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051-2013 建标库

3  基本规定

3.1  设计原则

3.1.1  烟囱结构及其附属构件的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烟囱结构或附属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如发生强度破坏、局部或整体失稳以及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2  烟囱结构或附属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规定的限值,如达到变形、裂缝和最高受热温度等规定限值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3.1.2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根据不同的设计状况分别进行基本组合和地震组合设计。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分别按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频遇组合和准永久组合进行设计。

3.1.3  烟囱应根据其高度按表3.1.3划分安全等级。

表3.1.3  烟囱的安全等级

    注:对于高度小于200m的电厂烟囱,当单机容量大于或等于300MW时,其安全等级按一级确定。

3.1.4  对于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烟囱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按下列公式的最不利值确定:

      

式中:γo——烟囱重要性系数,按本规范第3.1.5条的规定采用;

      γGi——第i个永久作用分项系数,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采用;

      γQ1——第1个可变作用(主导可变作用)的分项系数,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采用;

      γQj——第j个可变作用的分项系数,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采用;

      SGik——第i个永久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SQ1k——第1个可变作用(主导可变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SQjk——第j个可变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ψcj——第j个可变作用的组合值系数,按本规范第3.1.7条的规定采用;

      γL1、γLj——第1个和第j个考虑烟囱设计使用年限的可变作用调整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采用;

      Rd——烟囱或烟囱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3.1.5  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烟囱,烟囱的重要性系数γo不应小于1.1。

3.1.6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作用效应基本组合的分项系数应按表3.1.6的规定采用。

表3.1.6  基本组合分项系数

    注:用于套筒式或多管式烟囱支承平台水平构件承载力计算时,永久作用分项系数γG取1.35。

3.1.7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应按表3.1.7的规定确定相应的组合值系数。

表3.1.7  作用效应的组合情况及组合值系数

    注:1  G表示烟囱或结构构件自重,W为风荷载,Ma为附加弯矩,A为安装荷载(包括施工吊装设备重量,起吊重量和平台上的施工荷载),I为裹冰荷载,L为平台活荷载(包括检修维护和生产操作活荷载);T表示烟气温度作用;AT表示非正常运行烟气温度作用;CP表示环向烟气负压。组合Ⅳ、Ⅴ、Ⅵ用于自立式或悬挂式排烟内筒计算。

        2  砖烟囱和塔架式钢烟囱可不计算附加弯矩Ma

3.1.8  抗震设防的烟囱除应按本规范第3.1.4条~第3.1.7条极限承载能力计算外,尚应按下列公式进行截面抗震验算:

        

        

式中: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砖烟囱和玻璃钢烟囱取1.0;钢筋混凝土烟囱取0.9;钢烟囱取0.8;钢塔架按本规范第10章规定采用;当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各类烟囱和构件均应采用1.0;

      γEh——水平地震作用分项系数,按表3.1.8-1的规定采用;

      γEv——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按表3.1.8-1的规定采用;

      SEh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按本规范第5.5节的规定进行计算;

      SEvk——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按本规范第5.5节的规定进行计算;

      SWk——风荷载标准值作用效应;

      SMaE——由地震作用、风荷载、日照和基础倾斜引起的附加弯矩效应,按本规范第7.2节的规定计算;

      SGE——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重力荷载代表值取烟囱及其构配件自重标准值和各层平台活荷载组合值之和。活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按表3.1.8-2的规定采用;

      ST——烟气温度作用效应;

      γw——风荷载分项系数,按本规范表3.1.6的规定采用;

      ψWE——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取0.20;

      ψMaE——由地震作用、风荷载、日照和基础倾斜引起的附加弯矩组合值系数,取1.0;

      ψcT——温度作用组合系数,取1.0;

      γGE——重力荷载分项系数,一般情况应取1.2,当重力荷载对烟囱承载能力有利时,不应大于1.0。

表3.1.8-1  地震作用分项系数

表3.1.8-2  计算重力荷载代表值时活荷载组合值系数

3.1.9  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根据不同设计要求,采用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或准永久组合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标准组合应用于验算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的混凝土压应力、钢筋拉应力、裂缝宽度,以及地基承载力或结构变形验算等,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C——烟囱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规定限值。

    2  准永久组合用于地基变形的计算,应按下式确定:

式中:ψqj——第j个可变作用效应的准永久值系数,平台活荷载取0.6;积灰荷载取0.8;一般情况下不计及风荷载,但对于风玫瑰图呈严重偏心的地区,可采用风荷载频遇值系数0.4进行计算。

3.1.10  荷载效应及温度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应符合表3.1.10的情况,并应采用相应的组合值系数。

表3.1.10  荷载效应和温度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值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