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设施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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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经检查或—者检测评估发—现港口基础设施损】。坏或者不满足使用】要求的维护》单位应当及时维【修,使,其保持?或者处?于安全、适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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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基础设?施维修规模较大、】技,术复:杂且涉及结构—安全的维护单—。位应当开展专项维修!
港口基!础,设施维修不得改变】港口基础设》施的使用功能、泊位!性,质、:靠泊等级等;确需】改变的应当按照【港口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履行改建】或,者扩建程序
第十!九,条 维?护单位开展专项维修!进行设计的应—当委托港口基础设】施,原设计单位或者不】低,于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的单位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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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文件?应当依据检测—评估报告、港—口基础设施结—构,型式、?使用要求等出具【明确专项维》。修的设计标》准、方案以及环境保!护、质量《控制等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应当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
维!。护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评审【不通过?。的应当要求设计【单位重新设计或者重!。新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二十条 《鼓励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客运!码头、危险化学品码!头等专项维修实施】监理
第》二,十一条 港口基【础设施专项维修【完工后经维护单【位组织核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 ? 停止或《者限制使用的—港口基础《设施专项维》修完工后维》护单位在核验前【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评估
第二十二】条 维护单位应【当在核验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将核验资料报送港!口,所在地?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维护单—位的应当按照要求报!送上一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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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核:验,资料:通报有关海事—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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