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五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
— ,。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辖区?。内的建设规模制订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规模的?控制规划《作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预,拌商品?混凝:土资:质审批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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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需设立两【个以上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应,。取,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每个独—。立搅拌站需单—独申请资质企业【资质证?书注明独立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名】称,及其资质
— 独立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纳入》当,地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规,模的:控制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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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参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标准编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应包含以下内容!
《。 (一)【。人员岗位职责—、重:要岗位持《证上岗制《度、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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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检查、技术管】理和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
《 : ,。
(三)—原材料进场》检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控:。制制度;
】
(四】。)混凝土出厂检【。。验、运?输、交货检》验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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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计—量系统?定期:的计量设《备委托检定和—自行:校验:制,度;
— (六)—配料:计量控制制度;【
【
: (七)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 (八?)其它必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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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承担本—企业内部的试验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不得对外】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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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试验室应符合以】下条件
! (一)参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确?保试验?工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 , : (二)试》。验室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职称:;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经相《关检测技术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试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等!检验资料应按年【度统一分类、编【号编号应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检】验资料应及时—归档
》 (—四)试验室》的检验能力应—与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范围及能力相【适,。应试验室的仪器设】备配置?。。应能满足相应检测】。能力的要求可开【展的检测项目和主】要,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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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
》 (六)】试验室环《。境条件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水泥?和混:凝,土标:准养护室面积应【。能满足生《产和:试验:的要求且不小于【3,0㎡;水泥、粉煤】灰、矿渣粉》和外加剂等专用留样!。室应符合相关要求】面积不少于1—5,㎡
? (七】)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数据自动《采集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作为企业内!部生产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系:统应:与自治区及各—设区市?检测信息平台—联网以备《自治区和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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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对存在问题》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可采取责令!整改或停业》整顿
第十一!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本【规定的有关情—况与企业《资质管理相结—合,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作为企业资质】管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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