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刑事赔【偿
《。
第一节《 赔偿范围》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 ?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 :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
》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
— 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 ,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 《(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 :。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 :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二节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
,第二十?条 赔偿请求人【的确:定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
—。
第二十一!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 :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三《节 赔偿程》序
:
第:二十二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适—用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
,
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 《。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
,
第二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
: :。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第二?十五条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 ?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
第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
【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收集证?据,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对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听取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陈述和申辩并可以!进行质证
!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二十九条 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
】 ?。 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
,。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
?
《 第三十条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 ?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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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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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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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