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51-2013 建标库

11  烟囱的防腐蚀

11.1  一般规定

11.1.1  燃煤烟气可按下列规定分类:

    1  相对湿度小于60%、温度大于或等于90℃的烟气,应为干烟气。

    2  相对湿度大于或等于60%、温度大于60℃但小于90℃的烟气,应为潮湿烟气。

    3  相对湿度为饱和状态、温度小于或等于60℃的烟气,应为湿烟气。

11.1.2  当排放非燃煤烟气时,烟气分类可根据经验并按本规范第11.1.1条的规定确定。烟囱设计应按烟气分类及相应腐蚀等级,采取对应的防腐蚀措施。

11.1.3  对于烟气主要腐蚀介质为二氧化硫的干烟气,当烟气温度低于150℃,且烟气二氧化硫含量大于500ppm时,应计入烟气的腐蚀性影响,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其腐蚀等级:

    1  当二氧化硫含量为500ppm~1000ppm时,应为弱腐蚀干烟气。

    2  当二氧化硫含量大于1000ppm且小于或等于1800ppm时,应为中等腐蚀干烟气。

    3  当二氧化硫含量大于1800ppm时,应为强腐蚀干烟气。

11.1.4  湿法脱硫后的烟气应为强腐蚀性湿烟气;湿法脱硫烟气经过再加热后应为强腐蚀性潮湿烟气。

11.1.5  烟囱设计应计入周围环境对烟囱外部的腐蚀影响,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的有关规定采取防腐蚀措施。

11.1.6  当烟囱所排放烟气的特性发生变化时,应对原烟囱的防腐蚀措施进行重新评估。

11.1.7  湿烟气烟囱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烟筒内部应设置冷凝液收集装置。

    2  烟囱顶部钢筋混凝土外筒筒首、避雷针和爬梯等,应计入烟羽造成的腐蚀影响,并应采取防腐蚀措施。

    3  排烟筒应按大型管道设备的要求设置定期检修维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