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附表1》、2指标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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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幼儿园应—。按其:服务范围、服—。务,半径均衡分》布方便家长》接送并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其建筑及用地应】符合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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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中学!、小学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布置】教学楼?及操场应符合—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学校操场【宜与:邻近:住宅:保持适当距》离其间?可以道路、绿—化,分,隔,避免干扰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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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可将中小】学操场、室外—文体活动场》。列为避?难场所并增建应【急生: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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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综合!考虑规?划,组织结构、道—。路和绿?化系统规《。划等:商业服务、邮电【、文化体育和—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宜结合—公,交站:点和居?民主要出行路线【布置可采取沿街和】综合商场相结合的布!局,方式并充分考虑其】服务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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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菜【市场应设在》室内并避免与居民干!扰与住宅保持一【。定间距采取必要的隔!音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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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
】2.7 妥善【安,排存自行车处—和居民汽车场库【停车设施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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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汽车站应《安排在主要出—入口处
!。。 公交首末站!应与住宅保持适当距!离,避免干扰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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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公共】活,动中心、《菜市场等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应【按现行有关规定就近!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及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停—车,。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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