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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场地《和地基
《。
3.!。3.1 《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做出综—合评价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
3!.3.2《 建筑场地为Ⅰ】类时对甲、乙类的】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对丙类的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3.3.3 【建筑场地为Ⅲ、【Ⅳ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时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
3.》3.4? 地基和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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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截然不同的地【基上
【
2 【 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桩基;当采用不【。。同基础类型或基【础埋深显著不同【时应根据《地震时两部》分地基?基础的?。沉降差?异在基础、上部结构!的相关部位采—取相应?措施
!。 3 地【。基为软?弱,。黏性土?、液化?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土!时应根据地震—时地基不均匀沉降和!其他:。不利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
【
3.3—.5 《山区建筑的》场地和地基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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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区建》筑场地勘察应有【边坡稳定性评价和防!治方案建议;应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和】使用要求因地—制宜设置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边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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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边坡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的要求;其稳【定,性验算时有》关的:摩擦角?应按设防烈度—的高低?相应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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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边,坡附近的《建,。筑基:。础应进行抗》震稳定性设》计建筑基《础与土质《、,强风化岩质边坡的边!。缘应留有《足够的?距离其值应根据【设防烈?度的高低《。确,定并:。采取措施避免地震时!地基基础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