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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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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由市、县!人民政府限定—套型结?构比例(限》定套型面积)—和控制?销售价位(限定销售!价格)并定》向销售(限》。定销售对象》),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 本省行政区域!内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供应、运营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交易、《。动态监管的原则
】。
第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负责》限价:商品住房《规划、建设、销售】、运营和管理等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物价、监《察、财政、》。国,土环境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和监:督全省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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