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7.5  !站房设计 — 7.】5.1?  站房《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3.5节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站口设》备,、站:。内主:。要,设备和脱挂》式抱索?器的:站内主要轨道宜采】用地面支撑》方式进行配置地【面支撑?构件应进行刚度校核! 《    》。 2  对》于有站房的索—道控制室宜设置【在便于观察》客车进、《出站和乘客》上、下车的位—置控制室应能隔声】。、,通风和调温索—道的控制《设,备、:控制按钮和计量【仪表宜集中设置【在控制室内对于无站!房的索道、控制室】可单独设置 】  《 ,  3  站—房的地坪宜水平当】有纵向坡度时坡【度值不得大于10】%站内地面应—。防,滑, 7.5!.2  《对于:采用固定抱索—器的吊椅或吊篮式索!道站房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7.—5.1条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吊椅索道的!上、下车段应设有】。标志在距离》下车段前8s时宜】设有提示收回扶手及!脚踏板的《。明显标志 》 ,     2!  在吊椅索道的上!、下车段内站台与】吊椅椅面之间的高度!宜为0.5m—  【   3 》 在上、《下车段附近应—设,置紧急停车按—钮 ?    【 4:  吊椅《式索道上《车段的长度对于【旅游索道应为吊椅】在5:。。s内所运行的—距离;对于滑—雪专用索道应为【吊椅在3s内所运】行的距离 ! 7.5.》3  对《于采:用脱:挂抱索器的》车厢、吊《篮或吊椅式索—道站房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7!.5.1条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单独设置的驱!动机室应能隔声【并应设置通风设施】控制室的《温度宜保持》。在10℃~26℃】 , 《  :   2 》 每条索道至少应】在一个端《站,内设:置车:。库, —  :。  :3  乘《客在站内上、—下车:时客车的运行—速度:吊厢:或吊篮式索》道不宜大于0.5m!/s;吊椅式—索道宜为《1.0?m/s;滑雪专用】。吊椅式索道宜为1】.3m/s 【 ?  :   4  对于吊!厢或吊篮式索道【站内应?设置防止客车横向】。摆动的并与客车底部!导向装置相》适,应的导轨《  【   5  —对于吊?厢或吊篮式索道上、!下车站台宜与客【车地板齐平 — ,    【 6 ? ,推车:系统加、减速器宜利!用由运载索输出的】动力直接驱动— 》 7.5《.4  采》用,脱挂式抱索》器的索道应在—。站内设置《下列装置《和系统 【     1 】 抱索状态监控【装置; 《   【  2?  脱索《状态监控装置—; —    《 3  抱索力监】控装置;《    ! 4  钢丝—绳位置监控装—置; —     —5  加减速—及推车?系统的速度》监控装置; —。 : ,。     6【  对于《自动开关《门吊箱索道设置开】。关门监控装》置; ? ? ,     》7,。 , 客车的《排车和?防撞系统 】 7.5》.5  对》于拖牵式索》道起点站和终点站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7.5.【1条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起点站和!终点站的设计—应能防止乘客与驱】动装置、拉紧装置】、基础、支架和【其他结构件》相接触 》 《    2  上车!段的长度和上车点的!。位置应根据索道运】行速度、拖牵—座形式和站内托索】轮位置确《定,   】。  3  》上车道前的候—车区应设立》候,。车标志和引导乘【。客通向上车》点的栏杆上车道【的,设计应便于乘客观】察上:车段接近上车—点的上车《道宜采用《水,平或微小的》下坡坡度进行—布置 《 :     4 】 下车段的》长度、下《车点位置和下车【道后的出口》坡度应?根据索道运行速【度、拖牵座形—式和站内托索轮位置!确定 —   《。  5  下—车段宜采用水平【或微小的《下坡坡度进行布【置 ?     】6  下车点—与,运载索终点轮的【距,离对于有拖牵盒【的拖牵?座不得小于》拖牵座16s—内所运?行的距离当》拖牵盒?的拖牵索《长度小?于2.5m时则不】得小于拖牵座—11s内所运—行的:距离;对于有伸缩杠!的,拖牵座不得小于【拖牵座6s内—所运行的距离 【     !7  ?在上车点、》准,备下车的提示点【、下车点、快速离】开的提示点》等位置应设有标志 !。  —   8  当乘】客在下车段未能【。离开拖?牵座、拖《牵杆未能收到—正常位置可能造【。成事:故或乘客滑近终点】。站,可能出?现危险时《索道:应能自动停车— ?。 7.》5.6 《 单线循环》式客运索道》的,电气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3.《6节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