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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居住建筑设计
! 4.1 规划!
4.1【.1 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应》适应深圳亚热—带海洋性气候特【。征、移民《城市经济特点与【。社会人文状》况
—
4.1—.2: 场:地设计应保留与利用!。。场,地内:有环:保价值和资》源再利用《价值的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
!
,
4.1.3】 建筑物布局、【。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应与场】地周:围环境和城》。市空:间肌理相《协调并避免对周边】。物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1.4 坡地建】筑与:滨海建筑应》充分利用场地微【气,候特征减少》对场地生态的—影响
?
? , 1 住区规划!设计中?应留出通风通道【并保:留原生水《系及其走向;—
: 2【 应保留大》树、古树和珍贵树种!。无法:保,留时可全冠移栽并】提出补栽《计,划或移栽后的养护措!施;
】 3 应合—理利用地《形高差减少土方量;!
:。。 4 】应减少住区内—挡土墙高度与—。横跨山谷的路—桥高度;《
5! 分析坡地阴坡与】阳坡的日照特征【及坡地和滨海—场地:季节:与昼:。夜的风环境变化特征!对建:筑功能布局进行优】化
】 4.1.5— 居住?用地人均控制指标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要:求
!1 小区人》均用地控制指标为】高层不高于1—5m2中高层不高】于2:0m2多层不—高于:25m2低层不【高于3?7m2;
】。 ,。 , 2 组团人均用!地控:制指标为高》层不高于《11m2中高—层,不高于16m2多层!不高于20m2低层!不高于30m2 】
《
4.—。1.6 规划—配置综合公共服【务,设施:时应与周《边地区共享在形式与!业态上与周边互【补
【 1 住区50】0,m,范围内宜具备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商业【设施、市政》公用等?八类设施;
—
, —2 实行封闭式管理!的,。住区用地面》积不宜超过6万m2!
: :
,。
4《.1.7 建—。筑布局?。应紧凑?且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
【1, 宜利用或创造南低!北高的?。场地条?件通过在《场,地北侧建筑底层【。设计半地下室—、公共活动空—间等:非居:住空间创造斜坡效】应;
》 ? 2 《当建筑平面布—置不规则、体形复】杂、板式住》宅长度较长或高【层点:式住:宅布置较《密时应?采取计算机模—拟分析进《行日照小《时核对
—
4.1】.8 规划设计前应!对环境噪声源—作详:细,的,调查与?测定并从功能区的】。。划,分、绿化与隔离带的!设置、有利》。地形和建筑物屏【蔽的利用、建—筑物的防噪间距、朝!向选择及平》面布置?等,作综合考虑
—
— 1 住区》内不得设置》未经有效处理的【。强噪声源;
! 2 —建筑相邻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临道路【一侧退后用地红【线距离小于15m或!相邻城市干道临【道,路,一侧退后用地—。。。红线距离小于1【2m:时应进行噪》声专项分《析;
》 3 【对声环境要求—高,的,建筑应进行》噪声专项分析;【
《。 , :。 4: 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宜设置于—本区域主要噪声源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 5 新建】。住区宜将超市—、餐饮、娱乐等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排—列在住区外围临交通!干,道,上以形成周边式的声!屏障;
【 , 6 住区环境!噪声宜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的规定】
》。
4.1.9】 ,住区规划应进行热环!境设计用地》。面积15万》m2以上的》住区应进行》热,岛效:应模拟
— ? 1 用地—面积1?5万m2《以,上的住区夏》季热岛强度不—宜大于0℃》用地:面积15万m2及】。以下的住区》夏季热?岛强度?不,宜大于?1.5 ℃》;
!。2 选择合》适的:建筑密度、建—筑布局提《高住区绿地率;
! 3 】建筑外墙与屋—面宜采?用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低的浅色》。饰面材料或采用【。立体绿化;
【 : 《4 合理设置—自然水面、凉亭及】廊道自然水面宜【。有遮:荫;:
,
5】 减少不透水—硬质铺地面》积硬:质地面遮荫率不应】小,于30%;
! 6 —减,少地面停车比—例除低?层、多层住宅—外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1—0%
《 ,
:
4《.1.10 住区】规划:。应有利于自然通风】住区:风环境应有》利于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 1 用地面积!。15:万m2以上》。的住区应《进行:自,然,通,。风数值模拟设—计;
】 2 《确定建筑物的相对位!置时应使建筑物处于!。周围建筑物的气【。流旋涡区之外;
! ,。 ? 3 建》筑的布局不宜形成】完全封闭的围合空】间宜采?用错列式、斜列式】、结合地形特点【的自由式等排列方】式;:
【 4 建筑物的主】立面:。宜以一定夹角—迎向过渡季和夏季】主,导风向?建筑:。面,宽不宜过《大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8【0 m;建》筑高度大《。于24 m小于【等于60 m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70 m—;,建,筑高度?大于60《 m:时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应大于6【0 m;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较高建筑高度执行!当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时应进行风》。环境模拟《分析:;
:
5 !板楼前后宜》有3Pa的气—压,差塔楼前后宜有【5Pa?的气压差;
】 《 6: 人行及活动区域的!风,速放大系数》不,应,大于2;
— 7【 ,合理设计《屋檐、屋顶形状【高层建筑周围可设】计低矮的附属建筑使!。。。高速气流停留至低层!部,分的屋顶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应:低于5m/s—;
:
《 8 室外场地!宜,设置防风林、绿篱】或防风墙等构筑物】防,止,。风害
! , ,4.1?.11 住区绿化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 : :1 用地《面积5万m》2以上的住区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5%用地面积5】万m2及以》下住区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应低于【1.5m2;—
2 绿!化物种?应选择适宜深圳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乡!土植物的选用比率】及常用植物的选用比!率宜符合表4.1.!11:-1的要求植—物选择可参照附录A!;
表4.1【.11-1乡土植物!与常用植物的—选,用比率
》
】
】 乡土植物占总】植物数量的》比率
】。 ≥6》。0%
—
?
: :。
》 ? ,常用植物占》总植:。。物数:。量的比率
】 ? ≥?80%
《
:。
《
》
3 绿!化设计应乔、灌、草!结合选用《绿量大的植》物构成复层结构【的植物群落每100!m2绿地上乔木量不!应,少,于3:株灌木?。量不宜少于》10株人行》道应栽种可》形成连续遮荫—的乔木其间距不宜大!于5m;
【 ? 4 乔木中棕】榈科:比例不宜大于—30%;
》。
? 5 根据】场地形态与功能选择!合适的绿《化方:式提高?绿化系统的遮荫【、防噪、《防风、滞尘》。、净化?空气、?固定二氧化碳等生】态功能绿《化方式宜参照附录】A;
《 , 《 ,6 严禁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场地【内,80%树《种产:地与运输范围宜在】500km范围【内且不应选》用从原生态》地区移植过来—的大树;
— ? 7: 木本?植物种?类丰:富度应满足表4.】1.11-2要求
!
表4.1》.11-2木本植】物种类丰富度要【求
《
】
》 住》区规:模,(万m2)
【
》 住区应达到的】木本植物种数
!
—
】 ≤》5
— : 4:5种
《
—
》
《 5~1【0
:
【55种
】
【。。
》 : ≥10
! 《60种
—
》
?
?
4.1.12 】住区内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露天停车—场、住宅周边、庭院!。地面、车房出—车道和公共广场【。宜采用透水》铺设透水铺设地【面面积占上述—。铺地面积比率不应小!于50%《住区:内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应小于?。45:。%
—
4.1.【1,3, 园:林景观?设计应充分保护和利!用现有场地》。并满:足,以下要?求
《 1— 充分保护》和利用场地原—有植被与水系并可设!置湿地、缓》坡、凹地与森林【景观等多层次—。的生态形态维持或】恢复:场地的?生物多?样性;
《
: 》2, 宜采用本地—富,产的天?然,材料进行造景;【
!3, 坡地建筑与滨海建!筑景观设《计宜综合考虑与【利用排洪沟与雨【水收集管道等设【施减:少对生态与视觉的影!响;:
》 ?4 景观水体—生态设?计应进行水量平衡计!算绘制水量平—。衡图并与雨水收集】、人:工湿地及中》。水利用等一体化设】计不宜设《计硬质驳岸与渠化】河道并兼顾枯水期】景观要求;
【。 ? ?5 宜?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为园林—景观提供水体循【环的动?力及景观照明
【
《
4.1.1】。4 实施混合功能】的土地开发模式【开发浅层地下空间】。
【 1 新建建筑地下!空间宜与相邻建筑】地下空间相连通或】整体开发利用—;
》 2 —地下:空,间应与地面》交通系统有效连【。接;
— , 3 地—下空间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宜?与地面景观充分结】合;
—。 4 地【下空:。间可结合出入—口、天井、侧—窗、天窗等直接或间!接利用自然采—。光,;
【 :5 进风口设置须考!虑避开污《。染源排风口设置须考!虑减少对人员活动的!影响:;
【 6 建筑荷载】、空间高度、水【、电、空调等配套】上予以适当预留【
》
4.1.15! 宜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再开—发建设并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场】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
》
4.1.16! 宜:对旧建筑进行改造不!。应大规模整体拆【建如需拆建应对【拆除:后的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处理
》。 :
4.1.1!7 应按下列要求】设计住区《交,通网:。络
【 1 充分利用场!地周边现《有交通网络》。并考虑项目建成后】对现:有区域交通网络的影!响;
—。。 2 住区内!道路系?统应减少车辆通行】对,住户与行人的影【响,当道路?系统分等级规—划时等级最》。高,的,道路与区域交通网络!应有便捷连接;【
: 3【 住区出入口—的设置应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其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应超过500m!。。;
】 4 ?用地面积25万【。。m2以上住区宜【设内:。部公:共交:。通,系统并采用电动【。车等清洁《交通工具
—。
》 4.1.18【 应按下《列要求设计人行【道系统
【 , 1 》人,行道系统应综合考虑!遮荫、休憩、—排水、防滑》、无障碍等》措施;
】 2 住区【不应:少于2个出入口【用,地面积2《5万m?2以上的住区应设】4个及以上的人行和!。自行车出《入口;
【 3 住【。区内宜设计》通往相邻住》区或商业中心—的便捷通道;
! ?。 4 人行道【宜向绿化《带倾斜使雨》水,流向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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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19 应】按,。下列要求设计—停车设施《
? 《 1 用地面积2】5万m2《以上住区的机—动车干道或停—车,场宜向城市开放
】
, 《 :2 设置地下—停车库、多层停车楼!或机械式停车—库等停车设》。施住区内停》。车泊:位配置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相关规定地面停车】比例应?。满足第4.1—。.9条规定;
! ? , 3 ?住区应配套自行【。车停车场(库—)停:车位不?应小于3辆/1【0户住户停车距离】不宜大于50m不应!大于1?。00m宜在住区出入!口门卫的视线范围内!设置停?车棚或在《各楼门旁放置—便,于锁车?。的停车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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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0 应设置分类收集!的垃:圾站和垃圾收集点】垃圾:站与垃圾收集点【应设:。于,。住区的下《风向且应便于垃圾】分类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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