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一、】防火规范条文部分 ! , ! 序号 ! 条文代】码 】 所提问题 【 判【定原则? : 】。 1 】 ? GB50045-!95 】 第1—.0.3条 — 《 ? GB50》016-2》006 — , 第》。1.0?.2条 — ? 1)居《住建筑中单》身公:寓的消防《定性问题 ! 2)】住宅与?少量单身公寓—混合设置时》的消防定性问—题 : 《 1)单》身公寓按《照GB50016】-,20:06第1.0.【2条条文说明定【性为非住宅类居【。住,建筑: 》。 ? 2《)规范对此》问题未明确具体【工程与?当地消防部门协【商 》 , ? 2 ! GB【50045》-95 — 第】2.0.《1、5.1.—3,条,。 : 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问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一—定要严格《按主楼的边界分【隔是否一定要在高层!建,筑的投影线上 】 图—集0:6,SJ81《。2第6页图》示1塔楼与》裙房应以防火墙分隔!当防:火,墙不在高层主楼投】影线上时防火墙内应!按高:层主:。楼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墙—外可以按裙房划【。分防火分区》 ! : 3 ! GB500【45-9《5 】 : ,。第2.0.13、】2.:。0,.14条 》 坡【地建筑一侧低于室】内地面一侧临疏【散通道是否为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 ? 以安?全疏散形式、安【全疏散距离》和排:烟方式界定 ! 》 ? ?4 : , ,。 ?GB50045【-95 ! : 第2.0.【17条 》 【GB:50016-2【00:6 : 》 第2.0.14!条, 【1)商?业服务网《点300m》2可否用防火卷帘】来分隔? : : 》 2)二》层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设门通向!一层可否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设计 】 【。 3)商业服务网点!层数2层按图集【06SJ812【第11页图示仅【一部楼梯那》么高规第6.1.8!条,如何解释 — 》 4)商》业,服务网点《。小于:300m2的店面】如果有两层店面【。每间分别均小于30!0m2可以视为【商业:服务网点吗 】 1)不可】以, , 《 2)设!有独:立,的楼梯疏《散至一?。层可以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设计《 !3)与?高规第6.1.8条!不矛盾(该》条仅针对公共建筑】)但应符合》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疏散距离(【30m) — — 4)不《。可以(?应,定性为商住楼—) 》 】 5 】。 GB5》00:4,5-95 — 》 : 第3.0.—1条 【。 , 1:)高层住宅》一层为大空间—的商店(建筑面积超!过300m》2)可?否按居住建》筑设计 【 《。 , 2)《。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是否可【以采用?自然排烟 — , 《1)不可以(应定性!为商住楼《), ? 2!),符合高规第8.2】.1条的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 】 6— —GB50《0,45-95 【 , 【第3.0.1、6】。.1.1条 【 ? 1)11层跃】12层及18层跃1!。9层:。高,层住宅可以按11】层及18层进行消】。防设计吗 》 》 : 2)18【层跃1?9层高?。层住宅?防火分类《是否可以按二类【高层设计《并,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 1)1】1层跃1《2层及18层—跃1:9层高层住宅应按1!2层:及19层进行消防】设计: ? ,。 : 《 2)19层高层住!宅为一类高层应设置!二个安全出口 】 — 《 7《 : :。 GB《50045-9【5 】 第《。3.0?.8条? ? ? 建:。筑幕墙的垂》直,防火高度是0.8】m还是?要按5.1.1~】5.1.4条条文说!明第三点垂直—防,火分区?窗,。间墙1.2m—。的要求设置 ! , 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 》 , 】。 8 !GB50《045-《9,5 《 第4!。.1.7条 【 消防登】高面:长度是否可以分段】累计叠加 【 , 可《以分段累计但应【保证可连续》作业 】 , 9! GB】500?。67-97 【 》 第5.1.2!条 地!下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m》2(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4000】m2)?作为非?机动停车《时是否也《可行 — 非《机,动停车?应按照戊类仓库设】计并且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区: , ? ? 】10 ? , GB500!45-95 — !第5.1.5条【 中庭!屋,顶为部分《可,开启天窗或侧面开】窗中庭?是否:可视为室外具—备什么条《件可以?视同室?。外 ?。 ? 中庭《屋顶及侧面》均为窗时不可视【。为室:外;中庭屋顶侧面】开敞不设《窗时可以视》为内院(室外)【 》 】。 11 — , : GB5《0,045-《95 — 》 第:5,.2:.2:。条 》 : 18层及1—。8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单,元之间相邻外窗水平!距离小?于2m时《采用外挑垂直隔墙进!行分隔外挑隔—墙,能否沿周边长—度进行计算(—即应外挑2m还是】1m) 《 》 凹缝中确有困【难时可以设置—。外挑:0.9m的》隔墙 《 , 】 : 12 》 GB【50045》-,95: ? 》 第6.1.1条! — 1)18层—及18层以下的塔】式住宅牵手》后能否分别按照塔】式住宅而《不按单元式住宅进】行消防设计 【 : : 》2):独立的一《梯两户住宅应按照】单元式住宅还是按】。照塔式住宅进—行消防设《计 》 , 1)塔式住宅】牵手后符合第4.2!.1~4.2.【2条和第《6,.1.1.1条【时可以分别》按照:塔式住宅进行消【防设计? — ? 2)应按—照塔式住宅进—行消防设计 ! , —。 ! 1:3 : 《 GB?5,0045-》95 — 第【6.1.1.2【条 】1)18《层及18层》以下单元式住宅户】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多户?通,过敞开外廊通至【楼梯间问户门是否全!部为甲?级防火?。门还是只有开向楼】梯间为甲级》。防火门即可 】 — :2)能否将》凸窗内侧栏杆底【座反口高度计入窗】槛墙高度 【 《 3)超》过18层的》住宅:18层以上每层相邻!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阳台和凹廊》连通可设一个安全】出口但图集》06SJ812第6!1页图示6连廊【处不得开《窗实际?连廊处设计为卧室】、厅或厨房此种方】案形式在设》计中无?法实施 》 : , : 4)18层【及18层以下单元】式住宅?窗间窗宽度为1【.2m?图集06《SJ812》第60?。。页图示3为2m不一!致,。如何执行多层住宅有!此要:求吗 《 《 1)户门均应【为,甲级防?火门开向楼》梯间可以为乙级【防,。。火门 【。 2【)可以 — : : 3)连廊—应按图示设》计,但这种形式采光、】通风不好应尽—量避免采用这种方】案,。 , 4!)图示与规》范没有矛盾》单元之间为防火墙】相邻外窗水平距离】应为:2m:;分户窗的窗间窗】宽度为1.》2,m多层住宅无此要】求 【。 】 14 【 GB50045!-95 — ? 第6—.1.2.3—条 ? 1)高】层建筑裙房或—公建主体当二个安】全出口距离不小于】5m并?分别设置前室—能否采用剪刀楼梯】。? — 》2):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条文说!明“:与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两个】楼梯口均《开,在,一个合用前》室之内?”(即三《合一前室)》不能采用与条文【本身是否《矛盾 !。1)可以 》 》 ? 2)不矛盾【允,许设“二合一前室】”但不允许与—。消防电梯合》用为“三合一—前室” 《 】 15 ! 》GB5004—。。5-9?5 【 第6—.1.2《.,3、6.1.16】条 : : 剪刀—楼,梯与消防《电梯合?用为“三合一前【室”不能采用前室套!前室可?以,吗两个前室》互相穿越时疏散门出!现反向开启可否【 ? ? 可以? , 》 , — , 16 !GB5?0,045-95 ! 【第6.?1.3条 》 ? 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这:里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数量如【何界定 【 , 规范对开—向前室?的户门数量》未作具体规定 】 — —。 17 》 , : GB5《0045-9—5 : 】 第6.1》.,8条 【 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m但在图集06S】J812第71页】图示1中《位于袋?形走道两边》的房间门净宽都要求!≥1.4《m问一般办公、公】寓、旅馆开间3【.6~3.9m【时如何?设计此门 】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面】积小:于,6,0m2?。。时可以设置一个净】宽不小于0.—9m的门 ! 《 》 18 — GB》5,0045-》95 — 《。 第6.2.1】.1条 《 防烟】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阳台或凹廊按—图集06S》J8:12第8《1,页图示1开向阳【台、凹廊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问:此处如为《住宅客?厅或厨房《是否也要为乙级防】火门 》 《阳台、凹廊的门可以!为普通?门,开向防烟楼梯间应为!。乙级防火门 【 】 《 19? ?。 ?GB5?0045-95 ! : 第6.!。。2.2?.1条 — 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已《在首层防火》分,隔地下室是否—应为防烟楼梯—间 ?。 原则【。上无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 , — ,。 20 ! GB50045】-,95 】 ,。 ?第6.2《.5.1条 】。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本规范第6.1.!3条规定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是否《可以开?设强电、弱》电井:道的:门 》 住宅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可以设置电缆井和管!道井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 ! ? 21《 GB】50:045-95 【 ? 》 第6.2》.6条 【 ?疏散楼梯间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条文说明允许】在短:。距离内?通过公用门厅是【否可短距离通过走】道短距离《如何确定 【 ? 公建参照高规第】6.1.7条不超】过30m住宅按【照住建规6.—3.1.2条不超】过15m ! : ? ? ,。 22 — , GB5》0,045-95 ! , ? , 第6.2.【。3.1条《 1】)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与第:6.1.《1.2?条矛盾 》 — 2《)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如?底,层为层?高,大于4.5m的商】场如何应用 ! 3—)住宅开向前—室或楼梯间的户门】(防火?门)的开启方—向是否一定》要向疏?。散方向?开启 ? 1)总!层,数为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户门可!以为乙级防火门 】。 【 2)应—。按12层《。进行消防设》计 ! 3)住宅的—户门允许《不向疏散方向开【启 ? 】 , 23 【 GB【50:045-9》5 : ? , 第—6.3.1.2条 !。 》 塔式?住,宅(包括10—层11层)应设消】。防电:梯与:住建规?12层?以上:应设消防《电,梯不一致 ! , 塔式住宅》(包:括10层《11层)按高规第6!.,3.1.2》条应设消防电—梯 《 : : ? : , 24 】 GB50—045-95 【 《 GB5】0016-》2006 》 , 问9层建筑!一层为食堂、餐厅或!。活动室二~》九,层为宿舍按》建规还是高规 ! 一》层为宿舍自用的活】动室时?按建规;一层—为食:堂、餐?厅时按高规 —。 【 — 25 】 GB50》016-2006】 】 第3.2.4】条 ? 》前提是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对钢结构厂房而【言无防火保护—的屋顶承重构件达】不到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如何理解《。 — 符:合规范?条文规定《的可以放宽 !。 【 26 ! G《B50016-20!06 【 第3.3!.8、3.3.1】5条: 》。 “厂房内”、】“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厂—房”、?“,仓库”上部允—许建宿舍吗》 “】。厂,房内:”、“仓库内”是指!整个建筑内均不允许!设置员工宿舍—。本条规范明确规定】不允许?。厂房、仓库与宿舍】合建即?不允:许“三合一”建筑】 》 , 】 《 27 《 GB【50016-2【00:。6 : —。 第4.—3.1条 》 高【规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住建】规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是》否,矛盾 》 分》别按规范执》行高层住宅可按【住建:规即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   》。 — 》 , 28 》 GB—。50016-—2006 — 】第5.1.1条 ! , , 经常遇—到设计中含开敞【楼梯间与无电梯间】的电梯做《为每层一个防火分区!设计而非《叠加计算 》 对于一!面,敞,开三面为实体围【护结构的《。疏散楼梯间》、,无电梯间的电梯【可以不必《叠加计算 【 《 : ,。 29 】 G—B5001》6,-2006 ! , 第5.】1.1条 ! 民用建筑—包含住宅但建规【。与住建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数值多处不》一致不?知如何执行》 》 建规第》5.1.1条注5】已明确对住》宅建筑按住建规执】行 【 《 , 30 】 GB500!1,6,-200《6 ! 第5.3.2条! 》 “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按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与每!层建筑?面积无关《吗, , 》 安全疏散宽度计算!与每层?建筑面积有关确定人!数时应按建筑—面积计算 — , : 】 31 【 GB5—0016-200】6 : !第5.3.5.3】条 》 ?。1)底部有超—过2层商店的商【。。住楼是否套》此条 》。 , 《 2)“—超,过2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室内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学校教》学楼:、幼儿?园等建?筑属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执,行本规定 — : , 《3)超过5层的外】廊式公共建筑—面向外?廊的室内疏散楼【梯是否?也,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1)底部商店部分】应按此条 》 , 》。。 《2)按规范条文【说明 】 3《)面向外廊》的可以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 【 32【 ? ?GB:50016-20】06 《 ? 《 第5.3.11条! ? : 1?),。单,元式公寓(》多层)单元面—积不超650m2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小于】15m可否设一【个安全出口 【 ,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m2时应《设封闭楼梯间”【当该层有变形缝【时该层建筑》面积如何考虑 】 1)可以! 】 2)》变形缝应《按防火节点处理到位! 】 — 33 !GB500》16-?2006 — 】第5.?3.11.1条【 1】)通廊?式宿舍是否》为通廊?式居住建筑“通【廊式居住建》筑当层数超过2【层时应设封闭梯间”!。。宿,舍规范第4》.5.2.1—条“七层至十—一层的通廊式宿【舍应设封闭楼梯间”!一层至六层通廊【式,宿舍是否设封闭【楼梯间? ? ? 》2)通廊式分为【内廊式和外》廊式面向外廊的室】内疏散?楼梯是否也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 , ? 1)通《廊式宿舍属于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当层数超过】2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 !。 2!)面向外廊的可【以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 , ! , 34 》 G—B500《1,6-2006 ! 《 第5》.3.11.2条】 1】)坡屋顶建筑楼【梯间未通至屋顶仅设!上人:孔或在闷顶层封【闭通道连通是—否可行 【 2)!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顶坡屋【面可:否不通?。至屋:顶, 【1):2)多?层可以不通》。至屋顶高《层,应通至屋顶 — ? 【 35 【 G—B50016—-2:006 《 《 第5.】3.13《。.3条 —。 当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15m处【;5层公共建筑的】非封闭楼梯》间可否?套这条? ? 不可—。以5层公共建筑设置!的非封闭楼梯间【首层应直《通室外 》 : 】 36 ! GB5001】。6-:2006 》 — : 第5.《3.16条 】。 公》。建内的报告厅(阶梯!地面)每百人疏散指!标是否可按表5.3!.16-《1条计算 》 可以 ! 】 : 37— GB5!00:16-?20:06 】 第5.3】.17?条 】高层建筑中裙房【及地下室每》百,人疏散宽度指标取】值是否可以参照建规! ? 不》。可以:应按高规第6.1.!10条执行 【 , : ! 38 《 GB5】001?6-20《06 【 , 《第,5.4.6》条 【 1)宿舍或单身公!寓是:。否应执行此》条(该条说的是【。“住宅”但条文【说明说的是“居【住建筑”)2)这】条可否适用》于,高层建筑《? 商住《楼,。上部住宅的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防火?设计可否按纯住宅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 1《)规范对宿舍或单身!公寓无明《。确规:定 ? 》。 《2)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商住【楼上:部的住宅可以按纯住!宅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 : 【 39 【 GB50016!-20?0,6 ?。 【。 第7.1.3条】 》 防火墙》耐火极限要求为3】小时低于3小时的】防火隔墙是否应满足!本条要求 】 :。 不:要本条只针对防【火墙 — , 》 《 40 !GB:500?16-?2006《 , , 【 ,第7.2.3.4条! — 门:厅为公共交通空【间,当兼有其他功能的】。。房间需与门》厅开敞?设置时如何满足【本款要求《 疏】。散楼梯直接对外时】门厅与?相,邻,房,间可以敞开设置否则!应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 》 : 《 ? 41 】。 GB50【01:6-2006 ! — 第7.4.4【条 ? 一至二层!与三:层以上楼梯在相【。。邻两:个开:间布置虽有改—。变楼梯位置但在上】下方向均能直接【。发,现楼:梯位置是《。否可:。以 上!、下楼梯处在一个】互通的空间内允许转!换 : ,。 ? 【 42 !。 G?B5:0016《。-2006 — 《 , 第7—.4.12.—1,。条 民!用建筑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如防》火墙之间的防—火门疏散时》需互通如《何解:决疏散方向问—题是否要考》虑设两扇开启—方向相反的防火门 ! 可以设!置两扇开启方向【相反的甲级防火门】(参考图《集05SJ8—1,1第63页图—示2) 【 ? : : ? 43 【 GB《50067-—97 ? —。 第4.2.】1条 《 , 室外停车场!。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不再限制《 》 建筑物周边的】停车位可以》不按6?m考虑但《不应影响消防—车通行?及消防车《操作面?作业 】。 《 《 44 !GB50《067-97— — 《第,5.1.1条 】 : 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面》积应折减3》5%机械停车—位与:普通停车位混杂布】置时如何判定折减防!火分区面积值 【 —机械停车位部分局部!折减 ! 【 ,45 】GB50067-】97 ! 第5.1.】6条 【 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门、窗、洞—口的上方应》设置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外墙的上、【下窗间?墙高度?不应小于1.2m】这两项?是否只要满足一项】就可:以 — 满足其中一【项就可以 ! 【 46 【 ? GB5《0368-》2005 — , , 》 第9.4.2【条 【 住建规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m公:建是否要按》此规定 》 建规、高!规对此无明确规定 ! : 【。 4—7 《 GB503】68-200—。5 《 》 , 第9.8.3条】 :。 ? 规划部门要求沿!街阳台?要封闭封闭阳—台应按?窗槛墙高度》。0.8m(1—.2m)设计设【计单:位采用阳《台侧向开启百—叶窗:的方法认定为敞开阳!台窗槛墙高》度小于0.8m(1!。.,。2m)这样处理【是否可以《 — 可以 《 ! : ?48 》   》 : , 住宅《。建筑中剪《刀楼梯在一》层是否必须设两个出!口还是能《够共用一个门厅出】口 应分!别设:两个安?全出口不能共用一个!门厅出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