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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质量行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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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对其责令整》改同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载入信【用档案
— 《 (一) 超【出资质范围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活动—的;
— : (二) 未按国!家、自?治区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或检测》的;
! (三) 未—按规定对计量设备】、,试验仪器进行—检定(校准)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进行检《测的;?
— :(四) 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生产过程【随意调整《配合比的;对—检验样品弄虚作【假的;替代施工单位!制作或保养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或:同条件养护试件的】;
《 , (五—) 隐匿《或擅自销毁按规定】需要保?存的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的;
】 (六) 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测】。活动在生产过程中无!。法正常和有效—运,行,造成: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运!。转,。不,完整、签《字手续不《全、资料混》乱、数据无法追【溯等问题的;—
: 《 :(,七) 试《验室人员不满足最】低配备要求的或生产!管理、技术试验人员!严重不到位、不履】职的;
! (八)》 因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行《为导:致预拌商品混凝土】产生质?量问题或致使—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
《 , :。 , (九) 使—用不合?格、无质量证明、已!淘,。汰、:禁止使用的原—材料的;
】 ? (十)《 未依法签订—供需合同向使用【单位供应产品—。。的;
【 ?(,十一) 运输过【程中以及在施—工现场?。任意加水或外—加剂、拌筒不按规】定低速转动的—。
第!。四十一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抽查—中发现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对其责【令整改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一)未对!进场预拌商品—混,凝土进行验收、【取样、送检或—者未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浇筑、振捣和养护;!
》 (《二)使用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产品;
! ? (三)使》用无资?质或超出资》质,范围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的产品;
】 《 (四)在施【工现场任意加—水,或外加?剂;
! (五)《要,求或委托生产企【业制:作或养护《混凝:土试:件的;?
(!六)因使用单—位原:因造成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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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同一】品种相同强度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两次监督!。抽,测不合格的》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其责令整改在整【改期:间存在问题的该【品种预拌商》品混凝土不得在建】设,工程中使用》其预拌?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在整改!期,间不得作为工—。程验:收资料?
第!四十三条 发生第】。四十条的(一)、】(四)、(五)、(!八)、?(九)、(》十一)款、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其相应的工程!检验评定资料不能作!为工程验收依据责任!单,位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相!应的实体做》。验证:性,检测进行《设计复核《并,。。需重新组织对该部】分进行检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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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因检测!能,力达不?到要求或因检测管理!。不规范而被责—令整改的《在整改期《限内不得进行—相应检测项目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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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对无资质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企业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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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本规定确定的职!责工程质量》事故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有》。关,规,定对其责《。令整改?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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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生产企业【使用不合格》材料、出《具虚假合格证、【篡改或伪造合格证违!反规定的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责令整改并!记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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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人员—。。有弄虚作假》、,伪造数?据行为的《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或限期停止从】业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
! 第四十九条【 见证取样人员有】弄虚作假《、不履行见证取样】。职责行为的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限期停止从业】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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