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
第—三十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既有《民用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组织调查《统计和分析编制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年度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公,共机构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由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组织推进【
:第三十一《条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按照经济实用、【技术可行的要—求采用遮阳、—保温、通风的低成】本改造方法和—改造用能设》备等节能效》果,显著的措施分步【实施
》 , ? 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旧城区改造等应当结!合进行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
第三十】二条: ,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和?建筑使用功能
! 民用【。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时】应当同?。时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用能系统进—行改:造
第三十三条 ! 改建、《扩,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当同步实施节能改造!采,用集中制冷供热【方式的应《当安装用能、用【水分项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
!
,第三十四条 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当?尊重建筑《所有:权人意愿逐步实施】
: : 纳入—拆除计?划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不【再进行节能改造
】
第三十《。五条 鼓励既有民!用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在不影—响建筑质量》与,安,全、不妨害他人【合法权益《并符合城市》容貌要求《的前提下安装太阳能!利用系统
》
: ? 鼓励对》民用建筑的屋顶、外!墙面等部位实施【绿,化降低?。建筑:能,耗
第三十—六条 《居住建筑和公益性】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适当给予《补贴
鼓!。励社会资金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投资人可以按照【协,议分享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所获【。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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