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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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由市、县人民政】府限定套《型结构比例(限【定套型面《积)和控制销售【价位(限定销—售价格)并定向销】售(:限,定,。销,售对象)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本】省行政区《域内: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供应、运《营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交—易、动?态监管的原则
第!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负责限价》商品住房规划、建设!、销售、运》营和管理等》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物价、!监察、财政、国土环!境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和监督全】省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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