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 建标库

第一章 总则

1.1 为规范本市规划管理审批行为,统一执行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与《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各类规划编制和除临时建设、居民私有住房建设工程以外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