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本规定》技术:用词含义《。和,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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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容积率】是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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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1、总建筑!。面积为建筑用地范】围内建?筑物地?上及地下、》半,地下建筑面》积的总和
—
【 2、建筑》用地:面积为?规划用地红》线坐标范围》内的用地面积
【
第十三】条, 为:合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方便居住区居!民生活缓解居住【区建设中存》在的停?车场和?配,套公建相《对,紧张的矛盾鼓励建】设单位?在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中积极投入特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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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于在规划【条件所规定配—建标:准内建设的地下(】半地下)居住建筑配!。套,。公建其?建筑面?积的1/2不—参与:该地:。块的容积率》计算
》
【2、:凡居住建《筑配建的《地下(半地下)停车!库未:超,。出按1辆车位—/户(?每车位按30平方米!计,)配置?的,地,。下(:半地下)停车面【积的部分《其建筑面积》不参与该地》。块容积率计算
】
《 : 3?、居住建筑应配【置,适当比例的》地面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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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为合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方《便居住区居》民,生,活缓解居住区—建,设中存在的停车场和!配套公建相对紧【张,的,矛盾鼓励建》设单位在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中积极投—入特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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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在规划条—件所规定《。配建:标准内建设的—地下(半《。地下)居住》建,筑,配套:公建其?建筑面积的1/2不!参与该地块的容积】率计算
! , ?2、凡居住建—筑配建的地下(半地!。下)停?车库未超出按1辆车!位/:户(每?车位:按30平方》米计)配置》的地下(半地下)停!车面积的部分其建筑!面积不参与》该地块容积率计【。算
】 ?3、居住建筑应【配置适当比例的【地面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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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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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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