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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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防腐木】材工程设计除应【符合基?本建设工程设计程序!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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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建:筑,及装饰装修》。中,涉及防?腐木材工程应用的】内容应按《要求设计并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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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设计说明中!应,有防腐木材工程专】项条款并应在施【工图:中以注释或详图注明!
! 3 《防腐木材工程—设计应?依据木?材的使用环境分【类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5条的【规定
《
— :4 防腐木材工程!设计应依据木材的使!。用环境?分类、工《程所在地的生物【败,坏因子及其》。危害程度、木材【应用部位、木材【。的耐腐性等》级和耐蚁蛀等级、木!材的可处理性—选择木材树种、木材!防腐剂及防》腐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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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木结构!构,件设计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
【 ?6 木结构节【点连接?设计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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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应—。对防腐木材》、木制品及木材【防腐技术的施工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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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根据项目需】要确定?。防腐木材工程—外观质量等级时应】符合:。。本规范?第8.2.4条第】1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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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 防腐木材构件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和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的有关规定
】
?。
3:.0:.3: :防腐木材设计指标】的取:用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的有》关规定
】
3.0.4 经!刻痕处理的规格材】设计指?。标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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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刻》痕沿顺?纹方向刻痕深度不】超过10.0—mm、长度不超过】9.5mm且刻痕密!度每平方《米不超过12 【。0,00个时弹性—模,。量应下调5%;抗弯!。、抗拉、抗剪—和顺纹抗《压强度应下调—。20%横纹》抗压强?度不应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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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刻痕方式强!度调整系《数应根据试验确定】。
《
:3.0?.5: 木材及其制品的!。。使用分?类应符合本规范表3!.0.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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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0.》。5 木《。材及其制品》使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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