损失—、社会影响》和修复难易程度等】对选定的抗震性能目!标,进行技术和经济可】行性分析与》论,证 : 《。 3.10.—2 :。 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应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和可行性!选定具有明确针对性!的性能目标建筑【的性能目标》宜采用不同》地震动水准下的建】筑性:能状:态要求进行》表征包括对应于【不同地震《动水准?的,结,构和非?结,构的性能《要求 【 3.10.3【  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建筑应【按,下列要?求选定地震动—水准 【 ,    1》)对:。设计工作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可选用本标【准的多遇地》震,。、设防地震和罕【遇,地震的?地震作用其中—设防地震《的加速度应按本标】准表3?。.2.2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采用—。设防地?震的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6度、7度】。(0.10g)【、7度(《0.15g)、8度!(0:。.20g《)、8?度(:0.30g)—、,9度时分别取—。0.12、0.2】3、0.《34、0.45【、0.68和0.】90:; 《     2)!对设计工作年—限超过50》。年的建?筑宜按实《。际需要和可能—经专:。门,研,究后对地震作用作】适当调整; —    】 3)对处》于发震断裂两侧10!k,m,以内的建筑地震【动参数应计入—近场影响5k—m及以内宜乘以增大!系数1.《55km以外宜【乘以不小于1.【25的增大系—。数  】。   2  建筑抗!震性:能,。目标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    1》),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建筑其性》能目:。标应:不低:于本标准《第1.0.》1条对基本设—防目标的《规定; 【 :    2)—预,期地:震动水准下需—保持正常使用的【。建筑其设计应综合】考虑:结,构及其构件、建筑】。非结构构件、建筑】。附属机电设》。备以:。及专门仪器设—备对其使用》功,能的影响其》结构竖向抗侧—力构件?和非:结构部分《的设计要求可—分别按不低于本【标准附录M》.1中有关》性能2?的规定和附录—M.2中有关—性能:2的:规定采用;》也可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建《筑性能目标以及【相,应的控制要求—   】 , 3:  建筑抗》震性能设《计的具体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结构或】关键部位抗》震承载能力、抗【。震变形能力的具【体指标应根据选定的!性,能,目标确?定并:应计及地震作用【取值的不确定性【设置:适当的?冗余; 》     】。2)结构构件的【抗震承载能力指【标宜根据不》同地震动水准、结】构不同部《位、不同构》件类型的抗震—要求确定包》括,不发生脆性剪切【破坏、形成塑性铰、!达到屈服值或—。保持弹性《等;:    ! 3)结构》构件的抗震变形【能力指标宜根—据不同地《震动水准《下结构不同》部位的预期》变形状?态确定; —     】4)结?构,构件的?延性要求应根据其预!期,的变形状态确定当构!。件的承载能力—与实际需《求相比明显》提高时延性构造可】适,当降低 《。 , 3》.10.4 — 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的结构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分—析模型应正确—、合理地反映地震作!用的传递《途径和结构》在,不同:地震:动,水准下的工作—状态: 《 , ,    2 —。 结构分析方—法应根据《预期性能目标下结构!的工作状态确定【。当结构处《于弹性?状态时可采用—线性:方法;当结构处于弹!塑性状态时可根据结!构进:。入塑:性的程度和》部位采用等》效线性方法、静【力非线性《方法或?动力非线《性方法 !    3》。  :结构:非线性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结构非线性】分析模型相对—于线性?分析模型《可适当简化》二,者在多遇地震下的】线性分析结果应【基本一致; 】    — 2)结构分析【时应:计入重?力二阶?效,应的影响并》合,理确定结构构件的弹!塑,性参数其中构件的承!。载能力应依据—实际截面和实际【配筋等信息确—定; 】 ,。。   3《)结构非线性计【算结果宜与》弹性假定《计算结果《进行对比分》析以识别构件的可】能破坏部位及—弹塑性变形程—度 《 3.10【.5  结构及其】构件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参】考目标和设计—。方法可按本标准【。附,录M第M.1—节的规定《采用 《 , ?  建筑《构件和建筑附属设备!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参考目标和设计】方法可按本标—准附录M第M—.2节的《规,定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