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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 】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一)未办—。理资质?审查(注册、登【记)手续或者未【取得资质《。证书进行交易活动 !的单位分立》或者合并未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的;
】 ?(二)?未办:理,报建手续、未—取得工程发包—。许可证的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
《 : (?三)出卖、转—让、伪造《、涂改?资,质证书和设计图签的!;
》 (四)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建筑:活动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 期改!正、停?止交易活动或—者施工并可以根据投!资额:数量分别处》以工程造价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应当根据管理权限!给,予行:。政 处分并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按照规定》实行招标、发包的;!
(二】)应当实行监—理而不?实行:监,理,或者转让监》。理业务的《;
:
(三【)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
《 (四)倒手转包】工程的;
》。
(五)】泄漏标?底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 《告、通报批评、【降低或者《取消资质《责令赔偿损失并【可以根?据情节?轻得处?以五 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使用《无合格证或者—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工业产品和设】备的;
《
— (二)不按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 《(三)未《经质量认证、核【定质量?等级或者质》量不合?格交付使用或者【自行使用的
【第四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建筑市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建筑市场 【活动的其他人员在】建筑市场交易—或者:监督管理中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徇私 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没收违 !法所得处以其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拒?绝、阻碍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者市场》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 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 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 !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 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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