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 烟囱制作要求
】
—
9.5《.1 玻璃钢【。烟,囱,。的制造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在工厂室内【或在有临时围护结】构的现场制作—
— , ?2,。 :制作场所应通风
】
【 3 环—境温度宜为15℃~!30℃?所,。有材料和设备温度】应,高,于露点温《。度,3℃;当环境温度低!。于1:0℃时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并严禁用明火或蒸汽!直接加热
】
4 】 原材料《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环境温度【
,
,
9.—5.2 玻璃钢烟!。囱,的制造?。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缠绕机在整个玻璃】钢内衬分段长度【上的缠绕角应—在±1.5°以内
!。
,
】2,。 制造玻璃钢内衬!所用的筒芯(—模具)的外表面应】均匀其直径》的偏差?(沿长度方》向)应控制在—设,计直:径的±0《.25?。%以内
! 3 树】脂混:合设备应《。计量准确应先在树】脂中按比例加入促进!剂并应混合均匀【;在输?送到:玻璃纤?维浸胶槽前应按比例!加,入固化剂《并应搅拌均匀
】。
4! 玻璃纤维增【强材料使用时应【符合均匀、连—续、可重复》的输送要求在—缠绕:中不应产《生间隙、空隙或【者结构损《伤
—
9.5.3— 树脂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在制【造前应进行树脂胶】凝时间的试验
】
2! 树?脂黏度可通》。过加入?气相二氧化硅或苯】乙烯调?节其加入量不—得超过树脂重量【的3%?
! 3 ? 已加入促进剂和引!发剂的树脂应—在树脂凝胶前—用完:已发生凝《胶的树脂不得使【用
【 4》 :促进剂与固》化剂严禁同时加【入树脂中
—
9.—5,.4 ?。 玻璃纤维》增强材料使用—前不得有损坏、污染!和水:分
?
9》.5.5 玻璃】钢烟囱应分段—制造每?段长度应同制造【能力相?匹配同时应符合【安,。装和接缝总》数,最少的原则
】。
9.5—.6 制造玻璃钢!。内衬所用的》筒,芯(模具)使—用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表面应洁》净、光滑、无缺陷】
?
,
《 2?。。 表?面应使用聚酯薄【。膜或脱模《剂
【9.5.7 防腐!蚀内衬层的制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富!树脂层?应,。先将配好的》树脂均匀涂覆到旋】转的筒芯(模—具)上再《将玻璃纤《。维表面毡缠绕到筒芯!(模具)上》并应:完全:。浸润
! 2 》 ,次内衬层《应在富?树脂:层上:采用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和树脂衬贴并!应充分碾《压、去除气泡、浸】润,完全应直至到达设计!规定:的,。厚度
—
《 当?。施工条件可靠时也可!采用喷射《工艺:厚度应均匀
!。
3【 同层玻璃—。纤维:原,丝毡的叠加》宽,度不应少《。于10m《m
:
】 4 《在防腐?。蚀内衬层放热—固化完成《后应:检查是否存在—气泡、斑点和凹【凸不平并应进行【修补
—
:9.:5.8 结构层与!防腐蚀?内,衬层的制造间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防腐蚀》内衬:层固化完成》后表面应采用丙酮】擦拭发黏后再进行】结构层制作
—
— 2 防腐蚀!内衬层固化完成【后超过24h时应检!查表:面是:。否有污?染和水分《并应用丙酮》擦拭:应根据擦拭后—表,面状态?按,下列要求《进一步处理
】
:
1】) 当《擦拭后?表面发?黏时可进行结构层制!造
! 2) 当!擦拭后表面不—发黏或表面有污染时!应打磨去除表—面光泽清《理干净后《进行结构层制造
】
?
3【 ,。 结构层与防—腐蚀内衬《层的:制造间隔时间不【宜,。超过72h》
9【.5.9《 :结构层的制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应在?防腐蚀内衬层固化后!再缠绕结构层当【在缠绕开始前应先在!内衬层表面均—匀涂:布一道?树脂
】 2 采用!玻璃纤维连续—纱浸渍树脂后应以】规定的缠绕角度连】。续成:型;也可根》。据设计要求》采用环向连》续缠绕、轴向—加衬单?向布的交替成型方】法
》
》 3 缠绕角【度应允?许在±1.5—°内变化
】
: ?。 4 缠》绕作业?不能持?续到最终厚度或因】设备故障而延迟【完成时重新开—始缠绕作业的—间隔时?间,和表面处理方法应】按本规范第9—.5.8条执—行
9】.5.10 【外表层的《制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玻璃!。钢烟囱内衬的外【表面应采用无空【气阻聚?。的树脂封面》
】 2 《。 玻璃钢烟囱—。在室外?使,用时外表《面层应添加紫外线】吸,收剂
》
9.》5.:11 玻》璃钢烟囱筒体的制】造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各【分,段筒体的直径误【差应小于直径的【1%:
》
》。2 : 各:分段筒?体的高度误差不应】。超过:本段高?度的±0.5%且不!应,超过13mm—
— , 3 》 各分段《筒,体的厚度误差不应超!过内衬厚度的—-10%~+20%!或重:量误差应控制为-】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