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D 工业、物流】仓储建设《。项目容量控制指【。引
:
》 :工业、?物流仓储《建设项目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控制指标应按下表】的规定执《行
表D-—1工业、仓》库项目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
》
《。 ,序号
!分类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建筑系—数
【
【。 1
— 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FAR!。≥,0,。.,6
? 10%【≤G≤20》%
《 D《≥30%
!
】 2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FAR≥0!.7
《 10%≤G!≤20%
》
D≥30!%
? , ,。
《
3
! 非金—属矿物、金属制品】业
》 FAR≥0】.7
— 1?0%≤G≤20%
!
D≥30!%
】
:
4
【。
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制造业
! : FAR≥0.【7,
? : 10?%≤G≤20%【
? ,。 D≥30%
!
》 ,
5【
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FAR≥0.【7
》 1?。0%≤G≤20%
!。
D≥3】0%
?
?
,
,
《 6
! ,。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
FAR】≥0.7《
《 10%≤G≤】20%
【 D≥30%
】
【
: 7
! :医药制造业》
— FA?R≥0.8》
? 10%≤G】≤20%
【 , D?≥30%《。
《
:
8!
》 纺织业
! FA《R,≥0.8
— 1》0%≤G≤20%
!
《 D:。≥30%
】。
! ,9
:
,。。 ? 家具制造业、木材!加工制品业 —
FA】R≥0.8
—
》10%≤G≤—20%?
—D≥30%
】
《
— 10
》 《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的复制
【
《 FAR≥》0.8
》 ? 10?。%≤G≤《20%?
D【≥3:0%
】
》 11
! , 化学纤《维、橡胶制造业
!。
? F?AR≥0.9
【
? 10%≤G≤】20%
《
? D≥30%
】
,。
》
《 1《2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及饮料】制造业 《
F【AR≥1《.0
》。 10%—≤G≤20》%
《 : D≥30%
】
《
《。 13
! : 烟:草加工业 》
《 FAR≥1.0!
,
1—0%≤G《≤20%
》
, : D≥3》0,%
!
14】
塑料、!工艺:品、文教《体育用?品及其它制造业【
《 F《AR≥1.0
! 1《。0%≤G≤2—0%
【 D:。。。≥30%
】
【 , 15
】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及皮革、毛皮、羽绒!制品业
】 F?AR:。≥,1.0?
: 1》0%≤G《≤20%
》
D—≥30?%
》
!。 16?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
? ? FAR≥》。1.0
《
10【。%,≤G≤2《。0%
?
》。D≥30《%
《
:
》 , 1《7
:
,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品机《械,制造业
【 F《AR≥1.0
【。。
10【%≤G≤2》0%
— D≥30%
!
! 18
—
通—用厂房?
F】AR≥1.0
】 《10%≤《G,≤2:0%:
? D≥30%
!
】。
》19
【。 工业研发
! 3.0≥FA!R≥:1.0
— 20%—。≤G≤30%
! D≥3—0%:
:。
?
?
2【0
一般!仓,库
》 FAR≥【0.8
》 : :10%≤G≤—20%
】 D≥40%—
》
《
: 21
【 物流仓【库
》 FAR—≥1.0《
? 10%—≤G≤15%—
—D≥50%
—
:。
》注1、?建筑:系数---》-,---?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占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 :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00%
— —2、工业、仓—。储物流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按【。对应建筑基底面积计!。算,)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中【工业项目《对应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仓储?物流项?目对应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 》3,、,堆场项目的总容【积率应控制在—0,.1以?下堆场项目不得设】置生活服《务设施所需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且行政办公!用地的容积》。率应控制在》2.0以下(按【对,应建筑?基底:面积计?算)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
】 4、严禁】在工业?仓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酒楼、宾【馆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不得建造商!品房进?行出售、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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