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二章 基本规定 ! 第五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 【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辖区内的建设规【模制订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规模的控制!规划作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预拌商】品混凝土资质审批的!参考依据《 】第六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需设立《两个以上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应取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每:个独立搅拌站需单】。独申请资质企业资质!证书注明独立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名称及其资质 !。     独立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纳入当地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规模!的控制规划》 【 第七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参!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标准编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应包含以下!内容 《    》 ,(,一)人?员岗位职责、重要】岗位持证上岗制度】、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  :(二)质量检查、技!。术管理?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   》  (三)—原,材料进场检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控制制度; !   【 (四)《混凝土出厂检—验、运输《、交:货检:验制度; 】   —(五)计《量系统定期的—计量设备委托—检定和?自行校验《制度;   ! (六)配料计【量控制制度; 【 :  :  》。(七)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  (八)—其它必要制》度 《 , 》 第:八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承担本企》业内部的《试验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不得对【外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 《 第九》条 :试验室应符合—以下:条件 【    (一)参】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确保试】验工: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  《。   (二)试验室!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职称;?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经相关检《测技术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  :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试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等!。检,验资料应按年度统】一分类、编》号编:。。。号应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检:验资料应及》时归档  】   (四)试验室!的检验能力应—。与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范围《及能力相适应试【验室的?仪器设?备配置应能满足相】应,检测能?。力的要求可开—。展的检测项》目和主要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  (五)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 —。。    《 (六)试》验室环境条》件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水泥和混凝土标【准养护?室面积应能》满足生?产和试验《的要:求且不?小于30㎡;水泥】、粉煤灰、矿—渣粉和外加剂等专用!留样室应符合相【关,要,求面积不《少于15㎡》。   —  (?七)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数】据自动采集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作为】企业内部生产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系统】应与自?治区及各设区—。市检测信息平台联】网以备自治区和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抽查 ! , 第《十条 对存在问【。题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可采】取责令整改或停业】整顿 第十】一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本规定的有】关情况?与企业资质管理【相结合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作为企业资质—管理: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