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附表1、【。2指标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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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幼儿园应按其服】。。务范围、服务—半径均衡《分布方便家长接【送并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其建筑—及用地应符》合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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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中学、小学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布,。置教:学楼及操场应符【合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学校操场宜与邻!近住宅?保持适当距离其【间可以道路》、绿:化,分隔避免干扰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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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可将中小学》操场、室外文—体活动场列为避难】场所并增建应急生】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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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综合考虑规—划组织结构、道路】和绿化?系,统规:。划等商业《服务、邮电》。。。、文化体育和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宜结【合公交?站点和居民主要【出行路线布置可采】取沿街和综合商【场相结?合的:布局方式并充分考】虑其服务《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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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菜市场《应设在室内并—避免与居民干扰与】住宅保持一定间距】采取必要的隔音【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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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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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妥善:安排存自行车处和居!民,。汽车场库停车—设施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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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汽车站应安【排在主要出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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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交首末站应与住】宅保持适《当距离避免干—扰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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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公【共活动中心、—菜市场等《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应?。按现行有关规定就近!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及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停车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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