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安?全防:护,标准
—4.2.1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详见表4.2.1!
:表4.2.》1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
仓库类!别
—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
?
?
—甲
》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 ? :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
【 》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 】。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
》 》。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 【。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
》 :
乙
! 1!.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 》 2—.,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
【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
, 《 :。 : ,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 《 5.】助燃气体;
【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
! 丙《
: 】1.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 2.可】燃固体
】
:
? , ?丁
【难燃:烧物品
! ,
》 戊
— 不燃》烧,物品
!
4.2】.2 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它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2的规定仓储!区内铁路装卸线【与设置装卸》站台的?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不受表【4.2.《2规定?的限制
《
表4?.2.?2 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它》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等【的防火间距(m【)
》 ,
名】。 称
》 ?甲类仓?库及其储量(t)
!
《
】。 甲类储存》物品:第3、4 项—
:
甲—类,储存物品第1、2、!5、6 项
—
【
≤【5,
,
>5【
》 ≤10
》
《 >10
!
— ?重要:公共建筑
【 5《0.0?。
【
甲类!仓库
》 20.0【
!
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 ?30.0
】 , 40.0
】 : 25.《0
3】0.0
》
?。
!其它建?。。筑
《。 一、二级耐火!等级
《 ?。 15.0
—
?。 20.0
】 12—.0
》 15.—0
—
,
【
】
三级耐火!等,级
— 20.《0
【25.0《
—15.0
— , 2《0.0
—
?
《 ? 四级耐火等级【
—25.0
】。 30.0
【
20.0!
《 25《.0
!
! 电力系统电压为!35~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 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 30?.0
【 ,40.0
— 25.0
!
30.0!
》
》 仓储区外】铁路线中心线
】 40.0】
—
?
仓储【区内铁?路线中心《线
:
30【.0
《。 :
《
仓储区!外道路路《边
:
: 20.0【
?
:
》 : , 仓储?区
:
内—道路路边
— ? 主要?
10.!。0,
—
?
次要
! 5.0
】
—。
注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当第3、4项—物品储量小于等于2!t第1、2、5【、6:项物品储量小—于等于?5t时不应小于12!.0m甲类仓库与】高层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
4:.2:.3 ?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3的规定【
表4《.2.3 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
— 建筑类—型
《 单层、多层乙!、丙、丁、戊—类仓库
】 高层仓库
—
甲类厂】房
—
!单层:、多层乙、丙、丁】类仓库
】 单层?、多层、
! 戊:类,仓库
?
! 单层、多】层,乙、丙、丁》、戊类仓库
!。 耐火等级
【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
【 三级 》
? 四级
【 一、—二级
【 ,一、二级
【
—
? 一、《二级
】10.0《。
《 12.》。0,。
【14.?0 :
,。
?。 10.0—
《 , 12.0
】。 14.【0
1!3.0
《
, 12.【0
《。
【 : , 三级?
1【2.0
— ?14:。.0
!16.0 》
,
12.】0
— 14.0
【。
16.】0
》 ?15:.0
《 1》4,.0
【
— 四级
【 ? 14.0 —
16】。.0
!18.0
【 , 14.0
! 《16.0
】 18.—0
1!7.0
》 1》6.0
—。。
—
高层仓】库
一!。、二级?。
13】.0
— 15.0—
? , 17.—0, ,
《 13.0
【
15.0!
:
17【.0
《。。
13.】。0
】13:.0
!
《 民用建筑 】
一、二!级
1】0.0
— ?12.0 》
《 14.0
】
6—.0
【。 7.0
—
9.0 !
? ?13.0《
25.!0
:
:
—
: :
— : 三级
!12.0
— 14.0 !
—。16.0
】 ,。。 7.《0
8】.0
— 10》.0
》 ? 15.0
—
—
》。
,
: ,
《 四级
— 14.【0
《 , 16.0—
18!.0:
:
》9.:0
》 10.0 【
—12.0 》
17】.0
】
注①】 单层、多层—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0》m;
》 — ② 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0m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0m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表—4.2.2》中,甲类仓库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
4.2.】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4的规定《
表4.2.4】 ,。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m)?
—
? 名 称
【
《 仓储区外
】 铁《路线中?线
仓储!区内:
,。
铁路【线中线
】 仓储区《外
? , 道路路边
】
》仓,储区内
— , 道路路边
!
! 主要
! 次要
—
?
?
, 甲、乙【。类液体储罐
】 35.0【
25】.0
《 2》0.0
】 15.0
—
》10.0
!
:
— 丙类液体储罐
】
《。 30.《0
》 20.0—
《 15.0
【
10.0!
—5.0?
》
4.》2,.5 湿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5的:规定
?
表4.2.5 !湿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m?)
》
】名 称
!仓储:区外
《 铁路线中】线
》。 仓储区内
【
铁路线】中线
?
仓储区】外
? 道》路路:边
:
: 仓储区内【
《 道路路边
!
—
? :主要
》 次要
【 :
】 , 甲、乙类液—体,储罐
》 ?35.?0
:
25【.0
【 20.0
—
15.0!
: 1》0.:0
【
】丙类:液体储罐
【 : 30.0
】 20.—0,
—1,5,。.0
— 10.0
【
: 5.0—
《
》 :。 注固?定容积?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按储罐》几,何容积(m3)和】设计储存《压力(绝对压—力10?5Pa)的》乘积计算
4.2!.6 Ⅰ、Ⅱ—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6?的,。。规定
表4.2.!6 Ⅰ《、Ⅱ: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
《 名? 称
Ⅰ!级
— Ⅱ级
【
【 瓶库的总存】瓶容积V(m—3)
6!<V≤10
】 10<—。V≤20
! 1<V≤3
】
3<【V≤6
—
—。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 3?0.0?
》 35.0
】 20.0【
2【5.0
》
?
《
》重要公共建筑
! 20》.0
》 25.0
】
《 ,。1,2.0
【 15.》0
:
《
, ,
民】用建:筑
1】0.0
【 15.0
【
? 6.0》
? , 8.《0
《 ,
】。 主要道路路边】。
,
》1,0.0
《
10.0!。
》。 8.?0
》 8.0》
》
?
? 次要道—路路边
!5,.0
?。
》5.0
!5.0
】 5.0
》。。
》
?。 ? 注?① 总?。存瓶:容积应按实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
— : ②【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分级【及总存?瓶容:积小于等于1m【3的瓶装供应站瓶库!。的设置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
《 4.2.7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7的规定《
表4.2.【。7 :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
】
— 名 称》
,
? 一个堆场的总】储,量
《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 :
】 一、《二级
】。三
四】级
—。
】 ,粮食:席穴囤W(t)
】。
:。 ?10≤W<5000!
: 15—.0
《 20.0
!
25.0!
】
? ?5000≤W—<20 0》00
2!0.0
!25.0
— 30.0】
?
】 , :粮食土圆仓W(t】)
》 50《0≤W<《10 0《00
1!0.0
】。 15.0》
: : :20.0
— ,。
?。
《 10 00!0≤W<20— 00?。。0
》 15《.0
?
2—0,.,0
? 25.0】。
】
棉、麻!、,毛、化纤、百货【W(t)
》
10≤】W,<500
》。
10.】0
:
, , ?15.0
】 20.0
【
】
: 500≤W】<1000
! 15.0
】 《20.0
! 25.0
】
》
10】。0,0≤:W<5000
【
20.0!
: ? 2:5.0
《
3—。0.0?
】
: : 稻草《、麦秸、芦》苇、打包《废纸等W(t)【
10】≤W<5《。000
《
15.0!
: 20.0
!
》25.0
!
,
《。 ? 5:000≤W<—10 000 【。
: ? 20.0
!。 25.0
【
30.】0
!
: W≥1【0 000》
《 25.—0
— 30.《0
4】0.0
《。
—
《
木材!等V(m3)— ?
《。
—
《。 50≤V<100!0
》 10.0—。
,
《 1:5.:0
:
》20.0
【 ,
》
, : , 1000≤V【<10 《000
!15:.0
【 20.0》
—25:.0
》
:
】 V≥?10 000
! 20.0
! 25.0
!
? 3?0.0
】
!煤和焦炭W(—t,)
《 : ,100≤《W,<5000
—
6.0】
? 8.》0
10!.0
】
《 : W≥50—00
》 8.0
【
: ?10.0《
12.!0
《
《
注露天、!半露天稻草、—麦秸、芦苇、打包】废纸等?材料: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以及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别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不应小于》25.0m;与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相应规定》增,加25%;》
4《.2.8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8的规定
表】4.2?.,8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m)
】 :
《 :。名 称
《
仓储【区外
— , 铁路线《中心线
《
》仓储区内
— 铁路线中心!线
—。 仓:储区外
【 道路路边—
,
仓—储区内
】 道路?路边:
】
,
: 主要
—
《 次要
—
! :稻,草、:。麦秸、芦《苇、打包废纸等材】。料堆场
《
30【.0
【 20.0
】 15》.0:
》 10.0
【 5.0
!
》
: ?注未列入本表的可】燃,材,。。。料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可根据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按类《比原则确《定,
4.《2.9 《甲类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2倍
— 3》5kV以上》的架空电力线—与单罐容积大—。于200m3或【总容积?大于:100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0m—当储:罐为地下直埋式【时架空电力线与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可减小50【%
4.》2.10 库—区,围墙与库区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0m且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
4.—2,.,11: 石油?库与城乡居住区【、大中型工矿—。企业和?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的有关规定,!其安:全距离不小于表【4.2?.11?-1、表4.2【.11-2和表4.!2.11-3的规定!
表4《.2.1《1,-1 ? 石油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m【),。
】 序号
!。 名 》称
》。 石油库》。等级
《
?
:
》 一级
— ,。 : 二级
【 三级
】 , ,。 四级
《
五—级
【
【 ,。1
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
》
100】
,
90
! 80
】 , 7《0
5】0
【 :
? 2
【 工矿企—业
》 60
— : 50
】 40《
: 35
】。 30
】
—
》 3
国!。家铁路线《
: ? 60
【 5?5
50!
—50
【 50
!
》。 4
》
工业【。企业铁路线》
?。 35》
30】
《 2?5
2】。5
《 25
】
【 5
【。 : 公路
【 , 25
—。 20
】 15—
,
》15
1!5
!
? , 6
!国家一、二级—的,架空:通信线?路
— 4:0
:
4—0
【4,0
【40
》 40
【
》
:
7
】 架空电力】线路和不属》于国:家
— 一、二《级,的架空?通信线路《
》 1.5倍杆高
! ? 1.5《倍杆高
】 ,1.5倍杆》高
《 : 1.?5倍:杆高
1!.5:倍杆高
》 ,
》
8【
—爆破作业场地(如采!石场)
!300
】 300
》。
, 300
! 30—。0
? , 30》0
《
《
注①【 石油库等级是【按照石油库总容量】即储油罐公称—容量与桶装油品储存!容量总和来划分的】一级为总容量10】0 000m—3以上二级》为总容?量1:00 ?000?~3:0 000m—3三级?为总容量《30 000—~10 000m】3四级为总容量1】0 :000~《1000m》3五级为总容量小于!1000m3
】 : 《 ,。 : ② ?序号1~7的安【全距离从石油库的】油罐区或油品装【卸区:算起;有《防火堤的油罐区【从防火堤《中心线算起;—无防火堤的覆土油】罐从罐室内壁算【起;油?品装卸?区从装卸车》(船:)时鹤管口的—位置或泵房算起【;序号8的安—。全距离从石油—库围墙算起
! 《 ③ —对于有装油作—业的:油品:装卸:区序号1~6的安】全距离可减少2【5%但不得小—于15?m;对于仅有—卸油作业的》油品装?卸区以及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1》00m3《的埋地卧式油—。罐,序号1~6的—安全距离可减少50!%但不得小于15m!序号7的安全距离可!。减少为1倍杆高
】。。
【 : ④ 《四、五级石油库仅】储,存丙A?类油:品或丙A和丙B类】。油品:时序号1《、2、5的安全距离!可减:少25%;四、五】级石油库仅储存【丙B类油品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
, 】。 ⑤ 少》于1000人—或,3,00户的居住—区与二、三、四、】。五级石油库的距离可!减少25《%;少于100【人或30户》的居住区《与一:级,。石油库的安》全距:离可减少2》5%与二《、,。。三、四、《五级:石,。油库的距离可减少】50%但不得小【于3:。5m居住《区包括石油库的生活!。。区
《。。 ? , : ?⑥ 注?③~注?⑤的折?减不得迭加
【。 —。 ⑦ 对于】电,压35kV及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序号7的—距离除应满足本表要!求外且不《应小:于30m
!。 》 ⑧ 当两个石油!库或油?库与工矿企业—的油罐区《相毗:邻建设时其》相邻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可【。取相邻油罐》中较大罐直径的1.!5倍但?不,应小于30m
】 【 ⑨ 非石【油,库用库外埋》。地电缆与《石油库围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表4:.2.1《1-3? 石?。油库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
?
—类别
?
油品闪点!Ft (℃)—
】。
,
甲—
《 F?t<28
】
— 乙
】 A
— 《28≤Ft≤45】
,
【。
《 B
!4,5,<Ft<《60
》
:
】 丙:。
,
A
【
, 《60≤Ft》≤120
【
】 B
!。 Ft>120
】。
?
?
4.2.12 油!品装卸码《。头与公路《桥梁、铁《路桥梁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2.12的规】定
:
表4.2.1【2 油品装—卸码头?与公路桥《梁,、铁路桥《。梁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
— ? 油品装卸码—头位置
— , :油品类别
】 安全距》离(m)
!
,
】。。公路桥梁、》铁,路桥梁的下游
【
《 ,甲、乙
【。 1?50
《 :
》
? 丙A
】 :10:0
【
《。 : 公路桥梁、铁】路桥梁的《上游
— 甲、乙
—
300】
?
:
,
】丙A
?
2—00
【
?
内【河大型船队》锚地、固定停泊【所、
?
《。 城乡水源取水口的!上游
】甲,、乙、丙A》
:。。 : 1?。000
—
】 注停靠《。小于500t—油,船的码头安全—距离可减少50%
!
4.2《.13 油品装卸】。码头之间或油品码头!相邻两泊位》的,。船舶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2.13的规—定
?表4.2《.13 油品装卸!码头:之间或油《品,装卸码?头相邻两泊位—的船舶安全距离(m!)
《
— 船长
【 , <110
】
, : 11《0,~150
— 15—1~182》
183!~235
】 236~27】9
—。
!安全:距离
2!5
》 3?5
— 40
】 50
—。 55》
【
注—。① 船舶安全距离系!指相邻?油品泊位《设计船型首尾—间的净距《
】。 ② 当相】。邻泊位?设计船型不同时其间!距应按吨级》较大者计算
—
【 ③》。 当突?堤或栈桥码》。头两侧靠船时—可不受?上,。述船舶间距的限【制但对于《。。装卸甲类油品泊位】船舷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5m
— 》 ④ 10】0,0t级及以下油【船之间?的,防火:距离可取《船长的0.3倍
!4.2.1》4, 油品装卸码头与相!邻货运码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2.14的规】定
?表4.2.》14 油品—装卸码头与相邻货运!码头的安全距—离
! 油品—装卸码头位置
】 : 油品类别
【
: ?安全距离(m)
】
,
?
:
【内河货运《码头下游
— 甲》。、,乙
75!
,
,。。 :
,
:
— 丙A?
? , 50
》
! , 沿海、—河口内河货运码头】上游
甲!、乙
《 150
】
,
?。。。
?
丙【A
【。100
—
《
, 注表中【安,全距离系指相—邻两码头所》停靠设计船型首尾】间的净距
—4.2.15 油】品装卸码《头与相邻客运站【。码,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2.15!的规定
表4【.2.15 — 油品装《。卸,码头与相邻》港口客运站码—。头的:。安全距离
》。
,
! 油品装卸码头【位置
《 ? ,客运站级别
! 油品类别
! : 安全?距离(?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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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客运站?码头的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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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客!运,站码头的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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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河客运站码头】的上:游
【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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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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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①》 油品装卸码—头与:。相邻客?运站码头的安全距】离系指相《邻两码头所》停靠设计《船型首?尾间的净《距
】 》② 停靠小于50】0t油?船,的,码头:安全距离可》减少50%
【 【 ③ ?客运站级别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河:港工:程设计规范GB 5!0192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