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治理
》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国有农《场、林场、牧—场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的,坡耕地?按照水土保持规划】修筑水平梯》田和:蓄水保土工程整治】。排水系?统治理?。水土流失
】第十七条 水—土流失地区的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给个人!。。使用的应当将—治理水土《流失的?责任:列,。。入承包合同当地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水土流!失可以由《农民个人、联户或】者专业队承》包治理也可以由【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投资投《劳入股治理
】 实行【。承包治理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签订承?。包治理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承:包治理合同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负责!治理因技术等原因无!力自:。行治理的《。可以交纳防治—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防:治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管物价的《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对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资营造的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防!风固沙林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时!。。所提取?的育林基金》应当用于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防风固沙林】
第二十一】条, 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和种植《的,林草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当建立档》案设立标《。志,落实管护责》任,制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侵占水土保持!设,施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应当给?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