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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实,施细则(试》行) ?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工?作根据?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温《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  : 《 ?二、温州市》区凡经市规划局【或市规划局委托各】规划:分,。局审批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各类建设工程(!不含临时建设工程)!均应按照本规定实施!竣工验收规划认【可个人建房规划验】收,细则另行制定—   — 【 三、?。。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规划认可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各项建设项目(含绿!化工程、配套设施】)已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全:部竣:工,; 》   ? (:二)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均《按要求拆除施—工场地(包括临时借!用红线外《的部分)清》理完毕; 【     (—三):绿化工程已经市【政园林部门专项【验收认可; !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其他事项已全】部完成 》。    !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    (一)建】设工程的性质—、建筑面积、建【(构)筑物的—定位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实施建设《的状况; 》 ,   《 , ,。。(二)?。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单体面》积、总面积以及建筑!层次: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实施建设的状况【。; 》 ,   ?。(三)?。道路、停车面积、绿!地、各?类管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社区用房、物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实施建】设的状况; 】     (四)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的拆除状】况及道?路路面清理》、,工地清场状》况;:。 , ,     (五)!规划确?定的其他相关内容】 ?    【 ,。 五、申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申?请表及申《请人身份证明—;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三)土地使!用权证; 》     【(四)建《设,项目放样实地检查回!单; —    (五)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及测量图—件包括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现状地】形测:绘和地下管线测【绘等;?     (!六):市,政园林部门出—具的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 (七?)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 :   ? — 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的一般工作要求【 ,   》 , (一)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3个月内向市规】。划局或各规划分局】书,面提出?认可申请; 【     (【二)市?。规划局及各分—局在:收到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发或》不,予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确,认书的决定 —     (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符,合,规划认可内容—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确认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规划认》可条:件,或要求的市规划【局及各?分局应当《在作出不予认可【决定的同时明确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得通过认可 【    》 (四)市》规划局及各分局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时应成立》3人认可小组小【组成员由审》批、监?察和竣工《测,绘成果?。。审核人员或辖区规】划所管理员组成竣】工验:收规划认可工作【结束后认可小组应当!提交认可意》。见,并由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认!可小组由审批—人员负责协调 !   ?。。 : 七、市!。规,划局及各分局在规划!认可过程《中发现建设工程存在!扩建、移位》、加层等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不,符的情况或有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行为、【或虽未有上述行为但!。竣,工实测建筑面积【超过原规划许—可建筑面积》3%的由市规划行】政,督查大队或各分【。局监察科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立案并予以】行政处?罚后方可进行验【收认可;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建筑—面积未超过》原,规划许可建》。筑,面,积的3%且未—有上述违法建设行为!的由市?规划:局建设处或各分局建!管科按违法建设简】易程序处《罚后办?理规划验收》认可 —。   — 八、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建筑面积《超原规划《许可建?筑面积的经行政【处罚:后,应先由国《土部门核清地价【款,、房:管部:门,认可有关物业用房】、配套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人防部门出具人】防专项验收意见方】可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确认—书 :   》 : 九、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原则上?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为单元组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分期认可的应由建】。设单位出具书面【说明认可小组审核后!上报市局或分局联】审,。会研究确定 【    ! 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细则开》展认可工作认真【填,写规划认可的各【类表单正确》表述:验收认可意》见对: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从严查处 】 ,  ? , : 十一、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