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十章 市政公用!设施及管线综—合 : 【第七十四条》 , 在嘉?善县城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 》第七:十五条 《 城市给《水采用统一集中供水!。方式严格《控,制单位自备水源【非生活饮用水不【应采用地下水—。源地:下水应逐步》实行零开采 】     》地表水作《为城:市供水水源必须【设,置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水】源保护区的具体界】限,应,按嘉:善县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执行 《   《  :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深井周围30米范!围内(岩溶》水及易受污染的【深井相应扩大)严禁!设置厕所、污水坑】、粪:坑、渗水坑、垃【圾堆等污染源—已建者必须拆除【 】第七十?六条: 嘉善县》城城:市规划区内宜—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 — ,  :  :。 雨、污水》泵站应根据城市【专业:。规划和分《区规划确《定位置?控,制,。。用地并适当安排绿化!隔离用地《 : :。 第七十七条! 公共加》。油(气)站》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 ,   (《一)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宜建?。一级加油站》、,一级液化《石油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汽合建站 】。     (二)!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主?干路:、次干路的交—叉路口中心50【米范:围,内 》    (三)加】油(气)《站应大、中、小型结!合以小?型为主用地面积【按表10-》1,控制 表10【1 公共加油(【气,。),站用地面积控—制表 】 级 别!。 , 》 一 】 二 — , 三 》 : : ? : 油(气【)罐总容量 【 ? V(立【方米) — ? 150<V≤18!0 1】20<V≤15【。0 ? 60—<V≤120 】 — : , , 用地面积(公】顷) !≤0.47》。 ≤0.!33 ? , ≤》0,.2 《 《 注1《、加:油,(气)站应附—设车辆加油(气)等!候车道 》    2、加【油(气?)站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及有【关,规范要求  【。   3、加油(】气)站污水须经【过截流设《施后才能排入城【市排:水管道? 第七十八条!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应符合布局合理】、,方便使用、整洁卫】生和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 第七十九【条 公共厕—所的:间距或服务范围应】按下列指标控制 !    (一)【人,流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区?间距不大于300】米;一般街》道750《。-10?00:米,;未改造《的旧居住区服务半径!100-150【米;:新,建居住区《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     (!二,)单独设置的公共】厕所与民用建筑开】窗一侧间距不小【于5米无窗一—侧不小?于3米 》 第八十条 生!活垃圾转运站一般在!居住区或城市的【工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中《设置:宜,采用封闭式、便于机!械,操作的站《舍尽量做到一次转】运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应符合表1】02的规定 【表,10:2 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表 ! 》 , 《 转运量(》吨/日) 】 用地面积(!米) ! 与相邻建》筑间距?(米) 》 《 绿化隔离—带宽度(米) ! : 》 《 : >450 】 >8】000 — : >30 【 【≥,15 — —。 , ? 150【~450 —。 ? 25《。00~1000【0 》 : ≥15 — 《 ≥8 》 — 】 50~《150 【 800~3】000 】 ≥10 — ? ?≥5 】 《 【<50 — 200【~1000 】 ? ≥8? ≥3! : 】 注1、表内用地】面积:不包括垃圾分—类和堆放作业用地 !   ?  2?、用地面《积中:包括周边设置的【绿化隔离带用地 !。 ,   3《、,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垃圾转运量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 Q=δnq/【100?0      】。  式中 Q转】运,站生:活垃圾的日转—运量(吨/日)【; :    《 ,   ?n服务区《域内居住人》口数;   【    《 q:服务区域《内生活?垃圾人均《日产量?(千克?/人·日)》按当地?实际资料采用若无】资料:时一般?可采用0.》8,~1.8千克/人】·日;     !   δ生活垃圾产!。量变化系《数按当地《实际资料采用若无资!料,时一般可采用1【.3~1.4 【。     4—、当选用的用地【。指标为?两个档次的重合部】分时可采用下—档次的绿化隔离【带指标    】 5、二《次,转运站宜偏上限【选取用地指标 】。 第?八十一?。条 : 电力、电信—。、有线广播电视管】线总平面规划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总:用电量10000千!。伏安以上的应单【独或:在建筑物《内建开闭所,总【用电:量小于10000】千伏安的配建—变电:室要:求设在主体》建,筑物内建筑》面积60《。-160平方米 ! , ,      1、住!宅小区永久性供【电,配套设施《用房面积见表1【03 《      —  2、其他公共建!筑,等在考虑《留,有公用环网开关【室或开闭所位置时】用户应自留配—电房位?置大小视其容量【而定     】(二)电信容量【在600门以上时】应在:建,筑物内设交接间【或电信机房》超过4000门【以上的设模块局【。电,信交接间或电信机房!不宜与?配电室相《邻,     —(三:)有线?广播:电视在城市》内设立的分中心机】房每处建筑面—。积100-200】平方米每500【户用户在建筑物【内,设立有?线广播电《视分配机房》净高不?低于2.2米面积1!0-12平方米【 表103【 住宅小区永—久性供?。电配套设施用房面】积指标表 ! : ,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供电配套设》施面积(平方—米) ? 》 》 》 未?设电梯的 】 多层住!宅建:筑 —。 <《700?0 》 , 箱?式变: 【 , , 》 7000】-13000 【 —配电室?60-?。90 ?平方米 》 ! ? 1》。3,000-2》。5000 】 配电室90-!130 平方米【 》 ! 2500】0-40《000 — 开闭所兼配!电室1?30-16》0 平方米 —。 ! 《 >4000!0, —。 一座60平方【米开闭所配》电室数量及面积参】照上:款, ? 《 《 : : 设电》梯的多、《 ,。。 《 : 高层住宅建筑! 》 : <10000【 《。 10 —平方米环网开关室双!电源面积增加一【倍 ? ? 》 》 1《000?0-20《0,00 【 40《。平方米开闭所 【 》 : 《 《 , >20《000 《 60平!方米开?闭所 — 第!八十二条 》 ,城市各类工程管线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各阶段?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要:求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建设程序提倡使】用综合管沟 【     【工,。。程管:线的布置应充—分利用现《有管线结《合道路?规划:的横断面考虑今【后的:发展变?化 — ,。   工《程管线原则上采【用地下?敷设方式明线架设时!同一性?质的管线应》合杆架设 【。     工程】管线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敷设!同一管线不宜自【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穿越道?路的管线应》尽量与道《路中心线垂直— : 】 第八?十三条 《 沿城?。市道路设置工—程管线从道路—中心线?到道路红线方—。。向一般平行布置次】序,为,污水、雨水、燃气、!给水:、热力、通信、【广电、电力 】  ?  : 工程管《。线,一般布置原则为【道路中心线以—东(南)安排污【水、给水、热力、电!力,;道路中心线以西(!北)安?排雨水、燃气、【通信、广电 】。     机】动,。车道:下尽量不布置地下工!程管线热力等管道】不得在快速路—与主干路上空架设 ! 《 ? 第八十四条 】 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向,。下的一般排》列顺序为通信—。、广电?、电力、热力、给】水、燃气、雨水、】污,水 — 第—八十五?条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104的要求 !     架空线!与路面(或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  ?  : (一)架》空,通讯线的规定—见表105 !     (二)架!空电力线的规定【。见表106 】     —。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1》07的?要求 》     工程管!线交叉时《。。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表10?8的要?求 :。    【 当实际情况—难以:。满足时采取安全【措,施后可适当减小净】距 《。表1:0,4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表(米《) 《 《表105 市内【架空通讯线与路面】(或地面)垂直空距!表(米) — 】 与道路平!行时 ? 【 线:至路面(或地面【)的最小垂直空距 !。 ? 与》道路交叉时》线至路?面(:。或,地面:)的:最小垂直空距 】。 — 》 , ,。 : 4.5 — , 5.—5 : , 》 : 注线路与道【路平行时《垂直空距是最低线条!与路侧带《地面最小垂直间【距;  》   与道路交叉】时是最低线条与【路面的最《小垂直间距》 表106 】架空电力线距—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表(米) 】 ?。 : : : 地 区 ! 【线路:电,压(KV) 【 【 ? 《 配电线》 》 : 送电线 【 :。 ? 》 <1 】 , 1—~10 》 3—。5 ? :。 : 60~1》10 ? 《 1?。54~2《20 !330 ! — 《 居民区 》 : : 6.0 【 ? , :6,.5: 【7.0 — 7》.0: : 》7.5 ! 8.5 》 【 》 非居民区 ! 《。 , 5.《0 : 5.5! 6.!0 : 》 6.0 】 6.5 【 ? 7《.5 】 表107! 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表(!米) 表!1,08 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表(米) — 第八十六!。条, 城市道路平【均,每隔200米路段】及每:个交叉?口宜预埋工程管【。线沟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和建设 《 ? , 第八十七!条 河底》敷设的?工程管线应选择在稳!定河段?埋,设深度应《按不:。。妨碍河道的》整治和管线安—全的原则确定当河道!下,面,。敷设工程管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在!一至五级航道下面】敷设应在《航道底?设计高程2米以下;! 》    (二)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应在河底设计高】程1米以《下; 《 ,   《  (三)当在【灌溉渠道《下面敷设应在渠【底设计高程0—.5米以下 — :  ?   工程管线【跨越河道时其—净空高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并按有?关部门规定实—施 ? 》 第八十八条】 新建《桥梁:。需,敷设工程《管线的?应与桥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不《能同步?建设的必《须预留管位》 【 第八》十九条 路灯电缆!应,穿入套管并埋设于】人行道或《分隔带?下覆土深度》大于0?.25米与道—路侧石水《平净距不大于—0.:4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