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场地和【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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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做出综合评价—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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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建筑—场地为Ⅰ类时—对甲、乙类的建筑】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对!丙类:的建筑?应允许?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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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建?筑场地为Ⅲ、Ⅳ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时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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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 地基和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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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截然不—。同的:地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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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桩基》;当采用《。不同基础类》型或基础埋深显【著,不同时应根》据地震时两部分【地基基础的沉降【差异在基《础、上部结构—。的相关?部位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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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地基为软弱》黏性土、液化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土?时应根据《。地震时地《基不:均匀沉降《和其他不利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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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山区《建筑的场《地,和地基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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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区建筑场地勘察!应有边坡稳定性【评价和防治方—案建议;应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和使用要求因地制宜!设,置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边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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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边坡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的要求;其稳定性】验算时?有关:的摩擦角《。应,按设防烈度的—高低相应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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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边坡附近《的建筑基础应进行】抗震稳定《性设计建筑基—础与土质《、强风化岩质边【坡的边缘《应留有足《够的距离其值—应根据设防烈度【的高:低确定?。并采取?措施避?免地震时地基基础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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