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总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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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现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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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对公园范【围内的现状地形【、,水体、建《筑,物、构筑物、—。植,物、地上或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应!进,行调查作出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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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现《状有纪念意》义、:生态价值、文化价值!或景观价《值的风景资源应【结合:到,公园内景观设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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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公园!用地不应存在—污染隐患在》可,能存在污染的基址】上建设公《园,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估结:果采取安全、—适宜的消除》污染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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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当保留公园》用地内原有自然岩】壁、陡?峭边坡并在其附近设!置园路、游憩场地】、建筑等游人聚集】的场所时《应对岩壁、边坡做】地质灾害《评估并应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安全防《。护或避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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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公园设—计不应填《埋或侵占原有—湿地、河《。湖水系、滞洪或【泛洪区及行洪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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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有文物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遗《址绿地应加以保【护,并结合?到公园内景观之【中
4.!1.7 公—园,内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移植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4!.1.8 古树名!木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的—划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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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成林地带—为外缘树《。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m所围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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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单株树应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m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2—0倍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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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护范围内不应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除树?木保护及加固—设,施外不应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及架:(埋)设各种—过境管线《。不,应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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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原有:健壮的乔木、灌木、!藤本和多年生—草本植物宜保留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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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 】 ,在保留?的,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附近进行设》计时应?提出对?原有物的保护—措施和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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