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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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宿迁市?建设局负责所—有在宿迁市》。执业企业的手册管理!工作宿迁市建设局】建设市场管理处【具,体负责手册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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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手【册实行项目属地管理!制度在市区执—业的企业由市—建设局统一管理在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从事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活动的《企业由当地建设局负!责其手册《管理工作并按—本办法规定》。报,市建设局进行—手册年度《复查 》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到企业进行的各】类检:查应当?及时将?检查:情况在手册上登【记,所有检查人员必须】在手册?。。上签:名
【第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的各类奖惩【。必须在奖惩公—布后十?五日内?在手:册上登记登记人员】必须在手《册上签名 】
第十四条—。 市建设局每【年3月?份统一对手册进行复!查在: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执?业企业的手》册由各?县建:设局统?一,报,市建设局复查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市建设局将】根据手册《登记情况《定期公布不受欢迎企!。业名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以及不受欢迎从业!人员名单《
第【十六条 》市建设局每年—4,。。月份在?网,。上公布在《宿执:业的建设类》企业名册并根—据企业执业》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名册中按》规定:。择优选择相关执【业企业? ?。
第《十,七条 招投—标管理部《门在:监,督招投标《活动时?应当查验投标企业的!手册如?果投标企业》被列:入“:不受欢迎《企业”的应当告【知建设?单位 《 :
第十八条 】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手?册无手册的企—业应及?时补办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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