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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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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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
! , 国家》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
第五—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水土—保,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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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范围内依【法承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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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水】土保持科学》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水土保持技】术培养?。水土保持科》学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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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工作
】 对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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