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损,害赔偿 —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 ,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 :。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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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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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十:五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第四】十七条 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八条 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有关—。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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