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总体设计
!
《
4.1《 :现状处理
!
,
4.1.1 !现状调查《评价的内容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基》础的坚固程度文物的!历史价值《。、艺术水平和—植物的生长》状况、珍稀程度、】树龄等处理意见【包括保护、》保留、迁移或—移,植、拆除《或伐除等
—
4.1.】2 公园设—计应因?地制宜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的自然《及景观?资源并与设计景观】充分结合
!
,4.1.3》 :公园用地应该—是安全无污染—的在:城市建设用地日益紧!张的现实条件—下当前不少公园是建!在生态恢复绿地之】。上有些公园的建【设基:址曾经是城》市的垃圾填埋场、】废弃的矿坑或其他工!。。业废:弃地等这类用地的土!壤、地下水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情况?作为向公众》开放的游憩地必须】考虑建成后》的使用安全》和公众的健》康安全因《此公园进《。行设计之《前此类用地应该【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确认适宜】向公众开放
!
4.1.5【。 从行洪安全角】度出发蓄滞》洪区、洪泛区及行】洪通道内不宜建设】影响排洪的设施【但可:利用其?地势低、便于集水的!优势建设雨》水,控制利用《设施公园用地内【原有湿?地、河湖《。水系也应避免被侵占!、填埋防止破坏生态!平衡
《
,
4.1.【6 公园中的【文,物应予以保留—并结合?到景:观设计中《成为游览的景点
】
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存【在于公园建设基址】内的古树名》木既是珍贵》的活:文物又可《成为园中的主要【景点应与有价值的文!物同等对待设计师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为》其健康生长》创造条?件公:园中至?少要保证65%以】上的用地为绿化用】地以植物造》。景和发挥生》态效益为主出现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的情》况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条文中提出!严禁砍?伐,和,移植古树名木
【
《
4.1.10 】 原有地下物—的位置和体》量不易被发现—必须在设计图—上注明以《免在施工时发生损坏!。或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