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
5.3【.1 编制居住小!区和组团规划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应符合表5》.3.1《的规定由于重庆是山!地城市建设用—地相对紧《张居住用地人—均,指标下限略低于国】家标准?居住用?地人:均控制指标主要由】住宅区分《级规模和住宅层数】两项因素《确定
5.3.】2 在?使用表?。5.3.1和具体选!用指标幅度时要考】虑,住,宅日:照间距、层数—和结构、面积标准以!及该地区《的用地紧张》程度等主要因素住宅!建,筑面积标准高的【。采用上?限或:接近上限指标住宅建!筑面积标准低的采】用下限或接近下限指!标
表5.3.】1, , 人均居《住用地控制指—标(:m2/人)
!。 ,
【。住宅:类型
】 居住?区
— 居住小区—
【居住组?团
《 :
—。 《低层:
》 30~43
】
: 26~—4,0
》 :21~32
!
》
多层
!
》19:~27
!18~2《6
:
14~】22:
:
《 :
《 中?高,层
【 ,17~2《6
— 14~22
! 12》~18
—
:
【 高层
—
17~2!6
10!~15
【。 :8~11
】
— 注1、》。按住宅层数不同【分为低层、多层、】中高层和高层对【各种层?数混合形式的居【住用:。地可采用相应—。的接近指《标
— : 2、住】宅类:型按层数划分一【般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及以《上为高层以下各条】的规定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