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D: 工业《、,物流仓储建设项目容!。量控制指引
! 工业—、,物流仓?储建:设项目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控制指标《应按下表的规定执】行
表D-—1工业、仓库项目】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
—。
》 序号 《
分【类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系数:
?
?
— :。 1
《 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 FAR≥》0,.6:
10%!≤G≤20%
【
》D≥3?0%
【。
,
《 2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 FA》R≥0.7
】 ?。1,0%≤G≤20【。。%
《 ?D≥30%
【 :
,
?。
《 3
!非金属矿物》、金属制品业—
?。 《FAR≥0.7
! , , :10%≤G≤20%!
D≥】30%
》。。
! 4
】 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制—造,业
【 FAR≥》。0.7
《
10%】≤G≤20%—
,
D≥30!。%
【。。
【 5
?。
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 FAR≥】0.7
】 10%≤G≤2】0,%
《 ?D≥3?0%
】
《 《6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 F《A,R≥0.7》
《 :10%≤G≤20%!。
? : D≥30%
】 ,
:
!7,
》 医药?制造业
》
》FA:R≥0.8》
—1,0%≤G≤2—0%
— , D≥30%
】
—
: ? 8
》 ?纺织业
! FAR≥0—.8
— 10《%≤:G≤20%
! D≥30—%
】
9
!。
《 家具制造业—、木材加工制品业 !。
: ? ,FA:。R≥0.8
】 , 10%》≤,G≤20%
【 : D≥《30%
】
:
《 ?10
】。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的复:制
— :FAR≥0.8【
? ?10%≤G≤20%!
D【≥30?%
《 ,
》
1—1
》 化学纤维、橡】胶制造业《
《。 : FAR≥0.【9
:
? 10《%≤G≤20%
! , D≥30【。%
《
《
》 :12
《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及饮料制造业 】
—。FAR≥《1.0
!10%≤G≤2【0%
D!≥30%《
:
—
》 13
【 烟草加工业【
:
? FAR≥1.0!
10】%≤G≤20%
】
D≥【30%
】
?
14
!
, ? 塑料、工》艺品、文教》体育用?品及其它《制造业?
【FA:R≥1.0
【 1》0%:≤G≤20%
【
: D《。。≥30%
》
】
15【
,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及皮革、毛皮、羽绒!制品业
【 , FA《R≥1.0
【 《10%≤G≤—2,0,%
D】≥30%
》
—
1】6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
】 , FAR》≥1.0
》
, 1》0%≤G≤20【%
【D≥:。30%
》
】 ?。 ,17
》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品机】。械制造业
【。 《F,AR≥1.0
】 10—%≤G≤20%【
: D≥—3,0%
?
—
— 18?
《 :通用厂房《
:。
FAR≥!1.0
!10%≤G≤—20%
《。
》。D,≥30%
—
—
19】
工业】研,发 :
? 3.0≥【FAR≥1.0
】
20【%≤G≤《30%
— D《≥30%
【
》
,
, 20—
一般】仓,。库
— FAR≥0.8!
,
: : 10%≤G≤2】0,。%
— D≥?40%
》
】 《2,1
》 物流仓库 【
: : F?AR:≥1.0
— 10—%≤G≤1》。5%
— D≥50—%
:
?
注》1、建?筑系数-《------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占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 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0】0%
! 2、工业》。、仓储?物流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按对】应建筑?。基底面积《计,算)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中工业项目对应【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仓储物流项目】对应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
》 3、《堆场项目的总容积率!应控制在0.1以下!堆场项目不得设置生!活服务?设,。施所需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且行政《。办,。公用地的容积率应】控制在2.0以下(!按对:应建筑基底》。面,积计算)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
!4、严?禁,在工业仓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酒,楼、:宾馆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不》得建造商品房进行】出售、?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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