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 局址?布点原则《
4.2.1! 通信局址的布点!。应当符合下列原则
!。
1】 通信枢纽、汇接】局和端局布局应当】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 , 2 【通信枢纽《、汇接局《、端局、模块局应当!。处于服?务区域内通信需求相!对集中且方》。便敷设出局通信管道!的位置
》 , 》3 通信机楼应当】临城:镇干道或临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设置
】 4 —规划新区局址—设置应向《大,容量、少局址、多接!。入及:。同址多局《方向发展《
4?.2.2《 :通信模块局及—通信用户《接入设备间》的布点原则
—。。
? 《1 : 较偏远的》居住区、居》。住小区?或者工业《开发区?通信需求为20【00~10》。 000门的应【当设置通信模块局;!
2 ! ,通信模块局应—当结合首《。期建筑物设置不【宜独立占《地并:满足荷载、防潮、电!磁、环境等要—求
4.2.3】 在人流相—对,集中的公共场所应】当设立?。公共电话亭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m其规模应符】合规:划要求
》4.2?.4 《。局址选址原则、场地!周,边环境要求 —
》 1 局址选!址应:符合环境安全、服】务方便、《技术合理及》经济实用《原则:;
》 2 与】易,燃易爆危险区—等的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 3【 局址附近不得靠!近经常有较大的振】动、强噪音》、,强电:磁,环境的地区;
【
: 4 》 局址?附近不得处于—或靠近有较强的【空气污染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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