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4.2 安】全防护标准》 : 4?.2.1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详见表4.2—.1: 表4.2.1 !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 】 仓库类别 !。。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 — : 甲 】    —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 《 【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 —    》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  】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 【 乙 —     1.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    — 2.?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   ?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 》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   》  5.助燃—气,体; ? 》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 【。。 , 丙 —。  —   1.》。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     2】.可燃固体 ! ? ? 丁 【 ? ,难燃烧物品 【 ?。 , ? 戊 ! ?。不燃烧物品》 】 4.2.2! 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它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2的规定仓!储区内铁路》装,。卸线与设《置装卸站台》的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不受表4.2.2规!定的限制 》 表4.2.2 !。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它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等的防火间距(!m): , : 》 《名 称?。 《。 甲类仓》库及其储量(t) ! : ! :甲类储存物品—第3、4 》项, : :。 甲类储—存物品第1、2、】5、6 《项, 》 》 ≤5 ! >《5 : 《 ≤10 】 :>10 【 》 重要【公共建筑 】 50《.0 《。 】。 甲类仓库 ! 《 20.0 ! : ,。 — 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 30.0 【 《 40.0 ! :25.0《 —3,0.0 ! 其!它建筑? —一、:二级耐火等》级 【15.0 — 2》0.0 《 《 12.0 】 , 15.0 【 : 《 !   — ? 三级耐《火等级 】 20?.0 《 : 25.》0 1】5.0 》。 20.0】 【 : ? :四级耐?火等级 《。 《 25.《0 【30.0 ! 2:0.0 》 25—.0 — ,。 : , 》     电力系统!电压为35~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 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3【0.:0, 40.!0 》 25.0 ! 3《0.:0 : 【 仓【储,区外铁路《线中心线 》 ? 40.》0 】 仓】储区内铁路线—中心线?。 , 30.0! 》 ? ? ?仓储区外道路路边】 》 20.0 【 】 仓》。储区 《 内》道路路边 ! 主要?。 ? 10.—0 》 ! 次要 !5.0 】     【注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当第3—、4项物品储量小】于等于2t第—。1、2、5、6项物!品储量小于等于5t!时不应小于》12.0m甲类【仓库与高层》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4.—2.:3 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3的规定!。 表4《.2:.3 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 ? 建—筑类型 《 : 单《层、多层乙、丙【、丁、戊类仓库 ! 高层仓库 ! : 甲类厂房 ! 】 单》层、多层乙、丙、】丁类仓?库,。。 : 《。单层、多层》、 戊类!仓库 — 【 , 单层、多层乙】、,丙、丁、《戊类仓库 —。 《耐火等级 》 : 一、二级【 : 三》级, ? , 四级 【 一、二级】 ? 三级 【。 : 四级 ! 一?、二级 《 : 一、二级 ! 【 一、【二级 【 10.0 ! 1?2.0 《。 —。14.0 — 1—0.0 《 ? :12.0《 ? : , ,14.0 》 13】.0 — , 12.0 — : : : — 三级 》 : 12《.0 — :14.0 — ? 16.0— 【12.?0 ? 14.0】 》 16《.0: 》。 1?5.0 !14.0 》 》 四!级 — 1:4.0? — ,。16.0 —。 18【.,0 : 《 , 14.0 】 ,。 :16.0 — 18.0! 【17.0 》 16.0! 【 ?。 ? 高层仓《库 》 一、二—级 1】3.:0 【。15.0 — 1—7.:0 : 》 13.0》 ?。 15.0【 》 :17.0 —。 ? 13《.0 ?。。 ? 13》.0 】 ? 民—用建筑 《。 —一、二级 【 10》.,0 《 12.0 ! 14.0! 》 6.《0 》 :7.0 ! 9.0 】 13.0【 , 》25.0 【 【 《  》 三级 【 12.0 !。。 , 14—.0 【 16.0 】 , : :7.0 !8.0 【 : 10.0 】 15.【0 【  】 : 》 四级?。 —14.0 】 , 16.《0, ? ,。。 18》.,0 9!.0 ? 1—0.0 【 12》.0 !17.0 】 ,。 ?  :  :注①: ,单层、多层》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0】m;     】    ②》 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0【m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0m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表4.2】.2:。中甲:类仓库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 《4.2?.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4的规《定 表4.2.】4, ,。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m《) — : 《 名 称 【 ?仓储:。区外 》 铁《路线中线《 仓【储区内 — : 铁路线中》线 仓储!。区外 《 道路路边】 仓储区!内 道】路路边 — ! 主要《 次要】。 】 甲、乙!。类液体储罐》 《 35.0 ! , 25.0 】 2》0.0 — 15.0【 10.!0 【 丙!类液体储《罐 ? 30.0 ! 《 20.0 】 15.0 】 10【.0 — 5.0》 :。 4.】2.5 湿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5的规定 【表4.2.5— 湿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m) 【 — 名 称 ! ,。 仓储区外【 铁路线!中线 》 仓储》区内 — 铁路《线中线 — 仓储区外 ! ? ,道路路?边 【仓储区内 》 》。道路路?边 《 【 主要 ! 次要 ! ?。 《。 ?甲、乙类液体储罐 ! 《 35?.0 ? 25.0! 20.!0 —。 15.0 ! ,。 10?.0 ! : : , 丙类液体储【罐 ? ?。 3:0.0 《 《 20.《0 : ? 15.0 !。 : 10.0 【 5.—0 《 《 ,    注固—。定容:积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按储罐几何【容积(m3)和【设计储存压力—(绝对?。。压力10《5Pa)《的乘积计算 【4.2.6 Ⅰ、】Ⅱ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6】。的规定 》。表4.2.》6 Ⅰ、Ⅱ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 , 名 称】 , Ⅰ级 ! , : Ⅱ级 《 】。 《 瓶:库的总存瓶容积V】(m3)《 ? ?。6<V≤10 ! : 10<《。V,≤,20 《 》1<V≤3 】 , :3<V≤6 ! ?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 30.0 】 35—.0 2!0.0 《 25【。.0 【 — 重要公—共建筑 】 20.《0 2】5.0 — 12》.,0 《 , 15.》0 : 《 【 民用《建筑 1!0.0 《 1—5,.0 6!。.0 《 《8,.0 ! , , 主—要道路路边 【 《10.0 》 , : 10.0— 《 8.《0 ? 8.0 ! 【 , 次》。要道路路边》 : 《5,.0 — 5.0 ! 5?.0 — 5.0》 】     —。注① 总存瓶容【积,应,按实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 《         !②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分级及总存》瓶容积?。小于等于1m3的】瓶装:。供应站瓶库》的设置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 4:.2.7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7—的规定 》表4:.2.7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 》 》 名 称》 —。一,个堆场的总储量 】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 【 一、二级》 三【 , 四级 】 ! 粮食席【穴囤:W(:t) 【 10?。≤W<5000 】 15.】0 【20.0 ! 25.0 ! 【 5000≤】W,<20 000 】 ? 20.0 ! 2《5.0? —30.0 — 》 》 粮食土》圆仓W(t) 】 500≤W!<10 000 】 10【.0 【 15.0 【 , , 20《.0 】 — 10 00【0≤W?<20 000【 : 1》5.0 【 :20.0《 25.!0 【 — :棉、麻、毛、化纤】。、百货?W(t) — ? 10≤W<50】0 : : : 10.0 【 15.【0 2】0.0 《 : ,。。 】 500≤W【<1:。000 》 , 15.0 ! , : 20.0 】 25.0 】 《 , 》 1000【≤W:<5000 — 20.0! —25.0《。 30】.0: , 》 《 稻草、麦秸!、芦苇、打包—废纸等W(t) 】 10【≤W:<5000 — : 1《5,.0 2!0.0? : ? 25.0 ! 《 《。。 50《00≤W<10 】。0,。00 — 20.0【 : 2》5.0 — 30.0 ! ! W≥》1,0 00《0, : ? :25.0《 》 3:0,.0 — 40《.0 【 】 ? 木材等V—(m3) — ! — 50≤V<1【00:0 【10.0 【 ?15.0 【 20》.0:。。。 》 》 , 1《00:0≤V<10 0】00: —1,5,.0 — 20《.,0 — 25.《0 【 : V【≥10? 000 》 20.】0 — 2:5.:0 : ? 30.0— 】 《 煤和焦炭W【。(t)? 《 , 100≤W—<,50:00 ? 6—.0 》 ?8.0 !10.0 】 《。 W≥】5000 》 , 8.0 !。 ? 10.《0 【12.0 》 ,    ! 注:露天、半露天稻草】、麦:秸、芦苇、打包废】纸,等材料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以及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别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不应小于】25.0m;与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相应规定增—加25%; 4!。.2.8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8的!规定 表4.【2.8 《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m) — 》 ? 名 《称 仓储!区外 ? :。 ?铁路线中心线— 仓储】。区内 》 铁路》线中心线 】 仓储区外 ! 道路路—边 —。 仓储区内 ! 道?路路:。边 ! : 《主要: , ? 次要 》 》 》 , 稻草《、麦:秸、芦苇、打包废】。纸,等材料堆场 【 30—.0 【 20.0 — 》15.0 【 : 10.0 【 5.0 】 ?     】注未列入本》表的可燃材料—。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可根据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按类》比原则确《定, 4.2》。.,9 甲类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2倍:     3【5kV以上的架空电!力线与单《罐容积大于200】m3或总容》积大于100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0:m当储罐为》地下直埋式时—架空电力线与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可减小50》% 4.2.10! 库区围墙与库区】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0】m且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 4.2.【11 石油库—与城乡居住区、大中!型,工矿企业和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的有关规定,【其安:全距离不《小于表4.2—.11-1、表4】.2.11》-2和表4.2.】11-3的规定 !表4.2.11【-1 石油—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m) 《 ! 序号 【 :名 称 》。 石油—库,等,级 】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四级! 五级】 》 ? ? 1 》 , 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 《 《100 】 ,90 【 80 《 , 70 !。 ?50 ?。 , 《 】2 ? 工矿企【业 ? 6》0 ? , ?50 ? 40【 ,。 35 】。 ? 30 》 : ? 《。 3 】。 , 国家《铁路线? 6【0 【55 《 : , 50 《 50【 5【0 《 —。 》4 : 》工,业企业铁路》线,。 ,。 35【 》。 30 — 2《。。5 》。 25 》 25 】 , : ! 5 】公路 — 25 —。 : :20 ? : 1《5 《 :。 15 !15 【 : 《 6 【 国家一、二级!。的架空通《信线路 — : 40 【 40 】 40 】。 40《 , 4—0 】 7】 架空】电力:线路和?不属于国家 【 一》、二级的架空通信】。线路 】1.5倍杆高 】 1.—5倍杆高《 , 1—.5倍?杆高 《。 : :1.5倍杆高— 1.】5倍杆高 ! , 】8 : 爆—破作业场地(如采石!场) 】3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注①【 石油库等级—是按照石油库—总,容,量即储油罐公称【容,量,与,桶装油品储》存容量总《和来划分的一级为总!容,量100 000】。m3以上二级为总容!量100 000~!30 000—m3三级《。。为总容量30—。 000~10 】000m3四—。级为总?容量10 000】~1000》。m3五级为总容量】小于1000—m3 《 ,     》    ② 序号1!~7:的安全距离从石【。。油,库的油罐区》或油品装卸区算起】;有防?火堤的油罐区从【防火:堤中心线算起—;无防火《堤的覆土油》罐从罐室内》壁算起;油品—装卸区从装卸车【(船)?时鹤管口的位—置或泵房算起;序号!8,的安全距离》从石油库围墙算起】  》 ,   ?  : ③ 对于》。有装油作业的—油品装卸区序号1】~6的安全》距离可减少25%但!不得小?。于15m;对于【仅,有卸油作业的—油品装?卸区以及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100m3的埋地】卧式油罐序号1【。~6的?安全距?离可减少50%但不!得小于?15m序号7的安全!距离可?减,少为1?倍杆高 【  :   ?   ?④ 四、《五级:石油库仅储存丙A类!油品或丙A和丙【B类油品时序号1】、2、5的安全距离!可减少25%;【四、五级石油—库仅储存丙B类油品!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 ,    《  ⑤ 少于10】00人或3》0,0户的居住区与二、!三、四、五级石【油库的距《离可减?少25%;少于1】00人或30户【的,居住区与一级石【油库的安《全距离可减少25%!与二、三、》四、五级石油库【的距离可《减少50《%但不得小于35】m居住区包括石【油库的生活区 !      —   ?⑥ 注③~注⑤的】折减不得迭加 【   》。      —。。⑦, 对于电压35【kV及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序号】7的距离除应满足本!表,要求外且不应小于】。30m?      !   ⑧ 当两【。个石油库或》油库与工矿企业【的,油,罐区相?毗邻建设时其相邻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可《取相邻油罐中较大】罐直径的1.5倍但!不,应小于30m 【   》      —⑨ 非石《油库用?库外埋地电缆与【石油库围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表4】.2.11》-3 《石,油库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 《 , 类别 】 油品闪点F!t (℃) 】 , 》 甲 【 》Ft:<,28:。 】 —乙 A】 —28≤Ft≤—4,5 — , 》 B ! 4:5<Ft<60 ! 】 丙 — , A 【 60≤Ft!≤120 【 ! B !F,t>120 【 ?。 4.2.12! 油品?装卸码头与》公路桥梁、铁路桥梁!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2.12—的规定 表—4,。.2.12 油品!装卸码头与》公路桥梁《、铁路桥梁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 油品【装卸码头位置 ! , 油品类》。。别 》 安全《。距离(m) — 》 , : 公路桥梁!。、铁:路桥梁的下游 】 甲、乙【 ? 15》0 — : 【丙A 】100 — ? — 公路桥》梁、:铁,路桥梁的《上游 】。甲,、乙 《 300【 : 《 丙!A :。 》200 ! : —内河大型《船队锚?地、:固定停泊所、 ! 城乡水—源取水口的上—游 【甲、乙、丙》A : , 1》0,00:  !   注停靠—小于50《。0t:油船的码头安全距】离,可减少50%—。 , 4.2《.1:。3 油品《装卸码头之间或油】品,码头相邻两》泊,位的:船舶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2.1》3的规定 》 表4.《2.13 油【品装:卸码头之间或油品】装卸码头相邻两泊位!的船舶安全距离(m!) — 船长! 《 :<110 【 110~15!0 : , , 151~18!2 ? : 183~2【35 — 236~—27:9 ! 《 安全距离 【。 : 25 —。 35【 —。40 《 50— ? ?55 《 : ,   》  注① 船—。舶安全距离系指相邻!油品泊位设》计船型?首尾间的净》距    】 ,    《② 当?相邻泊位设计船【型不同时其间距【应按吨级较大—者计算  】       ③ !当,突堤或栈桥码头【两侧靠船时可不【。受上述船舶间距的限!制但对于装卸—甲类油品泊位船舷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5m 【     —    ④ —1000《t级及以下油—船之间的防火距【离可取船长的0【.3倍 《。。 4:。.2.14》 油品?装卸码头《。与,相,邻,货运:码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2.!14的规定 表】4.2.《14 油品—装卸码头与相—邻,货运码头的安—全距离 【 , : 油品装】卸码头位置 【 : :油品类别 ! 安全距离(—。m): 《 — 内河货运】码头下游 — 甲、乙【 ? 75 】 《 丙】A ? 50— ! 沿海、】河口内河货》运码头上游 【 , 甲、乙 【 15【0 : 】。 》丙,A 【100 !     注表】中安全?距离:系指相?邻,两码头所停》靠设计?。船型首尾间的净距 ! 4.2.1—5 油品装》卸码头与相邻客运】站码: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2:。.1:5的规定《 :。。表4.2《.,15 《油品:装,卸码头与相邻港口】客运站码头》的,安全距离 【 】 油品装卸码头位置! 》 ,客运站级别 【 油品类别】 : 安全距离(!m) 】 】沿,海 : 《 一、二、三—、四:。 甲、】乙 : 300】 【 【丙A 《 , : 2:00 — ? 内河!客运站码头的下【游 【一、二 】 甲、乙 ! 300 【 》 :。 :。 丙A 》 ? 200 【 : 》 ? 内河客运站码】头的上游 【。 三、》四 : , ? 甲、乙 — 150【 《。 《 丙A】 : 100 】 , 《 ? , ,。 , 一 》 甲、乙 ! ? ,3000 【 】 丙A — 《 2000 ! 《 二 ! 甲、乙【 《 200》0 — 】 丙A 【 1500— ? : : ? 《内河客运站码头的】上游:。 , 《 三、四 ! 甲、乙《 , ? 1?000 — :。 :。 ? 丙》A 70!0 : 《    — 注① 《。油品装卸码头与相】邻客运?站码头的《安全距离系指—相邻两码头所—停靠设计船》型首尾间的净距【     】    ② 停靠小!于5:00t油船》的码头安《全距离可减少50%!      【   ③ 客—运,站级别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河港工》程设计规《范GB 501【92: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