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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 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 !3.1?0.1 《 ,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应根据【其抗:震设防类别》、设防烈度、场地】条件:、,结构:类型和不规则性建筑!和附属?。设施的功能要求【、投资规《模,。。、震后的损失、【社会影响和修复难易!程,度,等对选定的抗—震性能目标进—。行技术和经》济可行性《分析:与论证 《。 》3.10.》2 : 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应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和可!。行性选定具有明【确针对性的性—能目标建《筑的性能目标宜采用!不同地震动水准下的!建筑性能状态要求】进行表征包括—对应于不同地—震动水准的结构和】非结:构的性能要》求 ? , , 3?。.,10:.3  《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建筑应按—下列要?。求选:定地震动水》。准 :。 :。  《  : ,1)对设计工作【。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可:选用本标准的—。多遇地震、设防地】震和罕遇《地,震的:地震作用其中—。设防地震的加速度】。应按本标《。准表3.《2.2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采用设防地!震的: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6度、7度—(0.10g—)、7度《(,0,.15g)、8度】(0.?20g)、》8度(0.30g】。)、9度时分别【取0.12、0.】23:。、0.34、0.4!5、0.68和0.!90; — , :  :  2)对设计工】作年限超过5—0年的建《筑,宜按:实际需要和可—能经:专门研究后》对地震作用作—适,当调:整; 》     3】)对处于发震断【。裂两侧10》km:以内的建筑地震动参!数应计入近场—影响5km》及以内宜乘以增大】系数1.55—km以外宜乘以【不小于1.25的增!大,系,数,。 》     2  建!筑抗震性《能目标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     1)!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建筑其性能目标应不!低,于本标?准第1.0.1条】对基本设防》目标的规定》; 【    2)预期地!震动水准下需保【持正常使用的建【筑其:。设计应综合》考虑结构及其构件、!建筑非结《构构件、建筑—附属机电设备以【及专门仪《器设备对其使—用功能的《影,响其结构竖向抗侧】力构件和非》。。结构部分《的,。设计要求可分别【按不低于本标—准附录M《.1中有关性—能2的规定和附录】M.2中有关性能】。2的规?定采用;也可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建—。筑,性能目标以及相应的!控,制要求 》 ,。 :     3 【 建:筑抗:震性能设计》的具体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     】1,)结构或《关键部位抗震—承,。载能力?、抗震变形能—力,的具体指标应—根据选定的性能目】标,确定并应计及地震】作用取值的不—确定性?设置适当的冗—余; ? 》    2)结【构构件?。的抗震承载能力指标!宜根据不同地震动】。。水准、结构》不同部位、不同构件!类,型的抗?震要求?确定:包括不发生脆性剪切!破坏、形成塑—性铰、达到》屈服:。值或保持弹》性等; 《 《。     3)结】构构:件的抗震变形能力指!标宜根据不同地震】动水:准下结构不同部位】的预期?。变形状态确定; !  》 , , 4)结《构构件?的延:性要求应根据其预】期的:变形状?态确定当构件—的承载能力与—。实,际需:求相比明显提高时】延性构造《可适当降低 ! 3.1》0.:4  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的结构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分析模型应!正确、合理地反映】地,震,作用的传递途径和结!构在:不同地震动水准【下的:。工作状态《 : :  ?   2  结【构分:析方法应根据预期】性能目标下结构的】工作状态确定当结构!处于弹性状态时【。可,采用线性《方法;?当结构?。处于弹塑性》状态时可根》据结构进入》塑,。性的程度和部位【采用等效线性方法】、静力非《线性方法或动力非】线性:方法 》  《   3 》 ,结构非线性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结:构非线性分析模型相!对,于线性分析模—型可适当简化二者】在,多遇:地震下的线性—分析结果应基本【一致; 【     2)】结构分析时》应计入重《力二阶效应的影【。响并合理《确定结构构件的【弹塑:。。性参数其中构件【的承载能《力应依据实际截面】和实际配《筋等信息《确定; 【  ?   ?3)结构非线性计】算结果宜与弹性假】定计算结果》进行对比分》。析以识别构件的可】能,。破坏部位《及弹塑性变形程度 ! 3.【10.5  结构及!其构件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参考目标—和设计方法可按本标!准附录M第M—。.1节的规定—采用 《   建【筑,构件:和建筑附属》设备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参考目标和设计方】法,可按本标准附—录,。M第M.2节的规】定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