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总体设》计
】
4.1 现!状处理?
【
4.1.1— 对公园范围内】的现状地形、水体、!建筑物、构》筑,物、植物、地上或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应进行调查作出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
,
》4.1.2 【现,。。状有:纪念:意义、生态价—。值、文化价值或景】观价值的风》。景资源?应,。结合到公园内景【观设:计中
《
4》.1:.3 ? 公园用地不应存】在污染隐患在可【。能,存,在,污染的基址上建设公!。园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估结果采取安全、适!。宜的消除污染技【术措施
《
4.【1.4? 当保留公园【用地内原有自然岩】壁,、陡峭边《坡并在其附近设置园!路、游憩场地、建】筑,。等,游人聚集的场—所,时应对?岩壁:、边坡做地质灾【害评估并应》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安全《防护或避让措施
】
4.【。。1.5 公园设计!不应填埋或侵占原有!湿,地、河?湖水系、滞洪—或泛洪?区及行洪通》道
》
4.1.6 !有文物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遗址绿?地应加以《保护并结合》到公园内《景观之中
】
4?。.1.7 》。。 公园内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移!植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
4.1.8 ! 古树名木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的划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成林地带《为外缘树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m所围合《。的范围;
!
? 2)单!株树:应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m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2《0,倍以内
【
2 】 保护范《围内不应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除树木保护及加固设!施外不应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及架(埋—)设各种《过境管线不应—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
》
4.1.!9 原有》健壮的乔木、灌木】、藤本?和多年生草》本植物宜《保留利用
】
4.1.—10 在保留的】。。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附近进行设计时应!提出对原有》物的保护措施和施】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