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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刑事赔偿 —。 第一节 【赔偿范围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    》。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 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 ?   ?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   》 , (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 :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二节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第?二十:条 赔偿《请求人的确》定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 — : , 第二《十一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二十二【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 :  :。 ,。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   ?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适用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 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 ,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 【。第二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   》 ,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第二十五条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 ,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 第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  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收【集证据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对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听取—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陈述和申—辩并可以进》行质:证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第】二十九条 》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 】     》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 】 , 第三十条—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 : ? 第三十一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 ?   》  (?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     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