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六章! ,罚则 ? 第三十五【条 检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国家有关检测管理!的,规定并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对单!位法人?代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直至》取消个人上岗—资格: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申请检测证【书,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 ,  :  (?二)超越核定的【业,务范围从事检—测,工作;  】 ,  (三《), ,转包或?违规:分包检?。测项:目; 《     (【四)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检测证书; !。     (【五)徇私舞弊—。。、损害委托单位或建!设单:。位利:。益;  【 ,  (六)不按【。规定收费扰乱—检,测市场; 【   ?  (七)》检测单?位有关?人员:未,取得上岗《证书或资格》证书出?具检:测报告; —     (八】)出具假数据、假报!告或者出《具错误检测》。数,据,、错误鉴定》结,。论; — ,   (九》),档,。案资料不《按,规定存档《; : ?。     (—十)检测《。单位发现《有危及工程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时未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   ?(十一)因检—测,过,失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第三十六条 检【测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不办理备】案、:注,。销或者变更手续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省建!设厅依?法注销其检测证【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