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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行政赔?。偿 ? , 第一?节 赔偿范围—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    》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 ?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   《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 ,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 :  : ,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   《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 :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    《。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 第八条》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第三节 —赔偿:程序 ?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 》 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 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     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 ?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  ?   ?赔偿义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 》 第十六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     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