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 安】全防护标准》
:
4?.2.1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详见表4.2—.1:
表4.2.1 !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
】 仓库类别
!。。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
—
: 甲
】 —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
《
【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 — 》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
】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
【 乙
— 1.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 — 2.?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 ?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 》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 》 5.助燃—气,体;
?
》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
【。。
, 丙
—。
— 1.》。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 2】.可燃固体
!
?
? 丁
【 ? ,难燃烧物品
【
?。
,
?
戊
! ?。不燃烧物品》
】 4.2.2! 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它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2的规定仓!储区内铁路》装,。卸线与设《置装卸站台》的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不受表4.2.2规!定的限制
》
表4.2.2 !。甲类仓库之间及其与!其它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等的防火间距(!m):
,
:
》 《名 称?。
《。 甲类仓》库及其储量(t)
!
:
! :甲类储存物品—第3、4 》项,
:
:。 甲类储—存物品第1、2、】5、6 《项,
》
》 ≤5
! >《5
:
《 ≤10
】 :>10
【
》
重要【公共建筑
】 50《.0
《。
】。 甲类仓库
!
《 20.0
!
: ,。
— 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 30.0
【
《 40.0
! :25.0《
—3,0.0
!
其!它建筑?
—一、:二级耐火等》级
【15.0
— 2》0.0
《
《 12.0
】 , 15.0
【
:
《
!
— ? 三级耐《火等级
】 20?.0
《 : 25.》0
1】5.0
》。 20.0】
【
:
? :四级耐?火等级
《。
《 25.《0
【30.0
! 2:0.0
》 25—.0
—
,。
: ,
》 电力系统!电压为35~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 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3【0.:0,
40.!0
》 25.0
! 3《0.:0
:
【
仓【储,区外铁路《线中心线
》
? 40.》0
】
仓】储区内铁路线—中心线?。
,
30.0!
》
?
? ?仓储区外道路路边】
》 20.0
【
】 仓》。储区
《 内》道路路边
! 主要?。
? 10.—0
》
! 次要
!5.0
】
【注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当第3—、4项物品储量小】于等于2t第—。1、2、5、6项物!品储量小于等于5t!时不应小于》12.0m甲类【仓库与高层》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4.—2.:3 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3的规定!。
表4《.2:.3 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其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
?
建—筑类型
《
: 单《层、多层乙、丙【、丁、戊类仓库
! 高层仓库
!
: 甲类厂房
!
】 单》层、多层乙、丙、】丁类仓?库,。。
: 《。单层、多层》、
戊类!仓库
—
【 , 单层、多层乙】、,丙、丁、《戊类仓库
—。 《耐火等级
》
: 一、二级【
: 三》级,
? , 四级
【 一、二级】
? 三级
【。
: 四级
! 一?、二级
《
: 一、二级
!
【
一、【二级
【 10.0
! 1?2.0 《。
—。14.0
—
1—0.0
《
? :12.0《
? : , ,14.0 》
13】.0
— , 12.0
—
:
:
:
— 三级
》 : 12《.0
— :14.0
—
? 16.0—
【12.?0
? 14.0】
》 16《.0:
》。 1?5.0
!14.0
》
》
四!级
— 1:4.0?
— ,。16.0
—。
18【.,0 :
《 , 14.0
】 ,。 :16.0
—
18.0!
【17.0
》
16.0!
【
?。 ? 高层仓《库
》 一、二—级
1】3.:0
【。15.0
—
1—7.:0 :
》 13.0》
?。 15.0【
》 :17.0
—。
? 13《.0 ?。。
? 13》.0
】
?
民—用建筑 《。
—一、二级
【 10》.,0
《 12.0
!
14.0!
》 6.《0
》 :7.0
! 9.0
】 13.0【
,
》25.0
【
【 《
》 三级
【 12.0
!。。
, 14—.0
【 16.0
】
, : :7.0
!8.0
【 : 10.0
】 15.【0
【
】 :
》 四级?。
—14.0
】 , 16.《0,
? ,。。 18》.,0
9!.0
?
1—0.0
【 12》.0
!17.0
】
,。
? : :注①: ,单层、多层》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0】m;
】 ②》 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0【m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0m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表4.2】.2:。中甲:类仓库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
《4.2?.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4的规《定
表4.2.】4, ,。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m《)
—
:
《 名 称
【 ?仓储:。区外
》 铁《路线中线《
仓【储区内
— : 铁路线中》线
仓储!。区外
《 道路路边】
仓储区!内
道】路路边
—
! 主要《
次要】。
】
甲、乙!。类液体储罐》
《 35.0
! , 25.0
】 2》0.0
— 15.0【
10.!0
【
丙!类液体储《罐
? 30.0
!
《 20.0
】 15.0
】
10【.0
— 5.0》
:。
4.】2.5 湿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5的规定
【表4.2.5— 湿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m)
【
— 名 称
! ,。 仓储区外【
铁路线!中线
》 仓储》区内
— 铁路《线中线
— 仓储区外
! ? ,道路路?边
【仓储区内
》
》。道路路?边
《
【 主要
! 次要
!
?。
《。 ?甲、乙类液体储罐
!
《 35?.0
?
25.0!
20.!0
—。 15.0
! ,。 10?.0
!
:
: , 丙类液体储【罐
? ?。 3:0.0
《
《 20.《0
:
? 15.0
!。 : 10.0
【 5.—0
《
《
, 注固—。定容:积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按储罐几何【容积(m3)和【设计储存压力—(绝对?。。压力10《5Pa)《的乘积计算
【4.2.6 Ⅰ、】Ⅱ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6】。的规定
》。表4.2.》6 Ⅰ、Ⅱ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
,
名 称】
,
Ⅰ级
! , : Ⅱ级
《
】。
《 瓶:库的总存瓶容积V】(m3)《
? ?。6<V≤10
! : 10<《。V,≤,20
《
》1<V≤3
】 , :3<V≤6
!
?
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 30.0
】 35—.0
2!0.0
《
25【。.0
【
— 重要公—共建筑
】 20.《0
2】5.0
— 12》.,0
《 , 15.》0
:
《
【 民用《建筑
1!0.0
《
1—5,.0
6!。.0
《 《8,.0
! ,
,
主—要道路路边
【 《10.0
》
, : 10.0—
《 8.《0
? 8.0
!
【
, 次》。要道路路边》
: 《5,.0
— 5.0
! 5?.0
— 5.0》
】 —。注① 总存瓶容【积,应,按实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
《 !②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分级及总存》瓶容积?。小于等于1m3的】瓶装:。供应站瓶库》的设置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 4:.2.7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7—的规定
》表4:.2.7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
》
》 名 称》
—。一,个堆场的总储量
】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
【 一、二级》
三【
,
四级
】
! 粮食席【穴囤:W(:t)
【 10?。≤W<5000
】
15.】0
【20.0
! 25.0
!
【 5000≤】W,<20 000
】
? 20.0
! 2《5.0?
—30.0
—
》
》 粮食土》圆仓W(t)
】 500≤W!<10 000
】
10【.0
【 15.0
【 , , 20《.0
】
— 10 00【0≤W?<20 000【
: 1》5.0
【 :20.0《
25.!0
【
— :棉、麻、毛、化纤】。、百货?W(t)
— ? 10≤W<50】0
:
: : 10.0
【 15.【0
2】0.0
《
: ,。。
】 500≤W【<1:。000
》 , 15.0
! , : 20.0
】 25.0
】
《
,
》 1000【≤W:<5000
—
20.0!
—25.0《。
30】.0:
,
》
《 稻草、麦秸!、芦苇、打包—废纸等W(t)
】
10【≤W:<5000
—
: 1《5,.0
2!0.0?
: ? 25.0
!
《
《。。 50《00≤W<10 】。0,。00
— 20.0【
: 2》5.0
— 30.0
!
! W≥》1,0 00《0,
:
? :25.0《
》 3:0,.0
— 40《.0
【
】
? 木材等V—(m3) —
!
— 50≤V<1【00:0
【10.0
【 ?15.0
【 20》.0:。。。
》
》 , 1《00:0≤V<10 0】00:
—1,5,.0
— 20《.,0
— 25.《0
【 :
V【≥10? 000
》
20.】0
— 2:5.:0
:
? 30.0—
】
《 煤和焦炭W【。(t)?
《 , 100≤W—<,50:00
?
6—.0
》 ?8.0
!10.0
】
《。
W≥】5000
》
, 8.0
!。 ? 10.《0
【12.0
》
,
! 注:露天、半露天稻草】、麦:秸、芦苇、打包废】纸,等材料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以及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别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不应小于】25.0m;与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相应规定增—加25%;
4!。.2.8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8的!规定
表4.【2.8 《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m)
—
》
? 名 《称
仓储!区外
?
:。 ?铁路线中心线—
仓储】。区内
》 铁路》线中心线
】 仓储区外
! 道路路—边
—。 仓储区内
! 道?路路:。边
!
: 《主要:
,
? 次要
》
》
》 , 稻草《、麦:秸、芦苇、打包废】。纸,等材料堆场
【 30—.0
【 20.0
—
》15.0
【 : 10.0
【 5.0
】
?
】注未列入本》表的可燃材料—。堆场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可根据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按类》比原则确《定,
4.2》。.,9 甲类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2倍:
3【5kV以上的架空电!力线与单《罐容积大于200】m3或总容》积大于100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0:m当储罐为》地下直埋式时—架空电力线与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可减小50》%
4.2.10! 库区围墙与库区】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0】m且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
4.2.【11 石油库—与城乡居住区、大中!型,工矿企业和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的有关规定,【其安:全距离不《小于表4.2—.11-1、表4】.2.11》-2和表4.2.】11-3的规定
!表4.2.11【-1 石油—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m)
《
! 序号
【 :名 称
》。 石油—库,等,级
】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四级!
五级】
》
?
? 1
》
, 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
《 《100
】 ,90
【 80
《
, 70
!。 ?50
?。
,
《
】2
? 工矿企【业
? 6》0
? , ?50
?
40【
,。
35
】。
? 30
》
:
?
《。 3
】。 , 国家《铁路线?
6【0
【55
《 : , 50
《
50【
5【0
《
—。
》4
:
》工,业企业铁路》线,。
,。
35【
》。 30
— 2《。。5
》。 25
》
25
】
, :
! 5
】公路
— 25
—。 : :20
?
: 1《5
《 :。 15
!15
【
:
《 6
【 国家一、二级!。的架空通《信线路
— : 40
【 40
】 40
】。 40《
,
4—0
】
7】
架空】电力:线路和?不属于国家
【 一》、二级的架空通信】。线路
】1.5倍杆高
】 1.—5倍杆高《
,
1—.5倍?杆高
《。 : :1.5倍杆高—
1.】5倍杆高
!
,
】8
:
爆—破作业场地(如采石!场)
】3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注①【 石油库等级—是按照石油库—总,容,量即储油罐公称【容,量,与,桶装油品储》存容量总《和来划分的一级为总!容,量100 000】。m3以上二级为总容!量100 000~!30 000—m3三级《。。为总容量30—。 000~10 】000m3四—。级为总?容量10 000】~1000》。m3五级为总容量】小于1000—m3
《 , 》 ② 序号1!~7:的安全距离从石【。。油,库的油罐区》或油品装卸区算起】;有防?火堤的油罐区从【防火:堤中心线算起—;无防火《堤的覆土油》罐从罐室内》壁算起;油品—装卸区从装卸车【(船)?时鹤管口的位—置或泵房算起;序号!8,的安全距离》从石油库围墙算起】
》 , ? : ③ 对于》。有装油作业的—油品装卸区序号1】~6的安全》距离可减少25%但!不得小?。于15m;对于【仅,有卸油作业的—油品装?卸区以及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100m3的埋地】卧式油罐序号1【。~6的?安全距?离可减少50%但不!得小于?15m序号7的安全!距离可?减,少为1?倍杆高
【 : ? ?④ 四、《五级:石油库仅储存丙A类!油品或丙A和丙【B类油品时序号1】、2、5的安全距离!可减少25%;【四、五级石油—库仅储存丙B类油品!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 , 《 ⑤ 少于10】00人或3》0,0户的居住区与二、!三、四、五级石【油库的距《离可减?少25%;少于1】00人或30户【的,居住区与一级石【油库的安《全距离可减少25%!与二、三、》四、五级石油库【的距离可《减少50《%但不得小于35】m居住区包括石【油库的生活区
! — ?⑥ 注③~注⑤的】折减不得迭加
【
》。 —。。⑦, 对于电压35【kV及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序号】7的距离除应满足本!表,要求外且不应小于】。30m?
! ⑧ 当两【。个石油库或》油库与工矿企业【的,油,罐区相?毗邻建设时其相邻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可《取相邻油罐中较大】罐直径的1.5倍但!不,应小于30m
【
》 —⑨ 非石《油库用?库外埋地电缆与【石油库围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表4】.2.11》-3 《石,油库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
《
, 类别
】 油品闪点F!t (℃)
】 ,
》
甲
【
》Ft:<,28:。
】
—乙
A】
—28≤Ft≤—4,5
—
,
》 B
! 4:5<Ft<60
!
】 丙
—
, A
【 60≤Ft!≤120
【
! B
!F,t>120
【
?。
4.2.12! 油品?装卸码头与》公路桥梁、铁路桥梁!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2.12—的规定
表—4,。.2.12 油品!装卸码头与》公路桥梁《、铁路桥梁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
油品【装卸码头位置
! , 油品类》。。别
》 安全《。距离(m)
—
》 ,
:
公路桥梁!。、铁:路桥梁的下游
】 甲、乙【
? 15》0
—
:
【丙A
】100
—
?
— 公路桥》梁、:铁,路桥梁的《上游
】。甲,、乙
《 300【
:
《
丙!A
:。
》200
! :
—内河大型《船队锚?地、:固定停泊所、
! 城乡水—源取水口的上—游
【甲、乙、丙》A
:
, 1》0,00:
! 注停靠—小于50《。0t:油船的码头安全距】离,可减少50%—。
,
4.2《.1:。3 油品《装卸码头之间或油】品,码头相邻两》泊,位的:船舶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2.1》3的规定
》
表4.《2.13 油【品装:卸码头之间或油品】装卸码头相邻两泊位!的船舶安全距离(m!)
—
船长!
《 :<110
【 110~15!0
:
, , 151~18!2
? : 183~2【35
— 236~—27:9
!
《 安全距离
【。
: 25
—。
35【
—。40
《 50—
? ?55
《 :
,
》 注① 船—。舶安全距离系指相邻!油品泊位设》计船型?首尾间的净》距
】 , 《② 当?相邻泊位设计船【型不同时其间距【应按吨级较大—者计算
】 ③ !当,突堤或栈桥码头【两侧靠船时可不【。受上述船舶间距的限!制但对于装卸—甲类油品泊位船舷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5m
【 — ④ —1000《t级及以下油—船之间的防火距【离可取船长的0【.3倍
《。。
4:。.2.14》 油品?装卸码头《。与,相,邻,货运:码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2.!14的规定
表】4.2.《14 油品—装卸码头与相—邻,货运码头的安—全距离
【 ,
:
油品装】卸码头位置
【 : :油品类别
! 安全距离(—。m):
《
— 内河货运】码头下游
— 甲、乙【
? 75
】
《
丙】A
? 50—
!
沿海、】河口内河货》运码头上游
【 , 甲、乙
【
15【0
:
】。
》丙,A
【100
!
注表】中安全?距离:系指相?邻,两码头所停》靠设计?。船型首尾间的净距
!
4.2.1—5 油品装》卸码头与相邻客运】站码: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2:。.1:5的规定《
:。。表4.2《.,15 《油品:装,卸码头与相邻港口】客运站码头》的,安全距离
【
】 油品装卸码头位置!
》 ,客运站级别
【 油品类别】
: 安全距离(!m)
】
】沿,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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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 《。油品装卸码头与相】邻客运?站码头的《安全距离系指—相邻两码头所—停靠设计船》型首尾间的净距【
】 ② 停靠小!于5:00t油船》的码头安《全距离可减少50%!
【 ③ 客—运,站级别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河港工》程设计规《范GB 501【92: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