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总: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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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现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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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现》状调查评价的—内容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基【础,的坚固程《度文物的《历史价值、艺术水平!和植物的生长—状况、珍稀》程度、树龄等处理意!见包括保护、保留、!。迁移或移《植、:拆除或伐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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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公园!设计应因地》制宜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的自—然及景观资源—并与设计景观充【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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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公园用《地应该是安全无【污染的在城市—建设用地日益紧【。张的现实条》件下当前不少公园】。是建在?生态恢复《绿地之上《有,些公:园的建设《基址曾经《。是城:市,的垃圾填《埋场、废弃的矿【坑或其他《工业废弃地》等,这类用地的土—壤、地下水》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情况作为向公众!。开放的?游憩地?必,须考虑建成后的使】。。用安全和公》众的健康安全因此公!园进行设计之前此类!用地:应该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确认》适宜向公众》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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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从行洪安全】角度出?发蓄滞?洪区:、洪泛区及行—洪通道内不》宜建设影《响排洪的设施但可】利用其地势低—。、便于集水的优势】建设雨水控》制利用设施公园用地!内原:。有湿地、河》湖水系也应避免被】侵占、填埋防—止破坏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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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公园中的文物应!予以保留《。。并结:合到景观设计中成】为,游,。。览,的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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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存在于公园【。建设基?址内的古树名木既】是珍贵的活》文物又可《成为:园中的主要景点应与!有价值的《文物同等对待设计】师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为其》健康生长创造条【件公园中《至少要保《证65%以上的用地!。为绿化用地以植物】造,景和发挥生态—效益为主出现—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的情况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条文中提出严禁!砍伐和移《植古树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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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 原有!地下物的位》置和:体量不易被发现必】须在:设计图?上注明以《免在施工时发生损坏!。或,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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