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标准 [附条文说明] JGJ/T187-2019 建标库

7.2  基础构造

7.2.1  格构式钢柱的外边缘至承台边缘的距离,以及钢柱下端基桩的外边缘至承台投影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250mm。

7.2.2  缀板式格构式钢柱的缀件采用钢板,利于插入灌注桩的钢筋笼中,且构造简单。分肢角钢的接头位置应沿竖向错开布置。

7.2.3  为了与格构式钢柱截面的最小轮廓尺寸相匹配,本条规定了灌注桩的最小直径。

7.2.4  格构式钢柱上端伸入承台不宜超过承台高度的中央,伸入承台过大不利于抗冲切。分肢角钢顶端部可采用焊接竖向锚固钢筋的连接构造,锚固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小于35d(d为锚筋直径),宜与分肢角钢搭接双面焊;格构式钢柱的锚固钢筋不少于425,即钢柱每分肢的锚固钢筋不少于125。宜在格构式钢柱与承台底相接处焊接水平角钢抗冲切。基桩的纵筋可按1:6弯折式与分肢角钢焊接。

7.2.5  整体式型钢平台有利于增强平台的刚度及塔机作业人员的上下交通;塔机基础节宜采用基础加强节。应在型钢平台主梁或厚钢板与格构式钢柱分肢角钢间设置加劲肋板连接,各连接焊缝的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规定。整体式型钢平台及其节点构造可参考图3。

7.2.6  竖向型钢剪刀撑斜杆和水平面的夹角宜按45°~60°布置,有利于承载压力和拉力。当钢柱净长度(承台底至灌注桩顶面)超过4.5m时,水平剪刀撑应自钢柱顶节点开始设置。重型塔机(QTZ起重力矩大于3150kN·m)基础和超深基坑中的型钢剪刀撑杆件宜采用厚壁方钢管,且其轴线宜对准格构式钢柱的轴线,可视剪刀撑为大缀件将4根格构式钢柱组合为大格构式钢柱,进行承载力验算,均见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第3.2.5条的规定。

1——上连接板;2——格构式钢柱;3——剪刀撑横杆;4——下连接板;5——钢梁1;6——钢梁2;7——加劲肋;8——竖向斜支撑;9——柱顶托板

注:钢梁1通长,钢梁2对接,焊缝均未画出