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木材工程应用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28-2012 建标库

4.2      

4.2.1  防腐木材工程应用中使用的防腐剂应具有毒杀木腐菌和害虫的功能、稳定性和持久性,且不应显著增加木材的吸湿性,不应危及人畜健康,不应污染环境。

4.2.2  因施工需要,施工现场需使用防腐剂原液和浓液,对防腐木材进行涂刷等,故本条对现场需使用的防腐剂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