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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市政公用设施】及管线综合》
,
, :
第七十四】。条 在嘉善县城】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
? 第:七十五条 —城市给水采用统一集!中供水方式严格【控,制单位自备水源非】生活饮?用水不应采用地【下水源地下水应逐】步实行零开采
! , 《地表水作为城市供水!水源必?须设置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水源—保护区的具》体界限应按》嘉善县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执行
《 》 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深井周—围30米《范围内(岩溶水及易!受污染的深》井相:。应扩:大)严禁设》置厕所、《污水坑、粪坑、渗水!坑、垃?圾堆等污《染源:已建者必须拆除
! :
,
第七十—六条 ? 嘉善县城》城市规划区内宜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
》 , 雨、污【水泵站应根》据城市专业规划和】分区规?划确定?位置控制用地—并适:当安排绿化》隔离用地
》
,
》 ,第七十七条 公】共加油(气)—站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
(一!)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宜建一级加油【站、一级液》化石油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汽合建站
! (二)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主干路?、次:。干路的?交,叉路口中心50米】范围内
【 (三)【加油(气)站应【。大、中、小型结【合以小型为主—用地:面积:按表10-1控制】
:表101 公共加油!(气)?。站用地面《积控制表
】 :
级 】别
【 一
》 : 二
— 三》
【
《 油(气【)罐总容《量 :
】V(:。立方米)
】。 , :150<V》≤180
! 120<V≤1】50
《 60<V】≤120《
【
【用,地,。。面积(?公顷)
! ≤0.47—
,
? ≤?0.33
【 ≤0.2
】
: ,。
:
:注1、?加油(气《)站应附《设车辆加油(气)等!候车道
】 2、加《油(气)站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及有关】规范要求
! 3、加油(气)】站污水须《经过截?流设施后才能排入】。城市排水管》道
第七十八!条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应?符合布局合理—。、方:便使:用,、整洁卫生和—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第》。七十:九条 公共厕【所的间?距或服务范围应【按,下列指标控制
】 (》。一)人流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区间距《不大于300米【;一:般街:道750-1—000米《;未改造的旧居住区!服务半径1》00:-,15:0米;新建居住区】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
》 (二)单独设!置的公共厕所与民】用建筑开《窗一侧间距不小于】5米无窗一侧不小】。于3米?
第八十条 ! 生:活垃:圾,转运站一般在居住】区,或城市的工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中设置《宜采用封《闭式、便于机—。械操作的站》舍尽量做到一次转运!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应符合【表102《的规定
表—102 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表
!。
】
, 转运量】(吨/日)》
用!地面积(米) 【
》 与相邻建筑间】距(米)
【 绿化隔离!带,宽度(米)
【。。
》
— >4【50
】 >8000【
>!30
【 ≥《15
》
】。
15!0,~450
【 《25:00~1《。。00:00
《 ≥15
!
≥8
!
》
】 50~15】0
— 800》~3000
—
—≥10
! ≥5
【
! <5—0,
2】00~1000
! ≥8
】
》 ≥3
!
:
?注1、表内用—。地面积不包》括垃圾分类和堆放作!业用地
》 2、用地】面积中包《括周边设置》的绿化隔离》。带用地
【 3、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垃—圾转运量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
Q!=δnq/1000!
? : 式中 【 Q转运站生活垃圾!的日转运量(吨/日!);:。
《 》n服务区域》内居:住人口数;
—
》。 q服务区域内!。生活垃?圾人均日产量(千克!。/人·日)按当地】实际:资料采用若无资【。料,时,一般可采用0.8】。~,。1.8千克》/,人·日;
【 δ生】活垃圾产量变—化系数按当地—。实际资料采》用若无资料时一【般,可采:用1.3~1.4
!
, ? 4、当选用的用地!指标:为两个档次的重合部!分时可采用》下档次的绿化—隔离带指标
【 5》、二:次转运站宜偏上【限,选,取用地指标
【
第八十》一,条 电力、—电信、有线广播【。电视:管线总平面规划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总用电量》10000千伏【安以上的应单独或在!建筑物内《建开闭所,总用电量!小于10《000千伏安—的配建变电室要求】设在主体建筑物【内建筑面积60-1!。60平方《米,
】 , 1、?住宅小?区永久性《供电配套设》施用房?面积见?表103
— 【 2、其他公共建筑!。等在考虑留有公用环!网开关室或开闭所】位置时用户应自留配!。。。电房位置大小视其】容量而?定
》 (二)电信【容,量在600门—以上:时应在建筑物内设】。交接间或电》信机房超过4000!门以上?的,设模块局电信—交,接间或电信机房不宜!与配电室相邻
】 (》三)有线广播—电视在城市内设立】的分中心《机房每处建筑面积】100-2》。00平方米每50】。。0户用?户在建筑物内设立有!线广播电视》分配机房净高不【低于2.2米面【积10-12—平方米
表10!3 :。住宅小区永久—。。性供电配套设施【用,房面积指标》表
《
】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供电配套设施面积(!。平方米?)
《 :
—
未设!电梯的
】 《 多层住宅建筑 】
,
—<7000
】 箱式变
!
》
】 : 7000-1【30:00
?
, : 配电室6【0-90 》平方米
】
—
13!000-《25000
【 配—电室90-1—30 平《方米
【
《
!25000》-400《00:
《 : 开:闭,所,兼,配电室130-16!0, 平方?米
—
!。 , >4》000?0
】一座60平方米开】闭所配电室数—量及:面积参照上款 【
》
》
【设电梯的多》、,
【 : 高层住宅建筑【
】<10?000
! 10 平方米环网!开关室?双电源面积增加一倍!
:
!
,
100!0,0-200》00
— 40平方【米开:闭所 ?
》
—
》。。 >20000
】
—60:平方:米开闭所
—
【
第八十二条 ! 城市各类》工程管线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各阶段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要求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建设程序!提倡使用综合—管,沟
:
《 工程管【线的布置应充分利】用现有管线》结合道路规划—的,横断面考虑今后的】发展:变化
《。 《 : ,工程管线原则—上采用地下敷设方式!明线架设时同一【性质的管线应—合杆架设
— 【工程:管线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敷设同一管线不】宜自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穿越—道路的管《线应尽量《与道:路中心线垂直—
》。
《 第八十三条 】 沿城市道》路,设置工程管线从【道路中心线到—道路红线方向—一般平行《布置次序为污水、雨!水、燃气、给—水,、热力、通信—、广电、电力—
,
【 工程管线》一般布?置原:则为道路中心线以东!(南:)安排污水、给水】、热力、电力;道】路中心线以西(北)!。安排雨?水、燃气、通信、广!电
】 机动车道下尽!量不布置地下—工程管线《热力等管道不得在快!速路与主干路上【空架设
《
?
第【八十四?。条 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向下!。。的一般?排列顺?序为通信、广电【、电:力、热力、给水【、燃:气、雨水、》污水
! 第八十五条 !。。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104的要求
【
】架空线与路面(【或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 ? ,(一:)架空?通讯线?的规定见《表105《
? (二)!架,空电力线的》规定见表1》06:
】 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107的要【求
? 工程!。管,线,交叉:时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表,1,08:的要求
《
》 当实际情况】难,以满足时采取安全】措施后可适当—。减,小净距
》 表10《4 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表—(米)
! 表105 —市内架空通讯线【与,路,面(或地《面)垂直空》。距,表(米)
—
?
!。 ,与道路平行时
】 线至!路面(?或地:面)的最小垂直【空距
—。 与道路【交,叉时线至路面(或地!面)的最小垂直空距!
—
:
《
: 4.5【
: : 5.5
!
》
: 注线路与道路平】行时垂直空距是最】低线条与路侧带地面!最小垂直间距;
! 与道路【交叉时是最低线条与!路面的最小》垂直间距
— 表10《6 架空《电力线距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表(!米)
【
》 ? 地 《。区
》 线路—电压:(KV) 》
【 :
《 :。 配电线
【
《 送?。。电线
《
!
<1!。
? : 1~10
! 35
【
》。 60~11—0
》 ?154~22—0
:
—330
—
?
】 : 居民区《
6!.0
!6.5?
,
7【.0
》 7》.0
】 7.5
【 :。 8.《5
》
》。
【 非居民区》。
:。
5【。.0:
5】.,5
】6.0
】 6.0
! ?。。6.5
》 7.5】
—
《 表107 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表(米)
!
表1》08 工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表(!米)
【 第八十六条 【 城市道路》平,均每隔200米【。路,段及每个交叉口宜预!埋,工程管?线沟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和建设
】
第—八十七条《 河底敷设的工程!管线应选择在稳定】河段埋设深度—应按不妨碍》河道的整《治和管线安全—的,原则确定当》河道下面敷》设工程管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在一至五级航—道下面敷设应在航】道底设?计高程2《米以下?。;,
【 (二)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应在河底设计高!程1米以下;
【
】(三)当在灌—。溉渠道下面敷—设应:在渠:底设计高程0.5米!以下
—。 工程【管线跨越河》道,时其净空高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并按有关部门规定实!施
! 第八十八条 】 新建桥梁》需敷设工程管线的】应,与桥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不能同步建》设的:。必须预留管位
】
【 第八十九条 路!灯电缆应穿入套【管并埋设于人行道或!分隔带下覆土深【度大于0《.25米与道—路侧石水平净距不大!于0.4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