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居住区分级与【规模:
5.1【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
5.1.1 【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分为居住地】区、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四级居?住,区各级控制》规模如表5.1.1!所示:
表5.》。。1.1 城市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
!
】 居住?地区
?
居住区
!
居住小】。区
— 居住组团
—
【
—户数(户)
! :33 ?000~67 00!0
:
》10 000~20!。 000
【。 1500~5!000
【。 300~10】00
!
【人,口(人)
【。 100— 0:00~200 【000
!30 000—~60 000
! 450【0~15 000】
,
, 900~】30:。0,0
【
,
: 注每户—按照3?人计:算.
《。
5.】1.:2 考虑到重【。庆,组团式?的城市结《。构,本导则增加居住地】区级这一层级每一个!居住地区人》口,规模确?定为:10至?20万人部分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需考!虑这一个层》级
【 居住区规模的】上限高于国家标准中!居住区的上限(16! 000户50 】000人)主要考】虑到居住区与—街道:相对应目前都市【区街道常住人—口,从2万到17万不】等平均规模》约为6万人》对应于街道》办事处?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需要独立—成为一级
】 《居住小区《。规模的下限低于国家!标准中小区规模下限!(30?00户1《。0 0?00人)主要考虑到!居住小区与社区居委!会相对应都市区社区!居委会?的规定服务范围【为1500至3【00:0户便于社区服务设!施的配?置目前个别社区居】委,会服务范《。围已超过400【0户因此《。。居住小?。区规模的上》限仍沿用国家标准中!小区规模的上限【
,。
,。 ? 居住组团规模【。基本对应于新开发住!宅小区的规》模
5《.1.3 》 小城镇按规划人口!规模分为大型镇【、中型镇和小—型镇:分别对应于》城市的居住区和居】住小区(表5.1】-2)?在配建设《施,时宜参?考相应级别》的城市?居住区但《要注意与实际情【况相结合;都—市区内的小城镇可】按城乡一体化的思路!在配套公共设施时参!照对应的《居住区标准》执行其?它,区县小城镇目前【暂按镇规划标准的】相,应要求进行配—置
?表5.1.》2 镇规划规模分!级及对?应的城?市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 ,
! 大型镇【
中型】镇
《 小型》镇,
,
》
》 人口(人)】
》 30 001~】50 000—
—。1,0 001~30 !000
》。。 ≤》10 000—
】
? ? ,对应城市《居住用地分级
】 居》住区
【。 居住区
】 居住《小区:
【
注每户】。按照3人《计算
?
:
? 5.1.4 】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是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园绿地分级配【建的依据《通过配置满足不同】层次居民《基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相关设施适应统一】开发、配套建—设的需?要符合配套设施经营!和管理的《经,济合理性《需要
5.1【.5 ?。 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应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