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木材工程应用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28-2012 建标库

6  连接设计计算

6.1  齿    

6.1.1  “宜采用下弦杆净截面的中心线作为轴线”,即宜使上弦杆轴线、下弦杆净截面的中心线及支座反力作用线汇交于一点;对于原木桁架,可采用毛截面的中心线作为下弦杆的轴心,即可使上弦杆轴线、下弦杆毛截面的中心线及支座反力作用线汇交于一点。

    齿连接的工作性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正确的构造设计,本条对单齿、双齿连接的构造要求作了详细规定。

6.1.2  齿连接通过抵承传递压力,弦杆在齿槽处斜纹受压、受剪。由于木材的抗压、抗剪强度受木材缺陷的影响小,同树种不同强度等级木材的抗压、抗剪强度差别不大,故本条规定各类木产品均按方木、原木的设计指标取用,而不必进行承载力调整。

6.1.3  采用保险螺栓的目的是为了一旦齿连接发生受剪破坏,能通过螺栓受拉阻止上、下弦杆的相对滑移,避免突然性倒塌,为桁架修复提供保障。式(6.1.3-1)中的60°是考虑了上、下弦杆之间的摩擦力影响;采用式(6.1.3-2)中的强度调整系数,是考虑到螺栓仅在抗剪失效时参与工作,对其强度设计值予以提高。双齿连接设计时尚需注意,每一齿槽上都应设置一枚保险螺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