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燃气工程规划导则(试行)2007年 建标库

6.2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设置

6.2.1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布局应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消防安全的要求,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瓶站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应具有适宜的地形、工程地质、供电、供水及通信等条件,应远离城镇居住区、学校、影剧院及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地区,占地面积宜符合表6.2.1的规定。

表6.2.1 储存站、储配站和灌瓶站用地指标

站内贮罐总容积(m3

用地指标(hm2

<500

0.5~1.0

500~1000

0.8~2.0

1000~3000

1.5~4.0

6.2.2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站址宜选择在所在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且应是地势平坦、开阔、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段。同时,应避开地震带、地基沉陷和废弃矿井等地段。

6.2.3 市政燃气管网的供应范围内不宜新建或扩建液化石油气灌瓶站,应当逐步取消现状不合要求的瓶装供应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