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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损害赔偿 !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 ,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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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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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 ?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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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第【四十:七条 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八条 》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有关?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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