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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结《构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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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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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本?条是针对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常遇的各种作用根】。据其性质《和出现的条件—作了区分为永久作用!和可变作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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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关于【构筑物内《的盛水?压力本条规定按永】久作用考虑这对滤池!、,清,水池等构《筑物的内盛》水情况?是,有差别的这些池子】在运行?时水位不是没—有,变化的但《出现最高水位的时间!要占整个设》计基准期《的2/3以上同【时其作用《效应将占90%【。以上对壁板甚至是1!00%因此以—列为永久性作—用为:宜至于其满足—可靠度要求的设【计参数可根》据工程经验校核获得!与原规范要求—取得较好的协调【
4【.1:.2~4.1.4】 主要对作用中有!些荷:载的:设,计代表值《、标准值、相关标】准、规范中已作了】规定本规《范中不?再另订?应予直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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