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一、防火规【范条文部分 ! 《 — 序号 》 , 条文代】码 】 所提问题 【 判【定原则 【 : 【。 1 】 GB500—45-95 — 【 :。第1.?0,.3条? 】 GB500—16-2006【 第!1,.0.2条 — 《 1)《居住建筑中单—身公寓的消》防定性?问题 ! ? ,2)住宅《与少量单身公寓【混合设置时的消防】定性:问,题 ? 1)单】身公寓按照》GB50《01:6-20《0,6第1?.,0.2条条文—说明:定,性,为非住宅类》居住建筑 — 》 2)规范对!此问题未明确具体】工程:与当地消防部门【协,商 ? ? , 【 2 《。 》GB50《04:。5-9?5 【 : 第2.0.【1、5.《1.3?条 : 》 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问《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一定要—严格按主《楼的边界分隔是否一!。定要在高层》建筑的?投影线上 【 图集0【6SJ8《12第6页图—示1塔楼与裙房应】以防火墙分隔当防】火墙不在高层—主楼投影线上时防】火墙内应《按高层主楼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墙外可】以按:裙,房划分防火分区【 ? 【 3 【 GB【。50045》-95 【 ? : 第2.0.—13、2.0.1】4条 !坡地建筑一侧低【于,室内地面一侧临【疏散通?道是:否为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 以安全疏散形式、!安全疏散《距离和排烟方式【。界定 ? 》 《 , 4》 GB5!004?5-95 》 《 ? 第2.0.【17条 》 G】B50016—-,。2006 ! 第2.—0.14《条 》 1)商业【服务网点300【m2可否用防火卷帘!来,分隔 》。 , 》。 :2):二层: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设:门通向一层》可否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设计 !。 3《)商业服务》。网点层数2》层按图集06SJ8!12第11页—图,示仅一部楼梯那【。么高规?。第6:.1:.8条如何解—释 — ? 4)商业服—务网点小于》300m2的店面】如果有两层店面【每间分别均》小,于,300m《2可以视为商业服务!网,点吗: 1)!不可以 《 《 》 2)设有独立的楼!梯疏散至一层—可以按照商业服【务网:点设计 《。 3!),与高规第《6.1.《8条不?矛盾:(该条仅针对公共】建筑:)但应符《合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疏【散距离(30—m): 】 4)不可》以(应定性为—商,住楼) 》 ? ? 》 5 — GB50【045-《9,5 ? 》 第3.0.】。1条 》 1》)高层住《宅,一层:为大空间的商—店(建筑《面积超?过3:00:m2)可否按居住建!筑设:计 : 》 2—)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是否可以—采用自然排烟 ! ? 1)不《可,以(应定性为商住楼!。) 》 ? ?。 2:)符合高规第8.2!.1条的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 ! ? 6 《 GB500!4,5,-95? 】 第?3.0?。.1、?6,。.1.1条 ! 1)11层跃!。12层及18层跃1!9层高层住宅可以】按11层及1—8,层进行?消防设计《吗, 【 ?。 2:)18层跃19层高!层住:宅防:火分:。类是否可以按二【类高层设计并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 : 1《)11层跃12【。层及18层》跃19层高层住宅】应按12层》及19层进行消防设!计 : , : , ? 2)19层高!层住宅为一类高【层,应设置二《个安全出口 — 》 】 7 ? : GB500】4,。5-95 】。 , 第3.】0.:8条 《 ? 建筑幕墙的【。垂直防火高度是【0.8m还》是,要按5.1.—1~5.1》.4条条文》说明第三点垂直防火!分,区窗间墙1》.,2m的要求设置【。 — 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 —。 【 8 【 G《B,50045-95 ! 【 第4.1.7条! ? : , ,。消防登高面长度是】否,。可以分段累计叠加 ! , 可—以分段累计但—应保证?可连续作业 ! : 【 9 》 GB50】067-97— ? : 《 第5.1》.2条 — 地下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m2】(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4《000m2)作为非!机动停车时》是否也?可行 】 非机动停车应【按照戊?类,仓库设?计并且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区 【 】。 ? 1:0 ? GB50】04:。5-95《 ! 第5.1.5条 ! ? : 中庭屋《顶为部分可开—启天窗或侧面开窗】中庭是否可视—为室外具《备什:么条件可以》视同:室外 ? : 《中庭:屋,顶及侧?面均为窗《时不:可视为室外;中庭屋!顶侧面开敞不—设,窗时可以视为内院】(室外) ! 》 , , ?11 ?。 : GB》500?45-95 】 》 第5.2—.2:条 1!8层:及18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单元之—间相邻外窗水平【距,离小于2《m时采用《外挑垂直隔》墙进行分隔外挑【隔墙能否沿周边长】。度进:行计算(即》应外挑2m还是【1m) 【 凹缝》中确有?困难时可以设置【外挑0.《9m的?隔墙 】 《 12【 ? , , G:B50045—-95 ! 《第6.1.1条 ! 》1)18层及18层!以下的?塔式:住宅牵手《后能:否分别按照塔式住】宅而不按单元式住宅!进行消?防设计 《 ! 2)?独立:的一:。梯两户住宅》应按照单元》式住宅还是按照塔】式住宅进行消防设】计 《 1)塔【式住:宅牵手后符合第4.!。2.1~4.2【。.2:条和第6.》。1.:1.1条时可以分】别按照塔式住—宅进:行消防设计 ! 》 2?),应按照塔式》住宅进?行消:防设计 《 【。 】 13 ! , G《B,。50045-—95 — 第6】。。.,1.:1.2条 ! 1?)18层及》18层?以下单元式住宅户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多户通过!敞,开外廊通至楼—梯间问?。户门是?否全部为甲级—防火门还是只有【开向楼?。梯间为甲《级防火门即可— ! 2)能否将凸窗!内,。侧,栏杆底座反口—高度计入窗》槛,墙高度 》 《 3)》。超过18层》的住:宅18层以上每【层相:邻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阳】台和凹廊连通可设一!个安全出口但图集0!6S:J8:12第61页图示】6连廊处不得开窗实!际连:廊处设计为》。卧,室、厅或厨》房此种?方案:形式在设计中—无法实?施 《。 , , 4)18层!及,18层以下单元式住!宅窗间窗宽度为【1.2m图集06】SJ812第6【0页图示3》为2m不一》致如何执行》多层住宅有此要求】吗 】1)户门均》应为甲?级防火?门开向楼梯》。间可以为乙》级防火?门 【 , : 2)可以 】 》 3)连》廊应按?图示设计但这—种,形,式采光、通风不好】应尽量避免采用【这,种,方案 》 , 《 4)图示与—。规,范没有?矛盾单元《之间:为防火?墙相邻外窗水—平距离应为2m【;,分户窗的窗间—窗,宽度为1.2m多层!住宅无此要求 【 — 】。14 ?。 GB50!0,45-95 — ? 《 :第6.1.》2.3条《 — 1)高层建筑裙】房或公建主体—当二个安全出—口距离不小于5m并!分别:设置前室能否采用剪!刀楼梯? !。 ? 2)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条文说明“与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两】个楼梯?口均开在一个合【用前室之《内”:(即三合《一前:室)不能采用与条文!。本身是否矛盾 【 》 1:)可以?。 — 2)【不,矛盾允许设“二合】一前室”但不允许】与消防电梯合—用为“三合一前【。室” 》 【 15 】。 GB5】0045-9—5 《。。 :。 第6.1!.2.3、6.【1.16条 ! 剪刀楼梯【与消防电梯合用【为“三?合一前室”不能采用!前室套前《室可以吗两个前室互!相穿越时疏散—门出现反向开启可】否 《。 可以— 】 ? 1》6 G】B500《45-95 ! , ? 第6.1.3】条 】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这里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数量?如何:界定 —。 ?规范对开《向前室的户门数量】未,作具体规定 】 《 — 1?7 G】B500《45-95 ! : 第6.1.!8条: — 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m但在!图集06S》J812第7—1,页,图示1中位于袋形】走道:两边的房间门—净宽都要求≥1【.4m问《一般办公《、公寓、旅馆开间3!。.6~3.9m时如!何设计此门》 ? :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面】积小于60m2【时可以设置一—个净宽?不小于0.》9m的门 【 , ! :18 【 GB?50045》-95? : : 》 第:6.:2.1.1条 【 《 , 防烟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阳:台或凹廊按》图集06《SJ812第8【1页图示1开—向阳:台、凹廊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问此处如为】住,宅客厅?或厨房是《否也要为乙级—防火门 》。 阳台、凹!。廊,的门可以为普—通门开向防》烟楼梯?间,应,为乙:级防火门 【 》 — 1:9 — GB5004【5-95《 】 第6.》2.2.《1条 【 , 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已在首层防火分【隔地:下室是否应为—防烟楼梯间 【 原—则,上无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 : 【20 《。 ? GB500—45-95 ! 《 :第6.2《.5.1条 !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本【规范第6《.1.3条规定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是否可以】。开设强电、》弱电井道《的门 ? 住宅】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可以设置电缆井!和管道?井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 ! 21 ! GB50045!-95? 《 》 第6.2.6条】 《 ?疏散楼梯间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条》。文说明允许在短距离!内通过公用门厅是】否可短距离通过走】道短距离如》何确定 《 《 公建参照高规】第6.1.7—条不超过30m住】宅按照?住建规6.3.【1.2条不超过1】5m 》 ! 22 】 ?GB50045-】95:。 !。 第6?.2.3.1条 】 1)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与第6】.1.1.》。2条矛盾 》 ! 2)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如底》层为层高大于4.5!。。。m的商场如何—应用: 《 3)住】宅开向前室》。。或楼梯间《的户门(防》火门)?的开启方向》是否一定要向疏散方!向开启 — 1)总层数!为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户,门可以为《乙级防火门 】 【 2)?应按1?2,层进行消防设计 ! , —3)住宅的户门允】许不向疏散方—向开启 ! 【 , 23 !。GB:50:045-95 【 : 《 第《6.3.1.2条 ! 塔式】。住宅(包《括,10层1《1层)应《设消防电梯与住【。建规12层以上应】。设消防?电梯不一《致 : : 塔式住【宅(:。包括10层》11层)按高规【第6.3.1.2条!应设:消防电?梯 《 】 : 24 — GB500!45-?95 【。 G—B50016-【。2006 】 问9层建筑一层!为食:堂、餐厅或活动室二!。~九层为宿》舍按建规还是—高规 】 一层为宿舍自【用的活动室时按【建规;一层为食堂、!餐厅时按《高规 — — 25【 》 GB50016-!2006 【 — 第3.2.4【条 《 前提是【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对》钢结构厂房》而言无防火保护的屋!顶承重构件达不【到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如何理解 【 《 符合规范条—文规定?的可以放《宽 ? 《 ?。。。。 《 26 》 》GB50《016-2》006 ! : 第3.3.8】、3.3.15条】 ? “厂房内”!、“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厂房”、“》仓库”上部允许【建宿舍?。吗 【 “:厂房内”、》“仓库内”》是指整个建筑内均不!允许设置员》工宿舍本条规范【明确规?定不:允许厂?。房、仓库与》宿舍合建即不允【许“三合一”—建筑 【 ? : 】。 ,27 《 GB5【00:16-2《006? 《 《 第4.3—.1条 【 ?高规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住建规】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是否》矛盾: : : 分别按规范】执行高层住宅—可按住建规即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 !。 ,  》。 , 》 28 】 G》B50?016-《2006 】 《 第5.1.1条! 经】常遇到?设计:中含开敞楼梯间与无!电梯间的电》梯,。做为每?层一个防火分—。区设计而非叠加计】算, ? 对》于一面敞开》三,。面为实体围护结构的!疏散:楼梯间?、无电梯间的电梯】可以不必叠》加计算 【。 ! 29《 —GB50016-】200?6 《 【第5.1.1条【 民】用建筑?包含住?宅但建规《与住建?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数值多处不一致不】知如何执行》 ?。 建规—第5.1.1条注】5已明确对住宅建】。筑按住?建规执?行 : 》 —。。 ?30 — :GB50016-2!。006 》 :。 : : , 第:5.3.2条 ! , , “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按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与每《层建筑面积无关吗 ! , : , 安全疏散宽【度计:。算与每层建筑面【积,有关确定人数时【应按建筑面积—计算 ! — 31 》。 GB【50016》-2006》 】 第5.3.5】.3:条 》。 ?1)底部有超过2】层商店的商住—楼是否套此条 】 ,。 】2)“超过2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室内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学校教学楼—、幼儿园等》建筑属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执行【本规定 【 3—),超过5层的外廊式】公共建筑面向外【廊的室内《疏散楼梯是否也【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 ? , 1)底部商店部!分应:按,此条 《 !2)按规范条文【说明: 】 ,3)面向外廊的可以!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 》。 【 32 》。 , GB5【0016-2006! ! 第5.《3.11条 —。 1)单!元,。式,。公寓(多《层)单元面积—不超:650m2》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小,于15m可否设【一个安?全出:口, 》 《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m】2时应设封闭楼梯】间,。”,当该:层有变?形缝时该层建—筑面积如何考虑 ! ? 1)《可以 — : , : 2?)变形缝应按防火节!点处理到位 — , 《 》 33 【 《 GB50016】-,2006 》 】 第5.3.1【1.1条 】 1)》通廊式?宿舍是否《为通廊式居住建【筑,“通:。廊式居住建筑当层数!超过2层时应设封闭!梯间”宿舍规范第4!.5.2.1条“】。七层至十一层的通廊!式宿:舍应:设,封闭:楼梯间”一层至六】层通廊式宿舍—是,否设封闭楼梯间 ! : 2)!通廊:式分:为内廊式和外廊式】。面向外廊《的室内?疏散楼梯是否也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 1)通—廊式宿舍属于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当层!数超过2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 】 , 2)】面,向外廊?。的可以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 》 》 , 34 — GB5】0016-2—00:6 》 第5.!3.1?1.2条《 : 》1):坡屋:顶建筑楼梯间—未通至屋顶仅—设上人孔或在闷顶层!封闭通?道连通是《否可行? : 】 2:),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顶坡屋面可【。否不通至屋》顶 : : 1)2)多!层可以不通至屋【顶高层?应通至屋《顶 : —。 3!5 : , GB5【。0016《-2006 【 : 第5】.3.13.—3条 《 当—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15m处;!5层公共建》筑的非封闭》楼梯间可否套这条 ! 《 不可《以5层公《共,建筑:设置:的非封闭楼梯间首】层应直通室外 ! 【 《。 36 】 GB5《00:1,6-20《06 【 第5【.3.1《。6条 !公,建内的报告》厅(阶梯地面)每】百,人疏散指标是否可】按,表5.3.1—6-1条计算 ! 可以 【 ? , 》。 37【 —GB5?0016-200】6 : 》 《第5.3.17条】 高】。层建筑中裙房—及地:下室每百人疏散宽度!指标取值是》否可以参照建规 ! 不可以】应按高规第6.1.!1,。0条执行 》 ! ? 38 ! GB50》。016?-,20:06 !。。 第5.4.6!条 : ? 1)》宿舍或单身》。公寓是否应执行此】条(该条说》的是“住宅”但条】文说明说的》。是“:居住建筑《”):2)这条可否适用】于高层建筑? 商住!楼上部住宅》的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防火【设计:。。。可否按纯《住宅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 1)规范对】宿舍或单身公寓无明!确规定 《 : 】2)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商【。住楼上部的》。住宅可以《按纯住宅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 ! 39 】。 《 G:B5:001?6-200》6 》 第7.!1.:3条 】 防火墙耐火极限】要求:为3小?时,低于3小时的防【火隔:。墙是否应满》足本条要《求 ? : 不要》本条只针《对防火墙 》 】 ? 4《0 : ? GB500【16-200—6 】。 , 第?7.2?.3.4条 — —门厅为公共》交通空间当兼有其】他功能的房间—需与门厅开敞设置时!如何满足本》款,要求 】 疏散楼梯直接【对外:时门厅与相邻房间可!以敞开设置否—则应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 【 》 — 41》 GB5!0016-2—006 《 !第,7.4?.4条 》 》一,。至,二,层与三层以上楼【梯在相邻《两个开间布置—虽有改变《楼梯位置但在上下方!向均能直接发—现楼梯位置是否【可以: 上、!下楼:梯处在一个互通【。的,空间内允《许转换 》 【 4【2 —。 GB50》016-《2006 】 ? 第7.4.1!2,.1条 — 民用建【筑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如防!。火墙之间的防火【门疏散时需互—。通如:何,解决疏散方向问题是!否要考虑设》。两,扇开启方向相反的】防火门 《 》 可以设置两—扇开启方向相反的甲!级防火?门(参考图集05】SJ811第—63页图示2)【 】 4】3 》 GB50067!-97 — — 第4.2.1条 ! , 室—外停:车场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不再限制 】 建筑物周边的!停车:。位可以不《按,6m:考虑但?不应影响消防车通】行,及消防车操作—面作业 ! —。 : 44 —。 GB50【067-97 】 , 《 第5》.,1.1条《 【。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面积应折减3—5%:机械停车《位与普通停》车位混杂布》置时如?何判定折减防火分区!面积值 ! 机械停车位部【分局部?折减 《 ! 45— GB5!。0067-97 ! — 第5.1.【6条 《 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门、窗、洞口的!上方:应设置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外墙【的上:、下窗?间墙高度不应小【于1.2m这两项是!否只要?满足一项就》可以 】 满足其中一项就可!以 【 : 》 46 — : , GB50368】-,2005 【。 — 第9.4》.2条 》 住建【。规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m公建】。是否要按《此规定 》 : 建规、高【规对此无明确—规定 — 》 47 ! ?。 G?B50368-【2005 ! : 第9.8【.,。3,条 《 规划—部门要求《。沿街阳台要封闭封】闭阳台应按窗—槛墙:高,度0.8m》(1.?2m)设计设计单位!采用阳?台侧向开启百叶【窗的方法认定为敞】开阳台窗槛墙高度小!于0.8m(1.】2m:)这样处理是否【可以: 可】以 — 》 : , 4?。8 :   【 住—宅建筑中《剪刀楼?梯在一层是否—必须设两个》出口还是《能,够共:用一个门厅出—口 《 应分别—设两个安全》出口不能共》用一个门《。厅出: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