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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居【住,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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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规【划原:则
? 7.1【.1~7.1.7】 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的?有关:条,款而制定作为—住宅区道路规划【设计的指导性标【准,
7.《3 ?。停车配?建,
7.】3.:1 ?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的,规,定国标规定》停车率(停车位【。数,。占与总户数的比率)!不应少于《10%根《据测:。。算重庆?市的规定超过国【标因此采用重—。庆市的标准其中渝】中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与其它—区标准有所不同
】。
: 7.3.2】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定《了低限“不》应少于总停车位的】10%”《国标规定的是高限】“地面停车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不宜超过10—%”(相当于地面】停车率不宜大于【总停车位)高低限差!距,。较大运?用起来过于随意因】。此根据目前规—划编:制的实际情况确【定低限为总》停车:位,的,10%高限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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