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关于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红【线)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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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建【。筑退让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距离的规定为】保证建?筑地下基《础,或地下?室的施工《不影:响城市各类管线【的安全?运营保持建筑物人】。流和:车辆的?出入、集散不影响城!市道路功《能、路幅宽度以及建!。筑物类别、高—度、:体,量确定?其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最小】后退:距离按表6-1【。。控制
表6-【1 建筑物》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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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高低层【组合:的建筑后退距离【按建筑不《同高度分别》控制在?确定建筑《的具体退《让时应综合考虑城】市景观的整体协调】
2、旧城区【及旧城?改造地?段可以适当减少【退让的最小距离同】时,要求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规划道路的》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3、— — : 文件另】有规定的和步行街】、商业街等特殊【路段可以适当—减少退让的最小距离!。但需在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
6.2! 建筑?退让公路规划红【线距离的《规定为保证公路【运输安全《。、通畅形成良好【。的交通景观环境防】止沿公路无序开发】新建:建筑物(交》通管理及附属设施】除外)应《。。。按规定要《求退让公路规划【线(:两侧边沟外缘)具】体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不少于1—00米县道》。不少:于,50米乡道不—小于:30米?。退让空间内需布【置公路绿《化隔离带的隔离绿带!宽度详见相关—。绿线管理《规定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非封闭式】公路建筑退让按城市!道路红线《要求执行
6.】3 建?筑退让铁路线距【离的规定为保证铁路!安全运?行并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两—侧新建建筑物(铁】路站台及其附—属设施除外)—退,。让铁路干线的距离】不,小于100米退让】铁路:支线的距《离不小于30米【在退让空间》内设绿化《隔离带具体》隔离带宽度》同时:符合相关绿线管【理规定?
6.4》 围墙退《让城市道路距离的规!定
— 临城市道路不宜设!置,围墙确需《建设的应当建设镂空!。围墙及绿篱等构筑】物不得?建设封闭围墙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1!0米的围《墙退让城市道路红线!最小距离《按建筑物退让—距离的1《/2控制且》高度不宜《。高于2.《0米:;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1:0米的临交》通性道路围墙退让】最小:距,离≥5米临生活性道!路原则上按建—筑物退让距离的【1,/2控制旧城—区内:的围墙建设退—让可在此基》础上适当减少—传,达室在满足围墙退】让的基?础上适当《加大退让《
6?.5 临城市道路】。新建地下《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最】小距离在满足地下】市政:管线敷设的前提下原!则上按地《。上的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距离的1/2控】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米;非临》城,市道路的新建地下】建筑退让《应,满足相?应的:规,。范要求临城市道路地!下建筑出入口变坡】点距道?路红:。线最小距离应≥【1/2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距离且【≥7.5米
6.!6,。 临时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要求参照围【墙退让城市道路【红线的?规,定执行
6.7 ! 关于城市道路及城!市道路交叉口的管】理技:术规定
《
6—.7.1 —城市道路设计应【严格:遵循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及相关规范市【区新实施(整治【道,路有条件的)的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应】按规范设置港湾式公!交站台?;城市道路交—叉,口应根据相关道路的!等级、分向流量、公!共交通站《。点的设?。置、交?叉口周边《用地:的性质确定交叉口的!形,式及其用地范围【城市道路(次干道】以,上及重?要的:支,路)平面交叉—口的进?出口应设展宽—段增设右转弯—车道并?相应增加《车道:条数
】6.:7.2? 为保证城市道路!交叉口外的行人【顺利、安《全通行?市区新?。实,施道:。路(整治《道路有条件的)【凡宽度≥40米的】需在交?叉口处?、,快慢车道间》设置安?全岛以渠《化,交通确保交叉口的通!行秩序及行人—安全市区新建道路】交通设施应同步【实施
6.—8 :。。 关于城《市道路景观》环境的管《理技:术规:。定
【6.8?.1 临城市【道路或广场的建【筑物立面设》计和装饰应当与所】处环境和景观—相协调不应设—置影响建筑立面的附!着物:确需设置空调室外】机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应当结】。合立:面造型统一》设计隐蔽处理与建】。筑主体统一审批
】
6.【8.2? 居住建筑临【城,市干道或广场的一面!不得设置外挑式【厨,房、突?。出开敞式阳台—外窗不得安装—任何形式的》外挑:式防盗笼、》晾衣架等设施
】6.9 城—。市道路?沿线设置的大型【建筑以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应》当组织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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