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B 用地控制方!式指引?
,
? 在控规用】地控制尤其是对“五!线”、“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的用地【控制中?针对不同的》要求分别《采,用实位?控,制、图?标控制?。、,指标控制《。和条文控制等方式并!在图:则中:分别用实线》、图标、指标标【注或条文规》定的形式表达用地】。控制的不同要求
】
, , ,
1、—实位控?制
】 进行?实位控制的》用,地即对地《块的位置、》(边界)《线形、建设规模【。、设施控制要求作出!规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在图:则中用实线划定若特!殊情况确须更改的】必须:经过相应的调整【、论证?及审查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
! ?
2】、,图标:控制:
: ? : 进行图标控制的用!地分:两种情?形
? 》。 (1?。)在图则中用实【线划定加图标标注对!地块的功能、—规模及设施要求不】得做出更改》但其:边界:形状:。可做:变动在?满足服务半径和相关!控,制要求(交通—、日照、《消防、安全、用地】权属等?条件)的前提—下可在同一个基本单!元内对其用地位置作!出,适当位?移体现用地控制的】灵,活性:
: (2】)在图则中仅用【图标标注在》确保:设施功能和规模的前!提下:可结合相邻》地块开发与其他项】目进行联合》建设不独立占地以】集约使用土地—
图!标可参照《图,B-1(街道—、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图:。标示意)
!
?。3、:指标控制
】 进》行指标控制的设施其!建设控制要求以规模!。指标的?形式予以确定对位置!、边界?。形状不进行》空间落地但需—确定指?标落实的《空间范围《在进行下位规划【编制时必须在确【定的:空,间范围?内落实?相,应指标在图》则,中用指标《标注:
】4、条?文控:。制
针】对单:元、地块规划内容】的,控制要求和》特殊规定在图则中用!。条文:。形,式表:达
图B-1! ,街道、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图标示意
—(,市,政设施图《标待增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