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火规范条文》。部分
》
?。
!序,号
》 《条,文代码
! , 所提?问题
】 , 判定原则 —
!
》1
GB!50045-9【5
【。 : 第1.》0.3条 》
《 GB500!16-2006【
? 第1.】0.2条
【 : 1)居住建筑】中单身公寓的—。消防定性问题—
《 : 2)【住宅与少《量单:身公寓混合设置【时的消?防定性问题
! 1)单—身,公寓按照G》B50?016-《20:06第1.0.2】条条文说明定性【为非住?。宅类:居住建筑 》
【 2)规范对此!问题未明确具体【工程与当地消—防部门协商
!
? :
—2
《 GB50【045?-95
【 第2】.0.1、》5.:1.3条
【 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问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一定要严!格按主楼的边界分隔!是否一定要在高层建!筑的投影线上 【
? 图集》06SJ812第】6页图示《1塔楼与《。裙房应以《防火墙分隔当防火】墙不在高《层主楼投影线上【时防火墙《内应按高层主楼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墙外】可以按裙房划分【防火分区 》
】。。
3
! GB5【0045-9—5
:
!第2.0《.,13、?2.0.14条【
《。 : 坡地建筑一—侧低于室《内地面一侧临疏散】通道是否为》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 以安全疏散形】式、安?全疏散距离和排【烟,方式界定 》
《
】 4
】 GB50045-!95
》。。 《 第2.0.1!7条
!。 , ,。GB500》16-?20:。06
?。
第】2.:0,.14条
!。 1?)商业?服务:网点:30:0m2可否用防【火卷:帘来分隔
—。
【。 2)二层—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设门通向一》层可:否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设《计
— ? 3)?商业服务网点层【数2:层按图集0》6S:J81?2,第11页图示—仅一:部楼梯那么高—规第6.1.8条】如何解释
】 : 4)商业【服务网点小于30】0m:2的店面如果有【两,层店面每间分别均】小于300》。m2:可以视为《商业服务网点吗【。
:
1—)不可以
—
?。 《 2)设》有独立?的楼梯疏散至一层可!以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设计
《
3)!与高规第6.1【.8条不矛》盾(该条仅针对公】共建筑)但》应符合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疏《散距离(30m【)
?
— 4)不可以(应定!性为商住楼》) :
《
》
5—
,
? , G:B5004》5-95《
! 第3.0.1【条
》 ?1,),高层住?宅一层为大》空间:的商店(建筑面【积超过?300?。m2)可否按—居住建筑设计
!。 — 2)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是否可以采用—自然排烟
【。。 1》)不可以(应定性为!商住楼)
! , 》2)符合高规第8】.,2.1条《的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
:
《
6】
? : G:B50045-9】5
《 第3!.0.1、6—.,1.1条
—
》1,)11层《跃12层及1—8层跃?。19层高《层住:宅可以按1》1层:及18层《进行消?防设计吗
—
!2,)18层跃19层高!层住宅防火分类【。是否可以按二类高】。层设计并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 1》)11层跃12层及!18:层跃19《层高层住宅应按1】2层:及,。19:。层进行消防设计
!
:。 2)!19层高层住—宅,为,一类高层应》设置二个安全出口】
】。
7
!
《 GB500—45:。-95
! 第3—.0.8条
】 建筑幕【墙,。的垂:直防火?高度是0.8m还】是要按5.1—.,1~5.1》.4条条文》。说明第三《点,垂,直防:火分区窗间墙1【.2m的要求—设,置
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
【
?
【 8
— GB《50045-—95:
】 :第4.1.》7,条
》 消防登高面】长度是否可以分段】。累计叠加
—。
可以分段!。累计但应保证—可连续作业
!
【 ? 9
】GB50067-】9,7
】 第5.—1.2条
】。 地《下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m2(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4:00:0m2)作》为非机?动停车时是否也【可行
】 非机动停车应按照!。戊类仓库设》计并且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区
—
》
10
! : GB5004】。5-95《
!。 第5.1.5条 !
中【庭屋:顶为部分可开启【天窗或侧面》开窗中庭是否可视为!室,。外,具备什么《条,件可以视同》室,。外
【 中庭屋顶及—侧面均为窗》时不可?视为:室外;中庭屋顶侧面!开敞不设《窗时可以视为内院】(室:外)
【。。
? ,
:。 11
! : GB?50045-95】
— 第》5.2.2条
! 18层【及18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单元之间】相邻外窗水平—距离小于2m时采】用外挑垂直隔墙进】行,分隔:外挑:隔墙能否沿》周边长度《进,行计算(即》应外挑?2m还是1m)【
:。
》。凹缝中确《有困难时可》以设置外挑0.【9m的隔墙》
》。
】 , 12
《
GB50!04:5-:95
?
: 【第6.1.1条【
》 1?)18?层及18层》以下的塔式住宅牵手!后,能否分别按》照塔式住宅而不【按单元式《住宅进行消防设计】
! 2)独立—的一梯两户住—宅应:按照单元式住宅还是!按照:塔式住?宅进行消防设—。计
《。 , : 1)塔式》。住宅牵手后符合【第4.2.1—~4.?。2.:2,条和第6.1.1.!1条时可以分别按】照塔式住宅进—行消:防设计
】 2【)应按照塔式住宅进!行,消防设?计
!。。
— ,
: 《13:
GB5!。0045-95
】
【 , 第6?.1.1.2条【
? , 1)18【层及18层》以下:单元式住《宅户: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多户通过敞开外【廊通至楼梯间问户门!是否全部为甲级【。。防,火门还是只》有开向?楼梯间为《甲级防火门即可【
《。 , 》 2)能《否将凸窗内侧栏杆】底座:反口高度《计入窗?。槛墙高?度
《 3)】超过18《层的住宅18层以上!每层相邻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阳台【和凹廊连通可设一个!安全出口《但图集06SJ8】12第61页图示6!连廊处不得开窗【实际连?廊处设计为卧室、】厅或厨房此种方案形!式,在设计中《无法实?施 :
【 4)1《8层及1《8层:以下单元《式住宅窗间窗宽度】为1.2m图—集0:6SJ81》2第6?0页图示3为—2m不一致如何执行!多层住宅有此要求吗!
1】)户门均应为—甲级防火门开向楼】梯间:可,以为乙?级,防,火门
《
》 2)可以 !
— 3)连廊应【按图示设计但—这种形式采光—、通风?不好应尽量避—免采:用这种方《案
! 4:)图示与规》范没有矛盾》单元之间为防火墙】相,邻外窗水《平距离应为》2m:;分户窗的窗—间,窗宽度为1.—2m多层住宅无此】要求
!
1!4
G】B50045—-95
! 第6—.1.2.3条
!。
:。 ?1)高层建筑裙房】或公建主体》当二个安全出—口距离不小于—5m:。并分别设置前室能否!采用剪刀楼梯?
!。 ,。 【2):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条文说明“与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两!个楼梯口均》开在:一个合用前室之内”!(,即三合一前室)【不能采用与条文本】身是否矛盾
】。 ? 1)可以
! ? ? 2)不矛盾允【许,设“:二合一前室”—但不允?许与消防电》梯合用为“三合【一前室?”,
【 :
—15
— GB5004】5,-95
— 》 第6.1.2.!3、6.1》.1:6条 ?
? 剪《。刀楼梯与消防电梯合!用为“三《合一前室”不能采】用前室套前室可【以吗两个《。前室互相穿》。越时疏散门出现【反向开启可否
】
? 可以 》。
》
— 16》
GB5!004?5-95
【 第】。6.:1.3条《
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这里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数量如何界定
! , , , 规范对开向前室的!户门数量未作具体】规定
》
》
》。 1?。7
:
GB50!045-9》5
—。 第—6.1.8条
!。。 : 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m但在图!集06SJ812】第71页图示1【中位于袋形走道两】边的房间门净宽都要!求≥1?.4m问一》般办公、公寓—、旅馆开间3.6】~3.?9m时如何设—计此门? ,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面积小】。于60m2时可以】。设,。置一个净宽不小于0!.9m的门 —
!
18【
—GB50045-9!5
》 ?。 第6.—2.1.1条 【
》 ,防烟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阳台或凹廊》。按图集06SJ81!2,第8:1页:图示1开向阳台【、凹廊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问此?处如为住宅客厅【或厨房是否也要【为,乙级防火门
【
阳台、】凹廊的门可以为普】通门开向防烟楼【梯,间应为乙级防火门 !
—
1!9
【GB5?。0045-》95
— ?。 : 第6.《。2.2.1》条
《 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已!在首层防火分隔【地下室是否应—为防烟楼梯间
!。 : 原则上》无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
【 20?
G【。B50?045-95
! , : 第6.2】.5:.1条
—。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本规范第6—.1.3条规定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是否可?以开设强电、弱电】井,道的门
》
: , 住?宅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可以设置电缆【井和管道井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
! , 21
《
GB50!045-95
】 《 第6.【2.6条
【 : 疏散楼梯间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条文说明允!许在:短距离内通过公【用门厅是否可短距】离通过走《道短距离如》何确定
】 公?建参照高规第6【.1.7条不超【过30m《住宅按照住建规6】.3:.,1.2条不超过1】5m
!
?。
22【
G【B50045-【95
— —。第6.?2.3.《1条
— 1)》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与第6.1—.1.2条矛盾
!。
【 2)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如底层为层【高大于4.》5m的商场如何应用!
:
— 3)住宅开向前】室或楼?梯间的户门》(,防火:门)的开《启方向是否一—定要:向疏散方向开—启
— 1)《。总层数为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户门可《以为乙级防》火门:
】 : 2)应按12【层进:行消防设计
! : ?3)住宅的户门允许!不向疏散方向开启 !
,
,
】 2》3
《 , GB50045!-95
— ? 第6—。.3.1.2条
!
塔—式住宅?(,。包括1?0层11层)—应设消防电梯—与住建规12层以上!应设消防电》梯不一致
【 塔式住宅(!包括:10:层,。11层)按高规第】6.3.1.—2条应?设消:防电梯
】
?
《 2《。4
【。。GB50045-】95
! GB》5001《6-2006
】 《问9层?建,筑一层为食堂、餐厅!或活动室二~—九,层为宿舍按》建规还是高规—
【一层为宿舍自用的活!动室时?按建规;《一层:为食堂、餐厅—时按:高规: ,
,
! 25
! G《B5:0016-》2,006
】。 ? 第?3.2.4》条
】前提是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对钢结构厂房而!言无防?火,保护的屋顶承重【构件达不到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如何理》解
】符合规范条文—。规定的?可,。以放宽
】。
【 26
】 GB5—0016-200】6
— 》第3.?3.:8、3.3.1【5条
!。“厂房内”》、“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厂房”】。、“仓库《。。”上部允许建宿舍吗!
? :。 “厂房内”、】“仓库内《。”是指整个建筑内】均,不,。允许设置员工宿【舍本:条规范?明确规定不》允许厂房、仓库【与,。宿舍合?建即不允许“三【合一”建筑
【
《
,。。
【
27【
—GB500》16:-20?06
【 第4.3!.1条
【 , 高规《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住建规《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是否矛【盾
《 : 分别按规范执行!高层住宅可按住建】规即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 , ? , ?
》。
— 《28:
GB5!00:16-2《006
《
— 第5.—1.1条《
— 经常?遇到设?计中含开敞楼—梯间与无电梯间的电!梯做为?每层一个防火分区设!计而:非叠:加计算
【 对于》一面敞开三》面为实体围护结构】的疏散?楼梯间、无》。电梯:间的电梯可以不必】叠加计算
】
! , ,29
》 , G?B50016—-2006》
《 第5.!1.1条《
《 民用建—筑,。包含住宅但》建规与住建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数】值,多处不一致不知【如何执?行
】。建规第5.1.1】条注5已《明,确对住宅建筑—按住建规执行
!
?
:
:
》30
【 GB5001【6-2?006
》 【 第:5.3?.2条?
“】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按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与每层建筑面】积无:关吗
《
安全【。疏散宽度计》算与:。每层建筑面积有【关确定人数时—应,按建筑面积计算
!
—。
【31:
GB】50016-20】06
?
【 第5.3.5.!。3条
— 1)》底部有超过2层【商店的商住楼是否套!此条
】 2—)“:超过2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室内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学校教学】楼、幼儿园等建【筑属:。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执行本规定 !
》 , 3?)超:过5层的《外廊式公共》建筑面向外》廊的室内《。。。疏散楼梯是否也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 1)底部商店】部分应按此条
! , — 2)按规范—条文说明
【 : , 3《。)面向外廊》的可以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
《。
, ,
— 32
《。
, 《GB50《016-200【6
《。 【。第5.3.》11条
— 1)单元式!公寓:(多层)单元面【积不超6《50m2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小于15—m可否设一》个安全出《口
【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m2时应设封闭【楼梯间”当该层有】变形缝时该层—建,筑面积如《何考虑
】 1)可以
! ? ? 2)变形—缝应按防《火节点处《理到位
》
《
:
》。 :33
》 GB500】1,6-:2006
【 ? 第》5,.3.11》.1条
— : 1)通廊—式宿舍?是否为通廊式—居住建筑“通廊【。式居住建筑当层数超!过2层时应》设封闭梯《间”宿舍规》范第4.5.—2.1条“七—层至十一层的通【廊式宿舍应》设封闭楼梯间”一】层,至六层通廊式宿舍是!否设封闭《楼梯间?
:
? 2)】通廊式分为内廊【式和外廊《式面向外廊的室内】疏散楼梯是否也【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
》 1)?通廊式?宿舍:。属于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当层数【超过2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
《
— , 2)《面向外廊的》可以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
?
》 34《
,
GB【500?16:-20?06
! 第5.3.1!1.2条
】。 1)坡屋【顶建筑楼梯》间未通?至,。屋顶:仅设:上人孔或《在闷顶层《封,闭通道连通是否可】行,
【 2)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顶坡屋面—可否不通至屋顶【
? 1)2)】多层可以不通至屋顶!高层应通至》屋顶
— ,
》
35
】
《 GB50》。016-2006
!
【 第5.3.【13.?3条
!当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15?m处;5层公—共建筑的非封闭【。楼梯:间可否套这条 【
? 不《可以5层公共建筑】设置的非封》闭楼梯间首层—应直通室外》
—。
!36
《。 《GB50016-】20:06
》 【第5:.3.1《6条
【 公?建内的报告》厅,。(,阶梯地面)每百人疏!散指标是《否可按表5.3【.16-1条计算 !
》 可:以
】
— 37
! GB50016】-2006》。
【 第5》.3.?1,7,条
?。
, 高层—建筑中裙《房及地下《室每百人疏散宽【度指标取值是否可】以参照建规》
《 ?不可以?应按高规第6.1】.1:0,条执行?
—
》 , 38
】 GB50【016-《2006
— — 第5《.4.6条》
1)!宿舍或单身公寓【是否应执《行此条(该条说的是!“住宅”但条—。文说明说的》是“:居,住,建筑”)2)这条可!否适用于高》层建筑?《 商住楼上部住宅的!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防火设计可否【按纯住宅《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 1)规【。范对宿舍或单身公寓!无,明确:规定
《
!2)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商住楼上!部的住宅《。可以按?纯住宅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
【
—。。39
《。 , : GB50016】-2006
—
《 第7.1!.,3条:
《 ?防火墙?耐火极限要求为【3小时低于3小时的!防火隔墙是否应【满足本条要求
】
? 不要本条只【针对:防火墙
【
《
《 4《0
《 GB5001!6-2006—
《 第7.!2.:3.4条《
《 门厅》为公共?交通空?间当兼有其他功能的!房间需与门厅开【敞设置时如何满足本!款要求?
【疏散楼梯直》接对外时《门厅与?相邻房间可以敞开】设置否则应》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
—
—。 ? 41
《
GB5】0016-200】6
:。
— 第7.4【.4条
【 一至二层与三!。层以上楼梯在相邻两!个开间布置虽有改变!楼梯位置但在上下方!向均能直接发现【楼梯位置是否可以 !
上、】下楼梯处在一个互通!的空间内《允许转换
!
! 42
!GB50016-2!006
! 第7.【4.1?。2.1条 》
民用建!筑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如防火墙之间的防火!门疏散时需互通如】。何解决疏散》方向问题是否—要,考虑设?两扇开?。启,方向相反《的防火门
【 可》以设置两《扇开启?方,向相反的甲》级防火?门(参考图集05】S,J811第6—3,页图示2《)
》
】 , 43
! GB50067-!。97
【 ? 第4.2.【1条
!室外:。停,车场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不再限【制,
— 建筑物周边的停】车位可以不按6【m考虑但《不应:影,响消防车通行及消】防车操作面作业【
《
?。
?
44
】。
GB【5006《7-97
》
【 第5.》1.:1条
《
: ?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面积应—折减35%机械【停车位?与普通停《车位:混杂布?置,时,。。。如何判?定折减防火分—。区面积值
—
机械停车!。位,部分局部折》减
《
?
?
,
, : 45
【 : GB500—67-97》
》 第5【.1.?6条
》 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门、窗、洞口】的上方?应设置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外墙的】上、下?窗间墙高度不应小】。于1.2《m这两项是否只【要满足一《项,就可以
》
, : 满足其中一【项就可以
】
《
? 46—
: : GB5》0,368-《2005
— 》 : 第9.4.—2条
【 住建规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m公》。建是:。否要按此规定 【
建规、!高规对此无明确【规定
》。
?
》 47—
—GB503》68-20》05
【 第—9,.8.3条
! 规划部门要求!沿街阳台要封闭【封闭:阳台应按窗槛墙高】度0.8m(—1.2?m)设计设计—。单位:采用阳台侧向开启百!叶窗的方《法认定为《敞开阳台《窗槛:墙高度小于0—.8m(1.2m)!这样:处理是否《可,以
《 可》以
《
! 48》
,
【。
, , 住宅建筑【中剪刀?楼梯在一层》是否必须设》两个出口还是能够】共用一个门》厅出口
《
: , 应分别设—两个安全出口不【能,共用一个门厅出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