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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排水量和》规模
—3.:1,。 污水量
》
3.1.【。1 城镇污水量【应由城镇给水—工程:统一供水的用—户和:。自备水源供水的用】户排出的《。综合生活污水量【和工业废水》量组:成
3.1.2 !城镇污?水,量宜根据城镇综【合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镇污—水排放系数确定【
3.1.3【 城镇综合生—活污水量宜根据城镇!综,合生活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镇综合生活污水【排放系数确定
3!.1.4《 城镇工《业废水量宜根据【城,镇工业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镇工业废》水排放系数确定或由!城镇:污水量减去》城镇综合生活污水量!确定
?
3.1.5 污水!排放系数应是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年)《内的污水排放量【与用水量(平均日】)的比值《按污水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城镇污水排放!系数、城镇综合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和城镇工业—。废水排放系数—
3.1.【。6 :当规划供水量、排水!量统计分析资—料缺乏时城镇分【类污水排《放系数可根据—。城镇:居住、公共设施和】分类工业用地的【布局结合以下—因素:按表3.《1,.6的规定确定【
:。表 3.《1.:6 城镇分—类污水排放系数
】。
! 城镇《污水分类
! , 污水排放系数【
:
! 城镇污水】
《 0.70~】0,.,80:。
【 ,
? 城镇》综合生活《污水:
0】.,80~0.90
】
:
! 城镇工业废水】 ,
: 0.—70~0.9—0
《 ,
:
:。 , 注1 工业】废水排?放系数不含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和煤【炭与其?他矿采选业以及电力!蒸汽热?水产供业废水排【放,系数:其数据应按厂、矿】区的气候、水文【地质条件和》废水利用、排放方】。式确定;
— , — , 2 城镇污【水排放系数应—根据城镇综合—生,活用水量和工业用】。水量之和占城—镇供:水总量的比例确【定;采用《。截流初期雨水的分流!。制排水系统的城镇污!水排放系数宜—取上限?;
! 3 —城镇综合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应根】据城镇规划的居住水!平、给水排水设施】完,善,程度与排水设—施普及率结合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确定;
【
》 4【 城镇工业废水排放!系数应根据》城,镇的工?业结构和生》产设:备,。、工艺先进程度【及排水设施普及【率确定
3.【1.7 在》总体:规,划阶段?城镇不同性质用地】污水量可按照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中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乘》以相应的分类污【水,排放系数确定
3!.1.8《 当城镇《污水由市《政污水系统或独立污!水系统分别排—放时其污水系统的】污水量应《分别:按其污水系统—。服务面?积内的不同性质用地!的用水量乘以—。相,应的分类污水排【放系数后相加—确定
3.1.】9, 在:地下:水位较高地区计算】污水量时宜适当考虑!地下水?渗,入量
3.—1.10 城镇污】水量:的总变化《系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城】镇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应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 14-87)确】定
:
? 2 工》。。业废水量总变化系数!应,根据规划城镇的具】体情况?按行业?工业:废水排放规律—分析确定或参—照条件相似城镇的分!析成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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