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