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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附表1】、2指标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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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幼儿园》宜独立设置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分布:设于方便家》长接送的地段—幼儿园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其建筑【及用地应《满足日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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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中学、小学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布置《教学楼及操场应满】足日照规定学校【操场与邻《近,住宅应有《适当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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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可将中小学操】。场、室外文体—活动场列为避—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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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商业服?务,、邮电、文》化体育(《运动场除《外)和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宜集?。中布置于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与!居民的出行路线相】吻合形成公共—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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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菜》市场应设在》运输车辆易于进【。出的相对独立—地,段避:。。免干:扰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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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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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妥善安排存自!行车处和居民汽【车场:库,停车设施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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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上》的居民停车场库应满!足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的距离要求与邻】近,住宅保持适当—距离避免干扰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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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汽车站应安》。排在居住区主要出入!口
【 公交—首,末,站应与住《宅保持适当距—离避免干扰居民【生活:
—2.8 》公共活动中心—、菜市场等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应】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就》近配建公共停车【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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