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 桩基础
12.6.1 当地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桩基础:
1 震陷性、湿陷性、膨胀性、冻胀性或侵蚀性等不良土层时。
2 上覆土层为强度低、压缩性高的软弱土层,不能满足强度和变形要求时。
3 在抗震设防地区地基持力层范围内有可液化土层时。
12.6.2 烟囱桩基础可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混凝土灌注桩和钢桩。桩型、桩横断面尺寸及桩端持力层的选择应综合计入地质情况、施工条件、施工工艺、建筑场地环境等因素,并应充分利用各桩型特点以满足安全、经济及工期等方面的要求,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规定进行设计。
12.6.3 烟囱桩基础的承台平面可为圆形或环形,桩的平面布置应以承台平面中心点,呈放射状布置。桩的分布半径,应根据烟囱筒身荷载的作用点的位置,在荷载作用点(基础环壁中心)两侧布置,并应内疏外密,应以加大群桩的平面抵抗矩,不宜采用单圈布置。桩间距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要求。
12.6.4 烟囱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规定进行。偏心荷载作用时,以承台中心对称布置的桩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Ni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第i根桩的竖向力(kN);
F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桩基承台顶面的竖向力(kN);
Gk——桩基承台自重及承台上土自重标准值;
M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承台底面的弯矩值(kN·m);
Ra——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kN);
ri——第i根桩所在圆的半径(m);
n——桩基中的桩数。
12.6.5 烟囱桩基的桩顶作用效应计算、桩基沉降计算及桩基的变形允许值、桩基水平承载力与位移计算、桩身承载力与抗裂计算、桩承台计算等,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规定。
12.6.6 烟囱桩基承台的内力分析,应按基本组合考虑荷载效应,对于低桩承台(在承台不脱空条件下)可不计入承台及上覆填土的自重,可采用净荷载计算桩顶反力;对于高桩承台应取全部荷载。对于桩出现拉力的承台,其上表面应配置受拉钢筋。
12.6.7 桩基础防腐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