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七章 质量行为管】理 第四十】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对其责令整!改同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载入信用!档案 《 ?    (一—) 超出资质范【围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活动的; 【     (—二) 未《按国家、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或检测】的,。;   【  (三) 未【按规定?。对计量设备、试验仪!器进行?检定(校《。准)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进行检测的; 【     (】四) 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生产过程随【意调整?配合比的;》对检:验样品弄虚作假的】;替:代,施工单位制作—或保养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或【同条件养护试—件的:; 》    (五) 】隐匿或?擅自销毁按规定【需要保存的》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的; 》 ,   ?  (六) 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活动在生!产,过程中无法正—常和有?效运行造成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运—转不完整、签字手续!。不全、资料混乱、】数据无法追溯等问题!的; ? , ,   ?  (七) 试验室!人,员不满足最》低配备要求的—或生产管理、—技术试验《人员:严重不到位、不【履职:的; 》     (—八): 因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行为导致】预拌:商品混?凝,土产生质量问题或】致使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 》。 ,     (九】) :使用不合格、无质量!证明、已淘汰—、禁止使用的—原材料的; 】  :  : (十) 未—依,法签订?供需合同向使—用单位供应产—品的;   !  (十一》) 运输过程—中以及在《施工:现场:任意加水或外加剂、!拌,筒不按规定低—速转动的 — 第四十!一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抽查中发】现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对—其责令?整改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 (一)未对进场预!拌商品混凝土进行验!收、取?。。样、:送检或者未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浇筑、振捣】和养护; 》 ?    (二—)使:用,。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产品;   !  (三)》使用无资质或超出】资质范围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的!产品; —     (—四)在?施工现场任意加水或!外加剂; 】    (五—)要求或委》托生产企业制作【或养护混凝土试【件的;   !  :(六)因使用单【位原因造成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 ! 》 第四十》二条 同一品—种相同强度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两》次监督抽测不合【格的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其:责令:整改在整改期—。间存在问题的该【品种预拌商品混凝土!不得在建设》。工程中使用其—预拌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在整改期间不得作为!工程:验收:资料 《。 : ? 第四十三》条 发生第四十条的!(一)、(四)、(!五)、(《八)、(《九)、(《十一)款、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其《相应:。的工程检验评—定资料不能作—为工程验收依据【责任单位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相应的实体做验【证性检?测进:。行,设,计复核并《需重新组织对—该部分?进行检验评定—。 — 第?四十:四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因检测能】力达:不到要求或因—检测管理不规范【而被责令整改的在】整改期限内不得【进行:相,应检:测项目的试验 【 《 ?第四十五条》 对无资质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企?业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第【四,十六条 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本规】定确定的职责工程质!量事故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有【关规定对其责令整】改,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第四十七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生】产企业使用不合格材!料、出具虚》。。假合格证、篡—改或:。伪造:合格证违反》。规定的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责令!整改:并记入信《。用档案 ! 第四十八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人员有弄》虚作假、伪造—。数据行为《的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或限期停止【从业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 ! 第四十九】条, 见:证取样人员有弄【虚作:假、不履行见证【取样职责行为的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限期停》止从业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