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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由市、县人民政府】限定套型结构比【例(限定套型面积】。。)和控制《销售价?位(限定销》。售价格?)并:定,向销售?(限定销《售对:象,)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本!。省行政区域内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供】应,、运营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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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交易、】动态监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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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负,。责,。限价:商品住房《规划、建设、—销售、运营和—管理等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物价、】监察、?财政、?国土环境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和监【。督全省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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