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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居住?区道路
7】.1 《规划原则《
? : 7.1.1~7】.1.?7, 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的【。有关条款而制定【作为住?宅区:道,路规划设计的指导】性标准
《
7.3 》 停车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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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的规—定国标规定停车【率(停车位数占与总!户,。数的:比率)不应少于10!%根据测算重庆市的!规定超过《国标因此采用重【。庆市的标准其中【渝中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与其》它区标准有所不【同
— 7.3.2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定了《低限“不应少—于,总停车位《的10%”国标规】定的是高限“地【面,停车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不宜《超过10%”(相】当于地面停》车率不宜大于总停车!位)高低《。限差距较大运用起来!过于随意因》。此根据目前规划【编制的实际情况确】定低限为《总,。停,车位的10%高限】。为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