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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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发〔2006!〕38?4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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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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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委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的通知(京政!发〔:2002〕》22号)中的指标】进,行修订?。重新制定了》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以下简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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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指标是指导规划】设计人员编制本市】居住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方案的技】术规范适《用于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外城镇地区新建!改建居住《地,区的规划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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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标已于2006年】1月25日经市【。政府专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6,月1日起执行我委将!依据有关规划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居住地区规【。划,。设计中执《行本指标情况—的监督管《理并请有关部—门按照本指》标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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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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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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