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居住区道路—
7.—1 规《划原则
— ?7.1.1~7.1!.,7 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的有关条款而【制定作为住宅—区,。道路:规划设计的指导性标!准
7.3 停!。车配建
《。
? , ,7,.3.1 —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的规定国标规定!停车率(停车—位数占与总》户数的比率》)不应少于》10%?根据测?。算,重庆市的规定超过】国标因此采用重庆市!的,标准其中渝中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与其它区标准—。有所不同
【 7.3.【2 :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定了低限!“不应少于总停车位!的1:0%”国标规—定的:是高:限“地面《停,车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不宜超【过1:0%:”,(相当于地面—停车率不宜大—于总停车位)高低】限差距较大运用起来!过于随意因此根据】目,前规划编制》的实际情况确定低】限为总?停车位?的10%高》。限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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