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乡规划【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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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和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包括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三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四条 !城乡规划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实行政府统一【领导、?。规划:部门主管《、相关单位配合、】社会: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授权承担有关!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城乡【规划工作
【 ,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城乡【。规划法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镇、乡【、,村庄以及镇规划区】内的村庄《分别纳入城》。市规划?、,镇规划管理
【 各类城镇】新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园区等应当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统一管理
】。。。第六条 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应当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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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建:设并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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